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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整理】
市档案馆接收范围包括市内各级机关、团体及所属单位具有永久或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接收期限为10年),市内已撤销或待撤销机关、团体的档案,市内解放以前的各种档案。
档案接收要求进馆档案保持全宗的完整性,并按规定整理好符合要求的永久、长期案卷;立档单位编制的组织沿革、全宗介绍和有关检索工具随同档案一起接收;交接双方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在交接文据上签名盖章。接收采取“突击接收、定期接收和平时收集”相结合的方式。1949年5月接收的民国时期文卷为:怀宁县政府1032宗2468册,安徽通志馆64宗99册,省参议会862宗,地方法院805宗882册。此外,还有监狱、第二专署、工程局的部分档案资料。1958年8月从市法院、电厂、邮电局收集历史档案资料5600件。同年在拆毁湖南会馆时,收集民国13—16年(1924—1927)的革命历史档案资料205件。1962年10月,配合省收集历史档案资料小组,为省档案馆收集革命历史档案3000多卷。
1960年3月市档案馆成立,接收市委办公室、市人委办公室2个档案室1958年以前的档案5000多卷,同时从各单位收集到民国时期安徽省政府的档案70余卷。1963年接收市委办公室及撤销单位工交部、财贸部、柘山煤矿等档案620卷。1964年接收撤销单位档案1298卷,其中文书档案599卷、科技档案699卷。1975年市档案馆恢复后,将原部委1958年以后的档案连同市革委会政工组、生产组、办事组、人保组和“一打三反”、“清理阶级队伍”等政治运动的档案5113卷接收进馆。1979年9月开始,先后接收市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1949—1976年档案13806卷,各种资料3450册;1977—1985年档案3189卷,各种资料1118册。80年代,从市委党史办公室和公安局、图书馆等单位共接收革命历史档案52卷,各种历史资料1357册。
市档案馆将接收的案卷区分全宗后,合理分类,系统排列和编目。对分类质量较差的案卷和案卷目录进行加工调整。1977年市档案馆拟订《安庆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划分全宗的意见》。此件1981年修改后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和档案局联合发文,通知各单位执行。1985年9月再次修改上报省档案局。1987年,市内各机关正式执行。
安庆市档案馆代号434150。在进行全宗编号时事先确定全宗号,每个全宗的档案进馆以后,统一按大流水号对号入座,并固定不变。市档案馆目录号编写分两种:一种按组织机构结合保管期限、年代编排目录号,另一种按保管期限分类结合组织机构、年代编排目录号。案卷编号按立档单位分别将永久、长期、短期档案各编一个顺序号。顺序号的起止时间,从立档单位成立、形成文件组成案卷的当年开始编案卷顺序号,直到立档单位停止活动为止。
【保管、鉴定】
市档案馆档案管理按照全宗编号的顺序和保管期限,分库保管。档案柜按编号排列,每个立档单位编排2套目录,编写存放地点索引。馆藏资料来源比档案广泛,除本机关活动中形成的外,还有上级发、下级报和机关编印、收集购买的等。1984年,对馆内积存未整理的资料分类进行登记,并排列编目,编制存放地点索引。对现行资料做到当年清理,整理排列无积存。
保管工作遵循“以防为主”的原则,每日早、中、晚定时记载温、湿度情况,适时通风调节,并每年施放一次樟脑精。库房制订防火、安全保密、查阅、借阅、值班、检查和岗位责任制等制度。1983年,市档案局对馆藏的1957年以前的档案进行检查,发现有500多份档案因纸质因素出现褪色现象,即聘请已退休的档案工作人员抄写和复印,保证档案的保存质量。同时,市档案局根据上级档案管理机关确定的统一鉴定原则和标准,制订全市机关、团体、乡(人民公社)的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和科技档案、专业档案保管期限表。
1958年底,全市先后组织70余人,对积存的85万件档案逐件清理和鉴定,区分保管期限,组成916个案卷。1960年,市档案馆将馆藏市委各部委、市人委各科室1958年以前的档案4858卷分卷鉴定。同时,各机关档案室也鉴定和调整部分案卷3650卷。1964年,对馆藏市委1950—1960年的1540卷档案重新鉴定,划分保管期限,调整为533卷。1969年底,抽调人员组成清鉴小组,对馆藏5133卷档案全面鉴定。1984年,清理、鉴定和调整馆藏的市人大、市政协档案。1986—1987年,市档案局(馆)与市财政局指导各部门组成财会档案清理鉴定小组,清理鉴定全市31个主管机关、412个企事业单位财会档案,归档275594卷(册),占应清理的98%,销毁会计档案55936册。
【统计、编研】
历年档案统计分定期统计和平时统计两大类。定期统计年报表有基本情况统计表和工作人员统计表,前者包括各项档案工作的基本数据,后者重在全面反映工作人员结构情况。平时统计有掌握应进馆档案数量、便于安排工作的接收档案摸底表,有了解销毁内容与数量的销毁清册,有记载档案利用数量的查阅登记簿,有记载档案借阅数量的借阅登记簿,有查阅资料数量的资料查阅登记簿,有统计利用结果的利用效果统计。
研究档案、编写档案资料始于1958年4月。当年底,共编写各种资料1500件,其中档案部门编写100件。1959年,市人委办公室组织4次群众性编写资料工作。共编制档案资料目录索引和各种小型资料1610件,整理编写安庆市解放10年间工农业生产、文教、卫生、体育、政法、财贸工作发展概况等资料10余种约25万字。1976年后,市档案馆确定1名人员从事资料编写,到1981年底,编制案卷目录54册、各种目录索引36种、卡片4500张。1983年,市政府办公室批转市档案局《关于开展档案资料编写工作意见的报告》。此后,全市大部分区、局和基层单位档案室都编写本单位的大事记、组织沿革、基础数字汇编等档案资料,并随同档案一起向市档案馆移交。
市档案馆还与有关部门共同编印综合性的史料、资料书籍。1979年,配合市委办公室编写近12万字的《安庆解放三十年》,较系统地介绍了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成就。1981年后,与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市编史修志办公室联合编印9辑《安庆文史资料》共105万字。1984年,与市政府办公室、经济研究室共同编写《安庆经济发展概况》74万字,记述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历史和现状。同年,市档案局(馆)成立编研机构,增加人员,编纂印发馆藏中具有重要史料价值和社会利用价值的档案史料。1985年,与市委办公室联合汇编《三中全会以来安庆市改革初探》32万字,对全市在改革方面的探索进行比较全面的总结。到1988年,馆内自编《安庆概况》、《安庆市历年工、农业情况统计数字汇编》、《安庆市历年面积人口发展变化情况汇编》、《安庆市大事记》、《安庆市六五期间大事记》、《安庆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大事记》、《安庆市1949年至1988年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机构沿革概况》、《安庆市党政机关组织沿革、行政区划演变》、《三中全会以来安庆市拨乱反正大事记》、《安庆市文化大革命大事记》、《安庆市历次政治运动概况》、《安庆市农业自然灾害概况》、《安庆市工伤事故灾害简介》、《安庆市历届党代会概况》、《安庆市历届人代会概况》、《安庆市档案馆概况》、《安庆市档案工作大事记》及《安庆市布告汇集》等专题资料26种。
【业务指导】
1960年以前,全市各单位档案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和市人委办公室负责。后由市档案管理机构对全市各单位的档案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检查。
档案业务指导的主要内容为宣传、贯彻国家档案法及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市内实际情况,主持或协同有关专业主管部门提出具体实施细则,制订全市档案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开展全市档案工作人员的专业培训与档案工作的学术理论研究;对全市档案工作状况进行调查、研究、统计,总结经验,及时提出建议,并向上级汇报等。档案业务指导的方法主要是召开会议、印发文件、专业培训、评比竞赛、检查验收、参观学习、调查研究、现场指导、制订规章等。
1950—1955年,市政府办公室检查市属各单位文书档案工作,召开文书档案人员会议,研究解决文书处理和档案工作的界限划分,颁发《关于文书和档案工作试行办法》。全市各单位开始重视文书档案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添置必要设备,文书档案管理开始走向正规。1956—1957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制订《国家机关文书立卷和档案工作暂行原则》,贯彻新的立卷方法,并以市人委办公室作为推行新立卷方法的试点单位。取得经验后,向全市推行文书处理部门立卷归档制度。1958—1959年,对全市历年积存的文件普遍进行整理、归档,“一手抓基础建设,一手抓利用”,促进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
1960—1961年,根据中央《关于统一管理党政档案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党政档案统一管理机构,实行党政档案统一管理。市档案馆接收、保管部分党政机关档案4850卷,检查党群、政法、宣传、公交、财贸5个系统的28个档案室,推动市机关、团体、学校等单位的文书立卷、归档工作以及档案室的建立与人员配备。同时修改《安庆市厂矿企业单位技术档案室工作暂行简则》,加强市内技术档案、城建档案管理。1962年,贯彻全国档案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全市1958—1962年档案工作。1963年7月,召开城市基本建设档案工作会议,加强对城市基本建设档案工作的指导和管理。12月,检查全市档案工作,督促各单位建立档案室,配备人员。1964年4月,开展“五好”档案室和“五好”档案员竞赛评比活动。并召开全市保密、档案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和积极分子大会。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档案业务指导一度中断。
1972—1973年,市革委会在手工业局召开档案清理工作现场会,提出改进和加强档案工作。会后,各区和各主管局层层抓典型,全市档案清理鉴定工作全面展开。市各主管局抽调216名档案干部检查了全市217个单位的档案、保密工作情况。1975年,召开全市档案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先进,讨论档案工作任务和文书档案工作几个暂行办法。1976—1978年,市革委会批转市生产指挥组、办事组《关于加强城市基本建设档案管理意见的报告》,规定城建档案的保管范围、方法和要求。市档案管理机构两次会同市重工、轻工、城建等主管局对47个企业单位技术档案工作进行检查,并在市玻璃厂召开市技术档案工作经验交流会。
1979年,市档案馆制订《档案借阅制度》、《档案材料保密制度》,拟订《安庆市全宗划分的意见》,并召开档案接收试点工作会议,举办档案接收、移交训练班。1980年后,进一步建立健全档案机构和制度。在档案工作中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到定期考核,奖惩兑现。科技档案工作纳入生产、技术科研及有关的职责范围和科技工作程序,做到组织上有保证、制度上有规定、职责上有分工、工作上有安排、管理上有考核,使科技档案工作有章可循。并清理全市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建国以来的会计档案。1980—1988年,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性档案工作会议9次,表彰档案工作先进集体401个、先进工作者469人,组织全市性档案检查、验收4次,举办档案展览2次。还先后召开学习《档案法》座谈会,贯彻《档案法》经验交流会,档案开放新闻发布会和实施《档案法》检查汇报会,推动全市档案事业的发展。
【专业教育】
市档案专业教育主要采取全市集中培训、各系统分别培训、集中短训、以会代训、组织人员外出参观学习、举办业务讲座、开办档案电视大专班等方法进行。1960—1965年,市档案管理科举办业务知识讲座7次,听课学员362人。1973年,市革委会办事组、文化局、卫生局先后举办档案业务学习班26次,参加学习1000人次。1979年11月,市档案科举办档案移交、文档人员培训班。1980—1981年,市档案局举办3期科技档案培训班,学习科技档案工作基础知识,共210人参加。1981—1982年,市档案局举办2期培训班,学习文书立卷工作基本知识,共60人参加。1983—1984年,市档案局举办2期档案专业训练班,共710人参加。又与市求实业余学校合办档案业余专修班,学习中共党史、文书档案工作基本知识、公文写作基本知识,50人参加。1985年,市档案局举办首届档案电大班,报考入学学生110人。经过3年学习,有78人毕业。1986—1988年,市档案局举办2期档案干部专业基础知识培训班,共105人参加。同时,举办第二届档案电大班,报名入学学员90人。
1979—1988年,市档案局(馆)选派8人到芜湖、扬州、杭州、武汉、合肥、湖南等省市参加国家档案局举办的档案训练班。
【理论研究】
1960年5月,市人委档案科成立市档案业务理论研究小组。1974年市档案局创办《档案工作学习》刊物,1984年改刊名为《安庆档案工作》,传递全市档案业务研究信息。
1981年6月,省档案学会安庆市会员小组成立,由21人组成。1983年5月,市档案学会筹备委员会成立。1984年2月,市档案学会成立,通过市档案学会章程,选出会长、副会长。在成立大会上开展档案业务理论探讨,会后汇编成《安庆市档案学会论文专辑》。1988年,市档案学会有会员231人,会员小组24个。全市还有国家档案学会和省档案学会会员71人。
1986年5月,首次组织论文评选活动。在收到的36篇论文中,评出一等奖2篇、二等奖4篇、三等奖7篇。至1988年底,全市档案工作者撰写论文近百篇,在全国性刊物上发表3篇,在省级刊物上发表18篇,在省档案工作会议和省档案学会学术交流会上交流10篇。其中省档案学会常务理事、市档案学会会长邓敦宇撰写的《市直机关划分全宗的意见》一文,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四等奖。
【管理机构】
市内专业档案馆有市档案馆、安庆行署所辖的地区档案馆以及部分基层单位档案馆或档案室。
1982年4—7月,全市首次开展档案干部技术职称评定。经考核,获得专业技术职称者21人,其中馆员1人,助理馆员10人,管理员10人。1988年,市直和基层单位共有档案工作人员698人,其中专职410人、兼职288人,男279人、女419人,51岁以上35人、35岁以下459人,文化程度大专以上93人、初中以下176人,从事档案工作10年以上145人、3年以下331人。专职人员中有副研究馆员1人、馆员34人、助理馆员119人、管理员92人。
市档案馆(局)
1960年3月,市委办公室和市人委办公室下设档案室合并,成立市人委档案科和市档案馆,两个机构合署办公。1963年1月,市人委档案科改为市档案管理科。1968年8月,市档案管理科和市档案馆撤销,改设市革委会机关档案室。1975年4月恢复市档案馆,与同时成立的市革委会档案小组合署办公。市档案小组组长兼馆长程远学。1977年4月,市革委会办事组档案小组改为市委办公室档案科,隶属于市委办公室。1980年3月成立市档案局,与市档案馆合署办公,由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时,市委办公室档案科撤销。市档案局内设业务指导科、档案管理科。1983年12月,市档案局划归政府序列。1984年增设秘书编研科。1985年8月,市档案局和市档案馆仍合署办公,为市政府直属机构,局长先后为程远学、邓敦宇。1988年初,秘书编研科改为办公室和编研科。全局职工19人。安庆区划调整后成立新的市档案局,局长邓敦宇,党组书记程朝跃。
基层档案馆(室)
城建档案馆1982年1月建立。原属市城建局,1986年3月改属市建委。工作人员7人,库房800平方米,有摄像机、录像机、复印机、电脑打字机、吸潮机等设备。馆藏档案和图书资料7800册,其中图书资料2520册。具备一定的档案保护条件,规章制度比较健全。
文书档案室解放初期,市委、市政府及各区局均由文书兼管档案,归档制度未建立,档案管理不集中,文件价值鉴定无统一标准,档案保管安全设施差。1950年11月30日市政府建立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市委及部分单位也相继建立档案室和档案工作制度。较大的机关都专门设立档案库房,一般单位则设置档案柜保管档案。1956年4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市内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文书立卷归档工作和档案室工作开始建立起统一的管理制度。到1959年止,全市有机关文书档案室18个,专、兼职档案员18人。1960年至1966年5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统一管理党政档案工作的通知》,市制订《机关档案室简则》、《档案馆暂行工作简则》、《机关文书处理工作实施细则》、《农村人民公社文书处理工作和档案工作试行办法》、《档案资料鉴定工作暂行办法》、《党政机关档案材料保管期限表》等规章制度。各单位的文书档案室大都建立文书立卷、档案管理和利用制度,执行国家规定的档案保管期限表。1979年全国、全省档案工作会议后,“文化大革命”中遭破坏的各级文书档案室相继恢复,并配备专、兼职档案员。到1986年,全市乡以上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都建立档案室,配备档案专柜,绝大部分单位有专门库房和安全设施。市直118个单位设立档案室116个、专柜870套。1987年底,全市基层档案室保管文书档案314420册、文件汇编48510册、各种参考资料40598册,共计403528册。大多数档案室能坚持立卷制度,立卷分类明确,齐全完整,重点突出,并按照统一标准编制各种检索工具以及有关参考资料,方便利用。在1981—1987年进行的连续检查、验收中,有82个单位被评为先进集体。
科技档案室市工业、交通、科研等部门的技术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设有科技档案室。1979年后,全市科技档案工作根据《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要求进行整顿。市内有科技档案的单位大都建立起科技档案室或科技档案专柜,配备档案工作专业干部,恢复和修订档案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1988年,全市140个科技档案单位中,已建立科技档案室138个,共有科技档案专柜726套,库房面积5409平方米,保存科技档案127849卷、底图3389894张、科技资料185400册。专、兼职档案干部165人。
综合档案室全市有综合档案室355个,为应建单位的99%。综合档案室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机关的全部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另一种是各类档案信息、目录、数据等集中统一管理,档案分室保存。综合档案室由同一机关领导,负责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该机关的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等,为机关工作提供服务,并作好向国家档案馆及专业档案馆移交档案资料的准备工作。综合档案室在业务方面受档案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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