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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用工业品民国时期,境内细布、胶鞋、肥皂、搪瓷用具、砂糖、卷烟之类商品,农民购买极少,销量很低。白酒以自酿为主。需从外地采购的大宗生活资料,主要为食盐、土布。抗日战争时期,食盐多从六安转运,价格昂贵,1斤食盐相当于10至12斤稻谷的价格。土布多为英山、怀宁两县所产。抗日战争胜利后,日用工业品多从武汉、安庆进货。
建国后,社会主义统一市场形成,国营商业部门承担批发业务,商品由国家按计划统一调拨,由省内外二级站供给。自1953年以后,逐步以计划销售代替自由销售。1954年9月始,棉布长期按人定量供应,最少年份的1961年每人仅1.6尺,最多年份每人16尺。1958年后,国民经济严重失调,日用品供应日趋紧张,限量供应商品品种逐渐增多。1959年,计划供应的商品有食糖、卷烟、白酒、肥皂等,凭票供应商品为棉布、煤油。1960年至次年,凭票供应范围扩大至棉线、鞋帽、棉针织品、布制服装、糖果、糕点等29个品种。其中,食糖作为特供商品,只供应产妇、婴儿和病人。在此期间,为回笼货币,稳定市场,一度对部分商品实行高价销售。1961年,高价销售的商品主要为糖果、糕点、卷烟、白酒、毛巾、棉毛衫等。1962年增加砂糖、绸缎、床单、自行车、钟表等品种。经过3年经济调整,生活日用商品产量增加,市场供应状况全面好转。1965年,绝大多数商品敞开供应,高价商品仅限于针织品,凭票供应的只有棉布。
1966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凡带有吉祥、喜庆和神话故事图案的商品,都被视为封建主义、资本主义或修正主义的东西,禁售销毁,加之工厂一度“停产闹革命”,商品长期匮乏,吃、穿、用等生活必需品奇缺,供求矛盾突出,定量供应商品品种再次增加。1978年后,国家大力发展工农业生产,改革商品流通体制,各商户改进经营方式,拓展进货渠道,货源充足,市场繁荣。1984年后,除名牌自行车、彩色电视机等极少数商品紧俏外,其他工业品敞开供应,基本满足需要(表13——3)。
表13——3岳西县几个年份主要商品销售量

副食品肉食,民国时期,仅几个小集镇和少数人烟稠密的乡村有私营生猪屠宰店出售猪肉,一般乡村无肉食供应。
建国初期,生猪屠宰由供销合作社及私商经营,市场猪肉供应基本正常。1955年起,国家实行生猪派购政策。1956年7月,成立县食品公司,下设4个收购供应站、25个固定供应点和22个流动供应点。对售猪户曾先后实行奖售饲料粮、化肥、棉布和其他工业品等办法,以鼓励农民饲养,增加猪源。1956年与1957年,分别收购生猪5376头和9420头,县内销售分别为4918头和4963头,余外供应城市。1958年,生猪派购任务过大,有的地方发生上门拉猪现象,收购量猛增至28911头,比上年增加2倍,农民自宰自食肥猪仅及总出栏数的三分之一,养猪积极性严重受挫。1959年后,生猪收购量连年下降。1961年仅收购2448头,市场肉食供应极少。同年2月始,饭馆肉食高价出售。1963年6月恢复平价。1965年购量回升至23580头,县内销售11512头,猪肉敞开供应。1966年后,强调“以粮为纲”,兼之饲料匮乏,生猪饲养量下降,至1972年连续7年购量均低于1965年水平。1973年,购量始升至27673头。此后,派购任务和经营网点不断增加。1976年3月,计有8个区级食品站,48个公社食品组,全年收购生猪33778头。次年,增至36707头。在此期间,生猪收购任务按农户平均摊派,一些缺乏饲养条件的农户不得不购买生猪或售猪凭证抵交任务,或直接向收购单位交纳购销差价,每头猪净赔款30至50元。1979年后,生猪购销价格提高,派购任务减少。农民完成任务后,多余生猪可以自行上市销售,市场肉食充足,公、私店肉价基本持平。1984年6月,本县在全省率先取消生猪派购,实行多渠道经营,价格放开的政策。个体屠商和农户自宰自销者纷纷进入市场,价格比国营食品部门牌价高10%至30%。与此同时,国营公司生猪收购量锐减。1985年仅收购1847头,占全年农民售猪数量30566头的6.04%。
禽蛋,山区一些贫困农户常靠售此换购食盐。建国后,基层供销合作社和食品公司先后收购蛋类外销。1957年以前,年收购量10吨以下。1958年采用行政命令手段,购量达40吨,县内销售9.2吨。60年代初期,年购量10到25吨,县内销售5到16吨。1965年购量剧增至168吨,县内销售26吨。1966年到1978年的13年间,年购量85到210吨,县内销售20到77吨。1979年购量达390吨,为历史最高纪录。1980年到1984年,年购量均在300吨以上,年销量40吨左右。1985年实行多渠道经营,食品公司仅收购98.3吨,县内销售5吨。
蔬菜,建国前和建国后较长时间,城关靠附近农民零散出售供应。1962年,曾建蔬菜公司,后又撤销。1972年,县革命委员会决定由城关供销社兼营蔬菜供应业务。次年,组织供应蔬菜45.5吨。1977年2月成立县盐业蔬菜公司,年供应蔬菜400吨。1980年,盐业、蔬菜供应机构分设,蔬菜公司接收原由粮食与供销部门经营的豆制品加工业务,建起豆制品厂,定量供应城镇居民豆制品,年销售额33万余元。1978年后,农民和个体户经营蔬菜的逐渐增多,公司蔬菜销量减少,间或停止经营,主要从事豆制品生产供应。本县由于生产基地不足,蔬菜多从外县运进,销价较邻县偏高。
土特产品民国时期,大宗收购产品主要为茯苓、茶叶、油桐籽、乌桕籽、生漆、方铁、土纸等。
建国后,收购品种发展至茶叶、药材(详见第十五章《药物》)、油料、畜产品、林产品等共千余种。70年代后,油料、兽皮、生漆等产量下降,芒杆、蚕茧、苧麻、药材等相继得到开发与发展(表13——4)。
表13——4岳西县几个年份主要农副产品收购量

茶叶民国年间年产100至200吨,销售70至150吨。主要为黄大茶,次为绿茶及少量苦丁茶。民国26年(1937年),产黄大茶125吨、绿茶7.85吨,购销均由私商经营。33年,全县有茶行27家,共收购黄大茶150吨、绿茶11吨。县北黄尾河为本县茶叶主要集散地,设有“恒兴”、“同茂”两家茶行。每年茶季,茶客云集,大量茶叶经此循淠河外运皖北、天津、蒙古、东北等地。建国初期,茶叶购销分别由供销社与私商经营。1952年开始,供销合作社积极组织、指导绿茶改制工作,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绿茶外销量增加。1955年起,茶叶列为国家二类物资,统由供销社收购。同期实行奖售粮食、棉布、化肥等物资及预付定金订购等办法,支持、鼓励农民扩大生产。1984年允许个体商贩经销茶叶。1985年购销量个体户超过供销社。同年,试制红茶。1952年至1985年,一般年收茶叶250至300吨,最低年份的1961年收151.2吨,最高年份的1982年购429.2吨。茶叶销售方向,黄大茶主要为山东、河南、湖北、天津,绿茶先调往安庆精制茶厂,1985年改调舒城县精制茶厂,红茶调往贵池茶厂。1985年6月,农牧渔业部于南京召开全国名优茶评选会,本县的“岳西翠兰”被评为全国11种名茶之一。售价每公斤达70元,仍供不应求。
乌桕籽、油桐籽本县著名土特产品。民国时期,一般年产皮油100吨、青油75吨、桐油100吨。建国初期,乌桕籽、油桐籽由供销社收购。1953年收购乌桕籽1064.9吨。1963年划归粮食部门统一经营。一般年份收油桐籽40吨至50吨,乌桕籽600吨至850吨。1981年后,资源渐乏,产量下降,兼之私人经营,至1985年国家仅收购油桐籽3吨、乌桕籽106吨。桐油和皮油的销售,除少量供应县内市场外,大部分调出供应芜湖、安庆油漆厂和淮南、蚌埠、安庆肥皂厂做原料。1963年至1985年,共调出皮油、青油5115吨,桐油130吨。
铁锅、方铁本县产销历史悠久。民国年间,年产方铁约400吨、铁锅400担(原始计量单位)。建国初期,年产方铁660余吨、铁锅9000担。产品大部分销往县外。60年代,方铁生产逐渐衰落。铁锅产量自70年代末,大幅度下降。1985年,铁锅产量不及高峰期1975年13.1万口的十分之一。
木粉是本县传统产品,无愁、姚河、黄尾等乡生产较多,主要销往南京、扬州、镇江一带。其中,以榆皮粉销价最高。1979年前,直接外销原粉。1980年后,相继在无愁、凉亭、河图、姚河4社及县土产公司建成精制木粉厂,年加工精粉1400吨。其中,土产公司木粉厂年加工800吨。1985年收购木粉352.6吨。
生漆民国年间产量较高,远销苏、杭、汉口等地。民国30年产121吨,31年产150吨,32年产162.5吨。建国后,最高年份的1952年收购4.4吨。此后,资源遭破坏,产量急剧下降。1983年仅收购80公斤。1984年以后,价格上涨,自由销售。
棕片建国前售给用户制作蓑衣、垫被褥、棕鞋、网帽、缆绳。建国后,店前、白帽、菖蒲、汤池、五河等区产量较丰。全县年购量约10吨。
蚕茧民国30年产43.3吨,次年产42吨,33年产45.3吨,1954年仅收购150公斤。60年代中期到70年代中期,年购量徘徊在12至32吨之间。80年代初,购量剧增。1985年达204吨。
皮纸30年代产量甚丰,远销京、沪、黑、晋、豫、鄂、湘、赣、黔等13个省、市。民国28年,产银皮纸、汉皮纸13.2万刀,价值4.4万元。31年,岳西皮纸与合肥棉、六安茶、霍山铁并列为安徽省第二行政督察区4大名产。后受战争影响,销路受阻,产量下降。1950年产皮纸3万合。1958年收购量最高达80.1吨。1985年收购皮纸10吨。
山苍子1958年由县林业部门用以提炼油脂成功后,供销部门每年收购蒸馏供应出口。1978年至1983年,共收购山苍子油2.11吨(表13——6)。1984年生产中断。
芒杆1974年店前区徐良公社试用造纸成功,芒杆资源被开发。1975年,本县供应怀宁高河造纸厂芒杆3928.6吨。1978年后,芒杆主销镇江纸浆厂。1985年收7635吨。为本县外销大宗商品之一。
香菇本县美丽、包家、凉亭、平等、黄尾等乡盛产。其中,美丽乡黄栗园香菇品质优良,被外贸部门定为国家出口的标准香菇。1980年来榜区供销社收购美丽香菇150公斤。同期,香菇变野生为家生试验成功,产量增加。1984年收购干香菇2462公斤。次年收购干菇600公斤。
农业生产资料建国初期,由供销合作社经营,主要供应饼肥、石膏、中小农具、耕牛、种子等。1953年,调剂购销耕牛328头。1954年,首次购进红花草种2.5吨、马铃薯种7.9吨、胜利百号山芋种18吨,销售试种获得成功,遂全县推广。1955年,从县外购进耕牛200头,及时售给缺牛农户。
化肥于1952年试销,次年销售6吨。以后实行计划供应。自1961年始,作为收购农副产品的奖售物资供应农民。年供应量受货源制约,不能满足农民需要。1955年至1963年,年供应200至800吨。主要品种为硫酸铵。60年代,一度大量推广磷肥。1964年至1977年,年供应化肥1000至2000余吨,主要品种为氨水、硝酸铵、碳酸氢铵及尿素。1978年后,年供应量增至4000至8000余吨,主要为尿素、复合肥、碳酸氢铵等。年售量虽不断增加,但仍供不应求。
农药供应始于1955年。五六十年代,年销量20至30吨,品种主要为“六六六”粉、“滴滴涕”、“1605”和“1059”。1974年销售量突破100吨。1977年销售230吨。1981年至1985年,年销量73至157.3吨,品种主要为杀虫双、叶蝉散、杀虫脒。“六六六”粉被淘汰。
农机供应始于1960年,当年调入手扶拖拉机4台。1973年后,农机供应由农业机械公司专营。本县耕地坡度大、田块小,机耕不便,农机销量少,购买拖拉机者主要用于运输。1973年至1978年,计供应手扶拖拉机504台,年均84台。1979年至1985年,计销售73台。1973年至1985年,供应水泵256台、柴油机791台、电动机106台。1984年至1985年,销售小四轮拖拉机20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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