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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民国时期,大部分人婚姻不能自主,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听。等郎媳、童养媳极为普遍。婚姻讲究门当户对,多数是在双方家长有一定友谊的基础上,通过介绍人说合结成婚姻,故老亲开亲的姨表婚、姑表婚较多。婚姻关系一经确定,即使夫妻感情严重破裂,离婚的事也是少有的。男人可以休妻,富有的人还可以纳妾。妇女则必须从一而终,死了丈夫要守节,家境贫苦无法生活的虽可以改嫁,但却受到限制和非议,再嫁之时还不许走正门。寡妇要低人一等,逢喜庆之事都要回避。
建国后,由于《婚姻法》的公布和贯彻,婚姻习俗有了根本变革,等郎媳、童养媳和纳妾被禁止。实行婚姻自主,自由恋爱,有的虽是父母主见或他人介绍,但也都取得了双方本人的同意。夫妻感情破裂的允许离婚。
女娶男嫁的婚姻(旧称赘婿)在建国前仅属个别现象,且受到歧视,建国后,特别是实行计划生育后,已越来越多。
婚姻礼仪一般有订婚、上门、送日子和迎娶等几个程序。
订婚是确定婚姻关系的首一程序。建国前订婚的年龄或在成年以后,或在襁褓之中。订婚时由男方备上礼物(糖、糕、首饰、衣料、银币等),请介绍人送往女方家,取女方庚帖(用红纸书写的女方出生的年月日时)交给男方家中。一经订婚即为正式姻亲,互相往来,互相庆吊,一年三节送礼。建国后,订婚虽然不是法定的手续,但在婚姻礼俗上仍然普遍奉行。唯现代订婚不用庚帖,双方互相了解以后,在介绍人或亲属的陪同下到对方家中作客,并赠送礼物,便算履行了订婚手续,如果不同意便拒绝接收礼物。
上门,一般在订婚以后的第一个春节期间,男方备上火腿、鸡、鸭、鱼各双份,糖、糕若干份(双数),由兄弟一人陪同送往女方家中,遍送其父系和母系的亲属,女方办盛宴招待,尊女婿坐首席,留宿两夜或四夜,女方伯叔兄弟轮流设宴款待,鞭炮迎送。
送日子,一般在婚期之前数月结合送端午礼或中秋礼进行。在通过协商双方意见一致的情况下,男方便备上礼物将结婚日期写上报日喜帖送至女方家中,女方接受了报日礼物,婚期便算确定。
迎娶,婚期之日,男方由介绍人或亲属陪同,携带礼物,领着抬嫁妆的人员到女方家中上门娶亲,女方设宴款待。新娘出嫁时一般由父叔或兄弟二人陪送,谓之“送亲”。送亲之人或当日返回,或宿二夜,或宿四夜,取喜事成双之意。
以上订婚、上门、送日子、迎娶四个程序,农村依旧实行。唯迎娶时的礼仪,新旧有别。旧俗,新娘要坐花轿,由兄长背送轿中。新俗则步行或乘车。旧俗有“挑绣”、“拜堂”、“传代”、“坐帐”等形式,新俗则免除了这些繁文缛节。80年代,机关干部、企业职工风行旅行结婚。
新婚之日,新郎新娘都以艾水浴身。旧俗新娘须“开面”,即用麻线绞扯脸汗毛,以示与闺女有别。
新婚日期,先预告亲友,亲友如期祝贺送礼。喜事之家于当晚大宴宾客,甚者连续多日。
新婚之夜,宾客群集新房,歌唱笑谑,甚者延至三日,谓之“闹新房”、“新房三天无大小”。
建国后到70年代中期,婚事从俭。“农业学大寨”高潮时期,曾以锄头、粪箕做嫁妆为荣。70年代末,又逐渐恢复传统习俗。80年代,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结婚大操大办讲排场的相习成风,彩礼、嫁妆、宴席逐渐升级。因办理婚事而负债累累者不乏其人。
生育旧俗,生男孩到外婆家报喜,实行计划生育后,不论生男生女都兴报喜。婴儿出生的第三天“洗三朝”,用艾水浴身,用四季葱白泡水洗手脸,用煮熟的蛋白擦拭面部。三朝日用甜酒飨客,还有在三朝日大宴宾客的谓之大作三朝。婴儿出生一个月内,亲友都送月子礼,礼物有给产妇营养食品和婴儿穿着物。
婴儿满周岁时在堂屋行抓周礼。其仪式是在堂屋中心摆一桌案,陈列青松、翠柏、文具、书籍、算盘、工具、泥土等物,让婴儿抓取,以测婴儿将来的志趣。又做伴娘粑放于摇篮中,用五彩纸剪伴娘衣于摇篮边焚化,谓之“请伴娘”。抓周之日宴请宾客,亲友前来祝贺送礼,受贺之家发粑回赠。
寿诞家庭一般成员过生日,为之备一碗可口食物以示祝贺。孩子多为鸡蛋,谓吃鸡蛋能增强记忆力,成人多为面条,寓长寿之意。家庭主要成员寿诞之日还做发粑,除全家共食外并赠亲友。老年人过生日,亲戚多送礼。头陀一带邻居之间互送生日礼。
旧俗,谓36岁是人生的关键期,易罹灾祸。是年,亲友多以白鸡、白衣为礼,祈求平安无事。
建国前,富有之家和权势者,为了炫耀乡里,在其父母六十、七十寿辰时为之作寿,行拜寿礼,大宴宾客,接受礼金礼物,唱戏庆祝。
丧葬本县习俗,人死其遗体必用棺材装殓,棺材用杉木制成,漆成黑色或红色,棺头绘一“寿”字图案。凡家有年迈老人的,视制棺材为大事,有在中年即办的,谓“周岁办着百岁用。
凡正常死亡的,当其弥留之际,亲属全部集于病室守候送终。息气后即举哀痛哭,家属昼夜伴守哭泣并烧纸钱。派人往亲友家报丧。死者的子女等下辈对来吊唁的人行跪拜礼。三党至亲来吊唁要举哀痛哭,谓之“作吊”。亲属基本到齐以后始入殓。入殓前用艾水擦拭遗体,依次穿殓褂殓裤、殓绵子,然后着普通单夹衣或专制的寿衣,衣数不少于五领三腰。下辈亲属为死者戴孝,孝服孝帽均以白粗布缝制,鞋面也以白布缝缀。建国后有的不用孝服孝帽而以佩黑纱为戴孝标志。
亲属逝世作佛事、上猪羊祭、行三献礼、涌祭文。无愁乡陈姓和汤池乡吴姓的部分人,不念经行佛事,只用猪羊上祭。50年代末到70年代中期,丧事只举行追悼会不作佛事,已形成风气。70年代末,作佛事上猪羊祭之风又逐渐恢复,有的新风旧俗两者兼行。
出殡时,揭开棺盖,让亲属瞻仰死者遗容。
浮厝,本县习俗灵柩须浮厝而后安葬,先将灵柩停放于由阴阳先生选择的地点,周围用砖砌墙,上面盖瓦,形同小屋;或者不用砖瓦仅以稻草复盖。浮厝时间一般为三年。正式浮厝之时谓之“登位”,这天复设灵堂,亲友都带上祭礼祭幛参加祭奠。丧事之家摆宴招待亲友,席间由死者的子孙向宾客行跪拜礼并敬酒,表示对吊唁者和协理丧事者的感谢,故又谓之“礼客”。
自死亡之日起,每七日死者亲属便至浮厝处祭奠一次,谓之“应七”,至七七为止。此外在百日、周年之时再行祭奠。
父母逝世后,子女须守制,在“七七”四十九天内不理发,不参加文娱活动,不穿华丽服装,当年内不婚嫁,三年内穿孝鞋(一年白、二年灰、三年蓝),春联改用黄绿纸。
安葬,一般须在浮厝三年之后重新安葬。本地自古有谨墓葬的传统。墓地方位朝向和安葬的时间都要请阴阳先生择定。人们认为祖先坟墓风水的好坏,影响后代的盛衰,有的人不惜重金购买墓地。坟冢用石灰黄土筑成,冢端用草皮结顶,名为“戴纱帽”,然后砌拜台立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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