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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照管理民国时期,国民政府颁发《工商注册规则》,工商业须领取证照,方准开业。本县工商业景况萧条,注册登记者寥寥无几。
1952年3月,县政府对全县私营工商企业进行普查。经审查批准登记在册的共22类357户,从业人员713人,资金42453元。其中:日杂店94户,布匹店4户,药店55户,饭店84户,袜店2户,糕饼店1户,水作店6户,文具店2户,理发店5户,印刷业2户,照相业3户,屠宰业8户,摊贩9户,面坊20户,成衣店9户,卷烟业2户,铁器铺4户,制伞业8户,竹器业1户,纸槽15户,油坊22户,窑业1户。1954年,进行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共组织起公私合营企业5个、合作商店19个、代销店21个、合作小组25个、摊贩业17个。改造完毕,登记工作即行停止。 60年代初期,推行“三自一包”(发展自由市场、扩大自留地、自负盈亏、包产到户)政策,个体工商业户一度大量涌现。
1966年至1976年,个体工商业被视为“资本主义尾巴”,割除殆尽。1969年,全县合作商店(组)全部撤销。县城仅留理发、照相两个行业,其余从业人员转入农业生产。
1978年后,政策放宽,从事工商业者与日俱增,登记业务亦随之展开。1981年开始,凡开业者均须经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所审查报县工商局批准,领取执照,凭照经营;无照经营者,一律取缔。当年登记发证工商企业339户,其中全民81户、集体255户、合营3户,从业人员共7796人,资金5162.4万元。登记个体工商业户317户,其中城镇40户、农村277户。1982年,共发照324户,从业人员8375人,共有资金5245.94万元。1983年,登记集体工商业350户,从业人员8023人;个体工商户1256户,从业人员1437人。1984年,重新登记换证,领证户中,集体480户,从业人员10003人,资金2348.29万元;个体146户,从业人员2299人。1985年,对企业开办条件进一步放宽,全年登记613户,从业人员5507人,资金3722.6万元。
市场管理民国时期,仅有衙前、汤池、来榜、店前、五河、黄尾、响肠、河图等小集镇,多为私营商店和作坊,经营生活用品。少数铁匠铺自产自销农具,兼营修理业务。市场管理无专门机构,纳税监督均由商会各业同业公会代为办理。
50年代末,限制私营商业,商品单渠道经营,市场萧条。1963年至1965年,市场一度繁荣,秩序井然。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工商部门开展打击投机倒把活动,对不法分子贩运、倒卖的粮油、棉花、票证等国家统购统销物资,予以平价收购、补税、罚款、没收等制裁;数额巨大、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1978年后,私商倍增,市场活跃,管理任务艰巨。县工商局会同公安、税务、交通、卫生防疫等部门,对天堂镇个体经商者划定摆摊地点,分段分业就市经营。天堂镇工商所制订市管员制度,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并建立食品检疫与“三包”(包卫生、包服务、包管理)制度,设立校秤处、钞票兑换处,方便客商。在此期间,少数私商走私贩运、以假冒真、以劣充优、克斤扣两、欺行霸市,不法贸易活动十分严重。1981年,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场管理,打击投机倒把和走私活动的指示》,查处各类案件136起。其中,属于投机倒把案33起,没收、罚款金额共7694元,查获物资计棉花1164.5公斤,布票847市尺,银耳123公斤。1983年,重点开展打击各种严重危害市场秩序的活动,查处各种案件177起,没收、罚款3433元。1984年,查处伪劣商品销售案31起。1985年,省颁布城乡集市贸易管理若干规定,管理措施愈加严密。全年查处违章案件152起,没收、罚款2977元;焚毁从福建晋江等地流入的假药134种,价值13856元。1971年至1985年,全县累计查处各类违章案件2216起,没收、罚款共4.4万元。
经济合同管理1984年6月,县工商局始设合同管理股。9月,建立县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同年,全县共鉴证合同82份,总金额46万元;协助外地管理合同178份,金额467.8万元。1985年,经济合同实行分级鉴证。区内合同,由区工商所鉴证,余者由县局鉴证。县工商局会同县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统一印刷合同文书和法人委托书,凡经工商局鉴证的合同,均送交银行一份副本,结算管理加强。全年鉴证合同73份,金额490.6万元;协助外地管理合同32份,金额98万元。1984年至1985年,依法仲裁合同纠纷2起,挽回和减少本县经济损失23.1万元。 商标管理建国后,本县始开展商标管理工作。1950年,税务和工商部门配合行动,取缔带有反动和封建色彩的旧商标,改注新商标。1958年,因“左”的影响管理工作中止。1961年恢复。其时,绝大部分企业为国营和大集体经营,流通渠道单一,竞争性不强,商标专用与否,利害关系不大,以致无人申报。1966年至1978年,商标管理工作中断。1979年,国家恢复商标注册。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颁布。继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商标注册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本县商标管理工作随之加强。同时,国家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市场竞争激烈,商标注册始为企业所重视。本县自1979年到1985年,共办理申报商标注册16件,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注册的13件(表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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