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度量衡演变民国时期,境内常用计量器具为尺、斗、秤。30年(1941年)冬,从省度量衡模范制造厂购进市秤,政府征收实物(田赋征实)始改用市秤。但民间交换仍用老秤。市秤、老秤每斤均为16两,市秤每斤为500克,老秤每斤合588.2克。斗的大小,各地不同。衙前一带每斗米合7.65公斤。不久,市尺出现,3市尺合1米,老尺每尺合0.353米。 1952年,本县始将原旧杂制单位改换为市制单位,制造、出售刀口木杆秤2万余杆,竹杆尺2万余支以及液体量提等计量器具。1959年6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统一我国计量制度的命令》,确定以米制为我国基本计量制度,本县开始推广米制,改革市制,限制英制。1962年,农村始全面采用市尺及10两制市秤。1977年5月27日,国务院颁布国家《计量管理条例(试行)》,逐步推广国际单位制。同年,中医处方用药改钱为克计量。1985年,本县计量仍以市制、米制为主,英制、国际单位制并存。
计量检定民国18年,国民政府颁布《度量衡法》,县设度量衡检定所。29年,县拨款360元进行度量衡检试。
1958年,设立县计量检定所,制造、修理计量器具,检测商户台秤法码、竹木直尺等计量器具标准度。1973年10月,设立县标准计量所,内设木杆秤生产车间,对外仅进行木杆秤、戥秤等的检定。1979午7月,撤所建县计量局,增加个体秤工管理及血压计、地中衡检测业务。对凡利用计量器具危害消费者利益的商户,给予没收工具、罚款等处罚。先后没收非法制造的不准确器具500余件。同年,推行计量标准化,对全县企业产品标准、能源计量等进行调查,对粮油予以抽样检定,不合格者不准出厂销售。1984年1月,撤销计量局,复置县计量所。2月,根据国务院的命令,推广国家统一法定计量单位。 1985年3月,国务院颁布产品质量监督试行办法。4月,省政府颁发商用计量器具管理办法。9月,国家计量法公布,本县据此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多种手段,推行计量标准化,督促企业更新器具,制订和执行标准,管理愈加严格。
下一篇:没有了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