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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壮丁训练总队部民国25年(1936年)秋设立。总队长由县长兼任,下设两个分队,负责壮丁征集,组织军事训练。
县社会军事训练总队部民国26年冬,由县壮丁训练总队部改编,下设9个分队、两个义勇壮丁常备队。总队部负责征集壮丁,组织军事训练,随时向军队提供兵员。
县国民兵自卫总队部民国27年冬,由县社会军事训练总队部改编,总队长由县长兼任,下设常备队、预备队、后备队。
县国民兵团部民国29年3月,由县国民兵自卫总队部改编,丙等编制,隶属合(肥)六(安)师管区,团部设县府内,团长由县长兼任,副团长先后由陈铭静、严威、王铸轩等担任。团部设有新兵征集所、备役干部会等机构,配备官佐10余人。下辖常备大队、预备大队和区队、乡(镇)队、保队、甲班。32年,有团部官佐11人、区队附3人、乡镇队附17人、保队附89人。该团平时管理训练,召集服役,战时则动员补充兵源。36年解体。
县军事科民国30年,县府实施新县制时设立。科长王铸轩,科内分征集和组训两股,主要职责是征集兵员、组织军训和办理县属武装行政事务。
中国人民解放军岳西县人民武装部简称县人武部。1950年10月,奉华东军区命令组建,隶属安庆军分区。设军事股、政工股,下辖区、乡、镇基层武装部。建立初期,亦称“岳西县人民武装总队”。1951年5月,撤军事股、政工股,设组织干部统计股、作战教育股、复员管理股。1954年10月,改称兵役局。1955年1月,局内机构改设为组织动员、军官训练、预备役军官、统计、民兵、征集等科。同年12月,撤销区武装部,改设人民武装助理员。1959年1月,局内6科撤销,改设作训科、政工科。同年9月,兵役局撤销,恢复人武部,下设组织动员、作训、政工等科。同年12月,下辖14个大公社武装部。1961年12月,大公社撤销,改为14个区武装部。1963年8月,区武装部改为8个。1965年5月增设镇武装部1个。1965年9月至1975年11月和1976年11月至1982年5月,增辖县中队。1975年5月县人武部与浙江省天台县人武部互调。1978年10月,增设装备科。1980年10月至1985年,设军事科、政工科、后勤科。县人武部领导区乡武装部,负责全县民兵训练、战时动员、兵员征集、预备役登记等工作。
县人武部主要负责人由上级军事机构任命。1966年5月前,不设专职政治委员,由地方县委书记兼任。1966年6月后,配有专职政委(表25——1),地方县委书记改兼任第一政委。1968年5月,取消地方县委书记兼任县人武部第一政委职务的制度。1979年4月,根据全国民兵工作会议精神,又恢复这一制度。1983年,取消副政委职务编制。
表25——1岳西县人武部(兵役局)主要领导人名单

县人民武装委员会1953年成立,办事机构设县人武部内,正、副主任由县长和县人武部部长兼任,机构成员由县直有关局、委负责人组成。1960年,更名为“岳西县民兵工作组”,1962年,取消工作组名称,恢复原称。“文化大革命”期间,机构自行解散。1978年12月恢复工作,负责解决民兵工作和征兵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兵员征集、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安置等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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