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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生活民国时期,职员生活受雇主左右,毫无保障,常有失业之虞。其间,政府虽颁布有《雇员给恤办法》,但绝大多数职员伤、病、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时,实际并未得到抚恤。
建国后,职工工作稳定,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国家多次增加职工工资,先后发放过十数种补贴、津贴,定期评发福利费及奖金,并对职工实行劳动保险制度,伤、病给予免费治疗,病、产假期间工资照发,退休、退职后发给退休工资或生活费,死亡发给丧葬费,并发给其直系供养亲属抚恤费(参见第二十四章《人事劳动》)。国家还采取多种措施,安排职工亲属就业,以减轻职工负担,以低廉的租金向职工提供住房。
1985年,全民单位职工人均工资为860元,比1958年的286元增长2倍(表4——10)。
4——10岳西县全民所有制职工人均年工资单位:元

随着收入的大幅度增加,职工消费水平不断提高,一大批中、高档用具相继进入职工家庭。经对10户职工家庭进行抽样调查统计,1984年第4季度期初共有现金75.70元,期中储蓄与借贷收入1214元、支出1514.80元,期末结存现金146.56元。1985年第3季度,期初共有现金153.56元,期中储蓄与借贷收入296元、支出976.96元,期末结存现金271.35元。其他收支情况见表4——11、表4——12。
表4——11岳西县10户职工家庭现金收支抽样调查单位:元


表4——12岳西县10户职工家庭基本情况抽样调查

农民生活民国时期,本县缺粮严重,不少农家常以玉米、山芋、高粱、麦子、豆类等杂粮为主食。若遇天灾,往往靠打橡子、挖蕨根与葛根洗粉充饥。贫苦农民受地主剥削尤为深重。佃农租种地主土地,一般仅得收成的20%,多者不过30%,余为地主所有。食盐、海带价格昂贵,贫困人家食用困难,不少人患浮肿或甲状腺肿大。衣着为土产老布,以草木灰染色,手工缝制,异常粗陋。住房多为茅舍。照明用梓树油或松片。山路崎岖,行走非常困难。经济发展缓慢,收入微薄,加之苛捐杂税,生活水平极为低下。
建国后,农民生活不断得到改善。50年代初期,生产力发展较快,农民收入显著增长。1955年后,火力、水力发电照明由点到面,逐渐取代松片、煤油照明。1957年,首次修通公路,交通状况逐渐改观。“大跃进”3年,部分农民被迫弃农就工,粮食实行高征购,一时食粮奇缺。1959年,农民不得不以糠菜和植物根茎代粮充饥。1960年,县内发生严重饥荒,很多农民患上浮肿等病,体质下降,出现非正常死亡现象。1961年至1962年,全县推行责任田,农民生活一度有较大改善。1963年至1977年,农业生产走集体化道路,部分靠近城关及三线工厂附近的生产队,全劳力生产日值可达两元左右,其他多数队日值仅三四角。集体分配农民人均年收入仅五六十元,人口少劳力多的户,尚可进行衣着更新和住房改造。人口多劳力少的户,年终分配往往欠生产队口粮款,生活相当贫困。
1979年后,本县逐步推行农业生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在狠抓粮食稳产、增产的同时,积极发展家庭副业、养殖业,经商做生意,生活普遍改善,并涌现出一些年收入万元户。80年代,国家年均调入粮食2.48万吨,吃粮得到保障。农民穿着衣料由五六十年代的以棉布为主变为以化纤为主,毛料呢料服装逐年增多。全县有15.7%的农家计10843户新建住宅,茅舍所剩无几,钢筋水泥结构的新式农舍陆续出现。手表、自行车、收录机等购买量逐年增多,摩托车、汽车相继进入农家。
1985年,农民储蓄额较1978年增长7.9倍。农民人均年收入由1979年的103元增至187元,年均递增14元。至1985年底,有72%的农户装上电灯,994户购买电视机。80%的乡修通公路。天花、头癣、梅毒等病基本被消灭,甲状腺肿、克汀病的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农民健康水平普遍有所提高(表4——13、4——14)。
表4——13岳西县农民1985年人均购买商品情况抽样调查

表4——14岳西县农村住户1985年耐用物品百户拥有量抽样调查

随着物质生活的改善,小型电影院、体育场、娱乐室等设施陆续出现于区乡,农民文化生活日益丰富。
建国36年来,在全县农民生活水平普遍大幅度提高的基础上,局部地区农民收入增长达数十倍。处于深山僻壤的美丽乡鹞落村,建国前夕,全村33户122人,仅有耕地41.4亩,年产粮2660公斤,加上烧山开荒种植收粮2475公斤,全年人均共产粮仅42公斤。少数农户通过拾木耳、捡蘑菇、捕獐子等获得微薄收入,步行到三四十公里外的霍山县磨子潭购粮补充,多数人家以荞麦、野菜、甚至草根树皮充饥。其中,长年有13户吃不上大米,16户吃不上盐,22户吃不上油;有6户28人粮荒时靠讨饭度日,3户13人常年乞讨过活,有的倒毙于他乡。冬天,80%的人无夹衣,99%的人无棉衣,有9户43人全家共一床棉被。住房大多为茅屋、山棚。人均年收入13.4元。建国后,发生巨大变化。1985年,全村88户482人,有耕地248亩,人均产粮108公斤,国家年人均定量返销粮139公斤。村里建起小水电站发电照明,公路穿村而过。林木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经济活跃,年人均纯收入达633元。有的农户购置收录机、电视机、汽车,手表、收音机基本普及。1980年后,6年中有40%的农户盖新房,昔日的茅舍已荡然无存。
但是,由于地理环境、技术、信息、资金、资源、教育文化等因素的制约,与发达地区相比,本县大部分农民的收入仍然较低。1979年,全县3878个生产队中,有1173个队人均集体分配收入不足50元,占30%。1985年,全县61%的农户21.4万人人均年收入不足150元,处于贫困线以下。人均年收入不足100元的极端困难户达8436户计42756人,占农户及农业人口总数的12%。此外,占农业人口2.15%的五保户和痴呆病残人员计7381人,生活需要社会或家庭其他成员负担。同年,本县被列为全国重点贫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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