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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县内工业以个体手工业和私营工业为主,主要有铁器、竹器、木器、成衣、砖瓦、陶瓷、土布、土纸、丝棉、烟丝、香烛、纺织和印染等业。民国初,增加鞋、伞、制革、印刷、化工、食品加工、度量衡器、卷烟等业。民国25年(1936)全县主要私营工业企业24家,其中纺织印染14家、服装5家、碾米2家、发电1家、印刷1家、香烛制造1家,资金5.76万元,工人198人,年收入30万元;个体木器、竹器、建筑业从业人员6000余人,年收入30万元。抗日战争前期,祥光电厂、大兴米厂因日机轰炸停产,部分手工业作坊倒闭。抗日战争后期,工业、手工业渐次恢复。民国33年,县内有官办和官商合办的工厂5家,其中官办平民纺织工厂资金9.6万元,官商合办的皮革制造工厂资金3.9万元,度量衡器制造厂3.9万元,植物油厂6万元,漆木竹藤业示范工厂2.85万元;民营工厂10家,其中龙眠染织厂资金20万元,孟侠镇合作社12万元,大兴皮革厂5万元,四美烟厂2.4万元,华丰皮革厂1.3万元,中兴烛皂厂1.1万元,公益秋石厂、复生卷烟厂、博济烟厂、华中实业社等分别为1万元。民国37年,全县有手工业作坊713家,从业人员1800余人,稍具规模的公、私营工业企业有14家,其中纺织印染、碾米各2家,皮革3家,度量衡器制造、油脂加工、竹木漆器具、印刷、秋石、卷烟、烛皂制造各1家,资金共107.31万元。
建国初期,工业仍以私营和个体手工业为主。1949年,全县工业企业2842家,产值466万元。其中个体手工业2783家,产值372万元,占工业总产值79.83%;私营工业58家,产值90万元,占工业总产值19.31%;国营工业一家,产值4万元,占工业总产值0.86%。1952年,全县有国营企业5家,产值65万元,占工业总产值的13.9%,主要经营建筑、纺织、食品、小五金等业。同年,桐城县供销合作总社和青草、黄甲区供销社,组织个体手工业者创办桐城县铁木工厂、青草竹业生产合作社、黄甲区古塘炼铁生产合作社等手工业合作组织。1953年,国家开始对个体手工业和私营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相继创办的手工业合作组织有黄甲区木业生产合作社、城关铁业生产小组和南关竹业、东关竹业、金神铁业、金神木业、大关木业、大关竹业、孔城木业生产组。1954年,全县工业企业4643家,产值721万元。其中个体手工业4596家,产值524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72.68%,从业人员10373人;私营工业36家,产值78万元,占工业总产值10.82%;地方国营和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11家,产值119万元,占工业总产值16.50%。1956年底,个体手工业和私营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全县有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生产小组25个,从业人员2119人,占全县个体手工业总数的98.6%。1957年整社,合并一些过小或过于分散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生产小组,其中部分过渡为国营工业企业。当年,全县工业总产值1156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13.44%。其中国营企业17家,产值595万元,占工业总产值51.47%;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11家,产值287万元,占工业总产值24.83%。
1958年“大跃进”,社社队队办工厂。一批手工业作坊转为集体所有制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原集体所有制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又过渡为地方国营或人民公社公有制工业企业,个体工业基本绝迹。当年,全县有工业企业520家,年产值3144万元,其中地方国营工业企业58家,职工5574人,年产值1178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37.47%;集体所有制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生产小组462家,年产值1966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62.53%。
1961至1963年,在“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指导下,全县停办合并了11家工业企业,有50家地方国营和人民公社所有制工业企业恢复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全县有工业企业84家,年产值687万元,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由1958年的29.14%下降到7.72%。其中地方国营工业企业16家:县电厂、县五丰线厂、县农业机械修配厂、挂镇轧花厂、荣休院纺织厂、县酒厂、县食品厂、县印刷厂、县农机厂和桐城、孔城、新渡、大关、金神、范岗、青草碾米厂,共有职工539人,固定资产原值159万元,机械总动力764千瓦,年产值323万元,占工业总产值的47.02%;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68家,年产值364万元,占工业总产值的52.98%。其间,个体手工业得到恢复,1962年,全县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或领取执照的个体手工业87户,按经营性质组成28个行业小组。恢复了国营、集体、个体并存的工业经济体制。
“文化大革命”期间,个体工业、手工业再度被取缔。全县地方国营和集体所有制工业净产值平均每年递增10.2%。在此期间,曾先后将地方国营性质的县砖瓦厂、县采石场、县印刷厂和集体所有制的县轻工机械厂、县修配社、金神五金厂、城关修配社、范岗陶瓷厂、罗岭纸品复制厂拼合为经济合作工厂,改变了一些企业所有制形式,平调技术力量和设备,统计盈亏,致使经济效益下降。1978年合作工厂体制终止,恢复各厂独立经营体制。
1979年,全县工业企业200家,年产值4598万元。其中地方国营工业企业有县化肥厂、磷肥厂、农机厂、滤清器厂、水泥厂、酒厂、棉布厂、印刷厂、食品厂和桐城、孔城、新渡、大关、金神、范岗、青草米厂等24家,职工2327人,固定资产原值968.68万元,年产值1958万元,占工业总产值的42.58%,利税97.06万元;县办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176家,年产值2640万元,占工业总产值57.42%(其中人民公社和街道办工业企业123家,年产值1246.1万元,占工业总产值的27.1%)。个体工业、手工业再次得到恢复,全县登记或发证的个体工业、手工业15户。
1980年后,国民经济调整,区、乡、镇办的集体所有制工业迅速发展,1984年以后其产值跃居地方国营工业之上,成为工业主力军。1987年,全县工业总产值35679万元,占工农业总产值69%。其中国营工业企业25家,产值4960万元,占工业总产值13.9%;县办集体所有制企业57家,产值3717万元,占工业总产值10.4%;区、乡、镇办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305家,产值8102万元,占工业总产值22.7%;个体企业4354家,产值18900万元,占工业总产值53%。
1949—1987年国营、集体工业企业数和总产值表单位:个、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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