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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安置民国31年(1942年)3月,县府民政科曾增设社会科员1人,负责劳动就业,但未开展工作。无业者全靠自谋职业,部分农民利用山林资源,从事茯苓、皮油、生漆、皮纸、竹木柴炭等副业生产,或受雇于专业主,从事长途运输的劳务。菖蒲、五河有100多人撑排,全县从事木匠、篾匠、瓦匠、泥水匠、石匠、缝纫、理发等手工业约2100人,大都是亦工亦农。
建国后,国家在发展国营工商企业的同时,积极保护扶持私营商业和手工业,组织各种工、副业生产。1951年,县政府在民政科内设立专职劳动就业科员1人,贯彻“统一介绍和自找门路”相结合的就业方针,安置16岁至45岁无业人员591人。1954年7月,按行业归口组织公私合营,一部分个体工商业者被吸收为全民职工。1957年,全县职工增至3351人。1958年大炼钢铁,大办工业,全县工厂由12个猛增至97个,突击招收调进职工10200人。1960年,由于粮食紧缺,饥荒严重,部分职工自动离职回家参加农业生产,政府和主管部门造册下文仍难招回职工上班。当时流传着民谣说:“七级工、八级工、不值社员一担葱。”
“文化大革命”初期,就业门路被堵塞,城镇知识青年分批下放劳动。1972年至1978年,主要安置符合政策规定的复员退伍军人、上山下乡劳动锻炼两年以上的知识青年、被征用土地的贫下中农子女和林场职工子女。自1964年至1977年共接收城镇上山下乡知识青年2238人,其中上海121人、安庆500余人、合肥298人、铜陵122人、县内1116人,以小组形式到各公社插队落户,截止1980年底,全县下放知青除杨全才等4人自愿在农村配偶成家外,绝大部分回城安置就业(表24——4)。
1982年4月,县劳动局成立劳动服务公司,组织培训安排城乡待业人员就业,在国家规划指导下,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和自谋职业“三结合”的就业方针,全县兴办知青厂、店114个,安置就业人员1140人。1983年至1984年,分别建立邮电、林业、粮食、卫生、教育等基层劳动服务公司,广开就业门路,促进各部门就业人员安置工作(表24——4、表24——5)。
表24——4岳西县下放知青回城安置就业人数

岳西县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数

岳西县集体所有制单位就业人数

劳动管理民国时期,实行雇佣制,厂、坊、店铺用工,由企业主根据自身的利益雇用人员,并可随时解雇,工人劳动就业无保障。建国后,工人成为国家主人,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保护。1950年,开始实行固定工制度,人员就业由区、乡介绍,或由用工单位从社会上招收报政府备查。1958年,以固定工为主,同时实行临时工、合同工、轮换工制度。
大跃进期间大办工业,大批农民被招进城。1958年底职工人数猛增到13551人,是1957年职工人数3351人的4倍多。
1959年上半年开始实行劳动计划管理。1961年到1963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精减机构,3年共精减职工4748人。1965年试行亦工亦农用工制度。1966年后,劳动计划失控,企业又从农村中招收农民进城务工,计划外使用临时工增加,1969年至1972年,企业私招职工138人。1976年后,政府规定:企事业单位用人,必须经县劳动部门批准,招收工人控制在下达计划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随意增加职工(包括临时工)。为严格计划管理制度,从1977年5月起,开始实行按月审批劳动工资基金计划,1980年改为按季度审批劳动工资基金计划。1980年清退农民工711名;1981年又清退576名。
1981年起,招工实行考试、体检和政审考核制度,择优录用。1982年取消亦农亦工制度。1984年起实行劳动合同制。
企业对工人实行奖惩制度,对一贯遵守劳动纪律的,给予表扬、记功、记大功,授予先进生产者、先进集体、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并适当给予物质奖励;对一贯违反纪律者,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级、开除等处分。1983年至1985年,县铸钢厂、缸套厂、食品厂、印刷厂、酒厂、皮鞋厂等6个单位受奖的先进生产者533人,受罚款、记过等处分36人。
职工训练建国前是以师带徒的方式进行,学徒3年期满,能够独立操作,即可离师自谋职业。农村个体手工业者,拜师学艺的习俗至今继续沿袭。
建国后,企业对职工采取集中培训方式进行就业前和在职训练。1966年,岳西县示范繁殖农场主办“农垦学校”,学员55名;河图林场主办“林垦学校”,学员114人。1984年,主办有“小水电中专班”、“林业中专班”、“药材中专班”,均系3年制,共招学员174人;另有县二中“财会班”、“机械班”,五河职业中学的“财会班”、“经管班”,菖蒲职业中学的“农学班”,来榜林业中学的“林业班”为社会培养专门人才。1985年共招生511人。县缸套厂,学习天津经验,有92名合同制工人,开展“岗位职业”培训。
1985年,县劳动服务公司为新办集体企业举办会计培训班,训练待业人员20名,新建的县罐头厂、高吸水材料厂、皮鞋厂,认真执行“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择优录取125名待业青年送到外地工厂代培。
职业培训,面向社会,为专业户服务。1983年至1985年,举办汽车驾驶、茯苓加工、名茶生产、天麻栽培、蘑菇培殖、苧麻栽种以及绘画、时装制作、照相、油漆等培训班,共培训1100人。1984年,县劳动服务公司,在县城北街临河新建1座培训中心大楼,高四层,面积1500平方米。
劳动保护1957年,县印刷厂、棉织厂制订出安全操作规程,添置急救药品和防火消毒工具。棉织厂配备兼职劳保干部,通过技术革新,改善环境,降低劳动强度,落实防暑、防寒、防尘、消毒和身体检查、医疗保健等措施。1959年,县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各厂相继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向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调处工伤事故。“文化大革命”期间,工作中断。1977年5月,县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团,对71个企业进行全面检查。1978年,对从事有害工种工人实行保健食品制度,按季节发放肉、蛋、糖等,后折发保健费。
1984年,全县有141个单位在县保险公司实行全保,其余企业实行半保,并按期定人发放雨衣、毛巾、肥皂、手套、高统靴、胶鞋等劳保用品。1985年5月,全县评选安全保险先进单位16个,先进个人58名;县石油库年吞吐量3000余吨,看管职工仅9人,14年来无事故,被评为省地县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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