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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本县无粮食贸易市场。缺粮农户上门求购地主和富裕农民家中的余粮,无统一价格。30年代,各乡保向农户、姓族公堂募集积谷,春荒借给灾民,平时扶持慈善事业。民国32年,积谷募集改为附征,实征积谷1226.45吨。
建国后,建起粮食经营机构。初期经营量少。1951年仅收购原粮1090吨(不含公粮),销售原粮2680吨。私人之间的粮食买卖调剂,有所减少。1953年至1978年,实行统购统销,农民的余粮全部向国家交售,私人之间的粮食买卖虽仍然存在,但为数很少。1961年始对禽蛋、木材、生猪、茶叶、中药材、蚕茧等农副土特产品的收购,予以奖售贸易粮。1978年后,粮油市场开放,实行多渠道经营,农民到市场出售粮油者逐渐增多。1985年,全县集市交易粮食160.86吨。1950年至1983年,国家对粮产区征收的公粮,由粮食部门代收入库,作价划转财政部门,作为农业税金缴入国库。
统购统销1953年11月,国家实行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即统购统销)的粮油购销政策。本县采取自上而下提出计划控制数与自下而上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各户的交售量与供应量。
1954年10月,实行定产量、定用量、定交售量与定供应量的“四定”政策,核定该年全县实产量57290吨,征购量6025吨,供应量6730吨。
1955年8月,“四定”改为定产、定购、定销的“三定”。在正常年景下,对余粮户的交售任务一定三年不变,增产不增购;对缺粮户的供应每年核定一次,多缺不增销。该年核定全县常产粮食60680吨,实产62090吨,定购10470吨,定销4155吨。农业人口年用粮食标准,余粮户畈区成人为248公斤,儿童124公斤;山区成人240公斤,儿童120公斤;缺粮户均为成人227公斤,儿童113.5公斤。同年,油料统购起点为人均折油1.5公斤,按户交售。全年油脂入库量为115吨。对林茶经济作物区的缺油农民,粮食部门适当安排供应。1957年,除无条件生产的地区外,对农村不再供应食油。
“大跃进”期间,执行高指标、高估产、高征购的“三高”粮食政策。1958年至1960年,共征购84880吨,占全县粮食总产量的42.5%,年均购28295吨,高出“三定”征购基数170%。由于连续3年征购大量过头粮,加之大办集体食堂存在种种弊端,导致出现历史上少有的粮荒。1959年4月,全县每人每天不足1斤原粮甚至无米下锅的食堂2523个,人数161106人,占所有食堂就餐人员的67.35%。社员挖葛根、蕨根、菝葜根,采集玉米秸蕊、山芋藤叶、橡子等代用食品充饥。因长期缺少粮油,浮肿病、妇科病患者及非正常死亡者遍及各地。
1961年,撤销公共食堂,全面推行责任田,粮油产量上升,征购任务大幅度下降。1962年,粮食供需矛盾趋于缓和,统销粮相继减少。同年,油粮征购任务实行包干分配,全年购进油脂超任务5吨。1964年始,粮食征购任务逐年削减。1966年,征购基数定为10500吨,3年不变。
1969年,暴发百年未遇的特大洪灾,67000亩田地被毁,59000亩庄稼损坏,减产粮食约25000吨。当年国家减免征购任务5000吨,及时供应农村粮食11620吨,灾民生活得到妥善安排。
1971年始,全县征购计划调减为7100吨。1972年再度减至5750吨。同年,油脂收购价格调高,油料种植面积随之扩大,全年收购油脂较上年增长1.24倍。
1978年以前,本县长期存在着在缺粮队既购又销的做法,秋收交公粮,春荒又返销,往返运输,浪费大量人力与时间。1978年,对山区粮食购销实行定土地面积、定产量、定人口、定口粮标准、定购销指标的“五定”政策。经过省、地、县三级山区调查组一年时间的调查和四次测算,核定全县余粮队780个,定购余粮2510吨,购后人平口粮268公斤;自给队207个,人均口粮256公斤;缺粮队2756个,缺粮人口24.63万,定销15995吨,人平口粮247公斤。经核定的销售指标5年不变,节约归己,超吃不补。至此,本县粮食供应问题基本解决,购销关系初步理顺。同年,国家调整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农民种植油料的积极性再度增长。后7年油脂收购总量,相当于1955年至1978年24年收购总量的1.95倍。
1984年6月8日,中共安徽省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为扶持岳西脱贫致富,停垦还林,发展山区生产,粮食征购任务从1984年起全部免除。
1985年,国家改粮食统购为合同订购与市场收购相并行的“双轨制”,本县无订购任务。为利于农业结构调整,地区分给本县代购粮食5000吨,实际完成5825吨。该年,核定农销粮计23540吨,以工代赈粮6820吨。
议购议销1955年3月,全县恢复和建立国家粮食市场,设粮食交易所7处,在征购任务完成后从事粮食市场交易。因境内食粮短缺,交易数量极少。1958年市场关闭。1962年重新开放。
1963年,开办粮油议价购销业务,统一由粮食部门经营,全县设立议价粮油收购点43个。采取低时买进,高时卖出;低处买进,高处卖出的办法平抑市场粮价。该年共议购粮食1620吨。1964年,议购粮食130吨,以略低于市场价议销粮食545吨、油15吨。1965年,改革粮食议购办法,生产队在完成征购任务后,向国家出售的粮油,实行“超议各半,统一入库,分别计价”办法,议购粮油不分品种,集体出售加价100%,个人出售加价70%。
1966年至1976年,粮油议购业务停顿,议销仅限于供应城镇饮食行业。10年议销粮食520吨,油15吨。
1978年后,议购议销工作再度恢复,逐年发展。1980年,县粮食局设立“粮油饼肥议价公司”。1983年,对农民完成征购任务后的余粮,允许多渠道经营。随之出现产区同销区、城市与农村、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之间直接挂钩进销的局面。次年3月,“粮油饼肥议价公司”更名为“粮油议购议销公司”,建制扩大,经济实行独立核算,经营品种相继增多。1984年至1985年,经营量5075吨。在多渠道经营中国营粮食商业部门发挥着主渠道作用。
换购超购1963年,有部分地区遭受旱涝灾害,根据中共安庆地委部署,本县在丰收社队以棉布、化肥换购粮食,不分任务,自愿换购。同年3月,开办以酒换粮业务。该年工业品换粮共1940吨,其中以酒换粮195吨。
1964年,全省实行超产、超购、超奖办法收购粮食,完成征购任务后,分配适当数量超购任务,予以物资奖励。该年超购粮食2535吨。1966年12月,对超购粮油一半加价50%奖现金,一半奖售化肥。1971年取消工业品奖售。1974年恢复奖售化肥,加价幅度调至30%。1979年粮油统购价格全面提高,超购粮油一律加价50%。1983年始,油料收购均按40%统购价、60%超购价比例付款。次年,粮食改按30%统购价、70%超购价收购(表14——1)。
岳西县粮油收购情况

城镇粮油供应建国前,政府公教人员及政府驻军,粮食由田赋粮食管理处配给。城镇居民和工商业者食粮自行解决。
建国初期,机关团体职工实行供给制,口粮由国家粮库拨付。1952年改由粮食公司供应。
1953年11月实行计划供应。国家月供应职工原粮20公斤,居民15公斤,另可编制计划呈批,增加购量。1955年10月,改按劳动差别、年龄分等定量供应。同年,食油月供应量为职工、学生250克,居民150克。
1956年1月,分特重体力、重体力、轻体力劳动者,中学生,脑力劳动者,居民,儿童,等11个档次供应;月供成品粮最高27.5公斤,最低4.5公斤。1958年6月,毛尖山水库工程动工。7月,外县伐木工人进山采伐。9月,外县13万人进山炼铁,历时4月,供应口粮22985吨。同时公路建设上马,3处民工计达26690人。该年工厂倍增,大量农业人口涌入城镇。年底,城镇供应人口由1957年的9513人猛增到18855人,全年口粮供应由上年的2685吨升至26220吨(含炼铁、伐木、筑路、修水库等民工口粮)。
1959年,实行“低标准,瓜菜代”临时措施,城镇供应搭配薯干,口粮每人月降O.5公斤。1960年,非农业人口激增至35982人,比1959年增加93.8%,为1949年的2.4倍,年供应量达8730吨。同年10月起,除特重体力劳动者和儿童外,口粮标准均下降10%,食油每人月供应100克。后再降至75克。1961年7月,对县直机关和毛尖山水库工区等84个单位粮油供应情况普查核实,共核减城镇人口2662人,压缩供应粮50余吨,收回虚报冒领粮12吨。1962年,精减下放城镇人口44.5%,减少食粮供应量45.5%。并调高定量标准,职工月供应大米由12.75公斤调至13.5公斤。1964年11月,食油月供应量调为人皆150克;次年8月,升至200克。
1970年11月始,口粮定量标准重新调整,月供应成品粮分别为:特重体力劳动者23——27.5公斤,重体力劳动者18——22.5公斤,轻体力劳动者16——17公斤,脑力劳动者15公斤,中学生16——17公斤,居民(含10周岁以上儿童)13.5公斤;儿童分5档,不足2周岁者6公斤,2周岁——不足4周岁者8公斤,4周岁——不足6周岁者9.5公斤,6周岁——不足8周岁者11公斤,8周岁——不足10周岁者12.5公斤。1980年6月始,食油定量标准调为月人皆250克。1985年底,全县非农业人口24515人,全年供应城镇人口粮食5155吨、油脂101.3吨。
工商业粮油供应工业用粮供应始于1954年,年供县酒厂原粮100——150吨;1958年至1959年,年供工商业用粮1500至2000吨,其中酿酒业占50%。
1960年工业用粮计划大量收缩。1962年停止供应,用粮工业一律自觅代用品。1964年恢复供应,年供应200余吨。1979年后,工业用粮按计划加价8%供应,不足部分议价售补。1983年粮油市场开放,用粮工业厂家自行采购,粮油部门供应压力减轻。
熟食行业用粮,1953年执行保证供应的政策。1955年改为自报计划,同行业互评,粮站核定指标,按月供应。1958年供应指标紧缩。1959年,用粮一律实行凭票供应,行业用油供应为用粮总数的1%至1.5%。一时粮油紧缺,饮食行业濒临半停顿状态。1964年12月,调整供应范围,凡供销社、合作店(组)、民政部门、城镇街道、有证摊贩、农村过路店经营的饮食、酱坊、水作、粉丝、糕点等粮食制品的用粮用油,概由归口部门统一制订计划,国家安排供应。1983年后,饮食行业所需粮油,部分凭票供应,不足部分由交易市场购入(表14——2、表14——3)。
岳西县粮食销售情况

岳西县油脂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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