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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结构】
1949年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员工720人,其中中学408人,小学309人,幼儿园3人,多数为各校留用教职员。1950年,部分公私立中学合并,裁减部分教职员,中学教职员减为213人。1951年后,私立中学、民办中小学增多,从社会招聘部分知识青年、师范毕业生和复员转业军人充实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1955年底,教职员工增至865人,其中中学313人,小学530人,幼儿园22人。
在肃反运动和反右派斗争中,中小学被处理出校的教职员达99人,解聘退休5人,编余处理26人。1956年中小学增加,师资缺额部分由省教育厅统一调配,从党政机关抽调、社会录用、复员转业军人补充多渠道解决。其中小学调配68人,中学调配180余人。
1958年中小学、幼儿园(班)猛增,师资不足。中学从社会录用、小学和机关调配补充200余人,小学从社会知识青年和家庭主妇、复员军人中录用补充799人,幼儿园(班)从社会录用补充157人。是年,教职员工总数达2107人,比1957年增加98.2%。其中中学427人,专任教师265人;小学1491人,专任教师605人;幼儿园(班)保教员189人。1960、1961年,对新办学校和增开班级缺额教职员,采取社会招聘、厂矿企业选送等途径,吸收充实336人,其中中学70人,小学65人,幼儿园(班)201人。
1962年后,中小学、幼儿园(班)教职员实行精简整编,精简家住农村教职员457人,其中中学76人,小学160人,幼儿园(班)221人。中学教职员中改行、自然减员56人。1964年后,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原留校任教而被定为“地富反坏右”的5种人,改做其他杂事或辞退。缺额以知识青年和应届高中毕业生补充。新办耕读、工读小学和民办小学教职员,由办学单位就地选聘政治思想好、劳动好、作风好和有一定文化水平的人担任。到1966年5月,全市教职员工有1533人。其中中学491人,专任教师349人,民办和代课教师11人;小学990人,专任教师810人,民办和代课教师206人;幼儿园(班)保教员52人。
“文化大革命”初期,40%左右的教职员被打成“牛鬼蛇神”,轮流到工厂、农村接受工人和贫下中农再教育,有的改行。缺额以代课教师、耕读学校教职员转公办教师补充。1968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关于大中小学复课闹革命的通知,各校陆续复课,由市革委会抽调73名工人组成讲师团,分赴各校授课。是年,依据中共中央关于派工人宣传队进学校的通知,一批工人宣传队进驻各校,兼任教职员。1969年底,抽调一批工人任各校教师。1970年,为打破“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统治学校的现象”,教职员队伍实行工农兵、革命技术人员、在职教师三结合。中学挑选不脱产工人和技术人员任巡回教师。同时,实行工人和教师轮换,学校派教师到工厂劳动,接受再教育,工厂派相应数量工人到学校任教师。1971年,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中学专任教师有46人下放农村,缺教职员180余人,遂从上山下乡两年以上知识青年中录用80人。各工厂选派205名工人到各中学兼任教师。1972年后,中学增配工人教师49人,小学教师调任中学教师20人,安庆师范学校、桐城五七大学等校毕业生分配任中学教师25人,市第四中学下迁太湖县教师回归17人。幼儿园(班)增配工人教师、代课教师和录用社会知识青年。1973年,从应届高中毕业生中选用100人分配任民办教师,其中小学70人,中学30人。1976年继续实行工人与教师轮换,市革委会选派一批工人到中小学任教。年底,教职员增加到2559人。其中中学1250人,专任教师843人,民办、代课和兼职教师57人;小学1247人,专任教师1007人,民办代课和兼职教师213人;幼儿园(班)保教员62人。教育质量下降。
1977年11月,撤销各学校工人宣传队,工农兵兼职教职员回原单位。1978年后,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市政府组织落实教师归队工作。部分借、调到党政机关和各经济、行政部门的骨干教师陆续调回各校。对1960年后分配工作专业不对口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归口安排任教。将“文化大革命”中抽调到各校的工人教师和民办教师择优转为国家正式教师。平反冤假错案,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安置仍能适应教学工作的教职员。同时,接收分配师范院校毕业生,职业中学和技术学校聘用部分离退休教职员,从主办单位抽调胜任教学工作和行政管理的行政干部、技术干部任教员。1988年,高等院校教职员557人,其中专任教师273人,教育辅导人员81人。普通中学教职员2187人,其中专任教师1668人(含兼职教师);大学本科毕业的655人,大专毕业的705人,相当大专毕业的7人,中专或相当中专毕业的419人,高中毕业的264人,初中以下的137人。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员793人。职业中学教职员314人。技工学校教职员320人。小学教职员2296人,其中专任教师2089人(内含代课教师253人、民办教师327人);大专以上毕业的46人,中师和高中毕业的1470人,中师或高中肄业、初师、初中毕业的497人,初师、初中肄业以下的283人。幼儿园(班)保教员697人,其中幼儿师范毕业的308人,高中或中师、初中以下的389人。全市教职员工共7164人。
【师资培训】
1951年,中学成立学习委员会,小学开办暑期研究会,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要内容,学习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三大运动的有关政策,改造思想,同时开展教学方法研究。1953年,成立市小学教师学习委员会、学区学习委员会分会,以学区为单位,组织小学教职员集中学习政治和业务常识。同年,开办市小学教师业余进修学校,开设甲、乙、丙3班。甲班培训高小教师,乙、丙2班培训初小教师。
1955年,选派中小学教师14人到省教师进修学院、芜湖师范学院等校进修,小学教师80余人到市小学教师业余进修学校学习。1958年后,鼓励在职中小学教师坚持自学、参加函授学习,部分录用社会知识青年入市业余进修学校轮训。1961年,部分中学教师入合肥师范专科学校和市中学教师训练班进修,小学教师分批入市师范学校轮训。1962年,选送高中教师20人、初中教师25人到省教育学院、安庆师范专科学校等校离职轮训。1963年后,中小学教师培训内容开始转向以政治学习为主。市教育局开办文教系统业余政治分校,轮训中小学教师。学习中共中央八届八中全会公报及关于阶级斗争和反对修正主义的文章、材料。1964年暑期开始,陆续在中小学教职员中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组织学习毛泽东著作,学习大庆、大寨和解放军,参加体力劳动,在政治学习和劳动中改造世界观。1966年7月后,在批判“资产阶级白专道路”、“知识愈多愈反动”的错误思想指导下,教师轮训以分批分期到工厂、农村劳动为主,并参加各类政治学习班。
1976年成立市教师业余进修学院,对中学教师实行在职培训。1979年后,在市师范学校增办师训班、民师班,对全市小学教师中未达到规定学历者分批脱产培训。1981年暑期,选派中学物理、化学教师到安徽师范大学实验培训班学习。1982年后,贯彻《安徽省中小学在职教师文化考核试行办法》,对中小学在职教师(含民办教师)试行定期文化考试。1983年建立市、区、校三级辅导网,组织中学教龄12年以下、学历中师以下和小学教龄14年以下教师参加教材教法考试。1985年,全市专任教师中,高中教师461人,学历不合要求的160人,占34.7%;初中(含职中)教师1009人,学历不合要求的531人,占52.6%;小学(含幼儿园、盲哑学校)教师1336人,学历不合要求的734人,占54.9%。同年起,逐年对教师进行专业合格证书考试。1986年后,组织各校教师系统学习卫星转播的电视课程,10%的小学教师进市师范学校师资培训班进修。幼儿教师的业务培训多采用暑期集训、观摩教学、参观等形式。安庆师范学院等高校主办学术讨论会、讲习班、培训班和离岗进修等,培训中青年教师。
1988年,制订《关于安庆市师资整顿、培养、培训办法》,师资培训形成制度化、规范化,以在职岗位培训和实用教学业务为主。经过各种类型培训学习,教师的业务素质有较大提高。年底,中小学教师中98%通过教材教法合格证书考试,100%参加专业合格证书考试。小学教师平均合格率85.6%,其中初师、初中肄业以下学历教师283人,取得专业合格证书58人,占20.5%。幼儿保教员合格率44.1%。中学(含职中、师范)教师中,高中教师合格率87.8%,初中教师合格率67.5%,其中初师、初中肄业以下学历教师137人,取得专业合格证书81人,占59.1%。高校中安庆师范学院累计投入培训费30余万元,离岗培训中青年教师146人,占全院在职教师50.1%。院、系主办2次全省、4次全国性学科、学术讨论会。参加省以上学术会议、讲习班教师405人次,73名国内外学者到校讲学或作学术报告。
【教师待遇】
政治待遇
1949年9月,市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有教师代表参加。1957年反右派斗争后,教职员常因政治运动受到冲击。“文化大革命”初期,教师被诬为“臭老九”,成为批斗、上山下乡、接受再教育的对象。1979年后,国家倡导尊师重教,教职员成为工人阶级劳动者的一部分。政府为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受到不公正待遇的教师平反或改正。1980年后,每年开展评选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活动。1981、1985年,分别为中学教龄满30年以上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小学教龄满25年以上教师颁发“园丁”荣誉纪念徽章。1985年后,每年9月10日教师节在全市开展“尊师重教”活动。1988年,规定每年教师节表彰一批优秀教师。
1949—1988年,教职员中当选省、市人民代表的共248人,当选省、市、区政协常委、委员的共96人,当选省、市各民主党派主要领导职务的共50余人,评为全国、省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优秀教师的共39人。全市中学教职员中,中共党员占21.4%。
经济待遇
1949年10月至1951年夏,中小学教职员实行以大米(九二大米)计发工资制度。每人月领大米数:公办学校校长130公斤,副校长122.5公斤,教导主任115公斤,副教导主任107.5公斤,级任高级教员100公斤,级任初级教员95公斤,科任高级教员95公斤,科任初级教员90公斤,职员90公斤,工友75公斤;私立学校校长130公斤,副校长60公斤,教导主任125公斤,副教导主任50公斤,高级教师100公斤,初级教师45公斤,职员57.5~90公斤,工友35~75公斤。私立燕宁小学校长到工友,每人月大米34公斤。依泽小学教职员无固定报酬。私塾以生养校,教师月工资待遇不固定,各校标准不一。
(表52—9)1988年全市中学、小学教职员工概况

1951年6月,实行以货币代替大米计发工资。月工资标准为公办学校负责人50~60元,教职员31元,工友22元;私立学校负责人36元,教职员25元,工友20元;民办学校教职员平均工资不及公办学校教职员平均工资的三分之一;私塾教师月工资视收费而定。1952年9月,改行工资分制。月工资分为中学教职员240~320分,小学教职员70~225分。教职员月工资分相比,私立学校略低于公办学校。私塾教师月工资无定数。工资分值据当月市场物价而定,折合人民币0.22元。之后随每月物价折算增减。1955年,中学低工资教师调整工资89人,领取经济补助503人。小学低工资教师调高工资后,平均月工资比1952年增长32%。1956年工资制度改革,分别按评定行政级、教师级核发月工资。工资标准为中学行政级一至十五级,中学教师级一至十级;小学行政级一至十三级,小学教师级一至十一级。中学平均月工资由46.5元增至54.82元,增长17.9%,增资面75%。小学行政人员平均月工资由41.04元增至57.48元,增长40%。小学教师平均月工资由34.6元增至46.24元,增长33.6%。郊区小学行政人员平均月工资由26元增至50.6元,增长94.6%。工友平均月工资由22.9元增至28.25元,增长23.4%。
1963—1979年,先后4次为部分教龄较长、工资偏低的教职员调整工资。
1979年11月起,公办学校教师试行班主任津贴。月标准是:所在班级学生20人以下的3~4元,35人以下的4~5元,36~50人的5~6元,51人以上的6~7元。
1981年,教职员工资普调,每人晋升1级。1984年,中学教师五级、小学教师三级以上者享受讲师待遇,其家属农村户口可转为城镇户口,子女安排就业。
1985年,全国工资改革,教职员改行以职务工资为主体的结构工资制。工资级别为中学14档,月工资最高165.5元,最低62.5元;小学12档,月工资最高127.5元,最低50.5元。同时,享有国家、地方各种生活补贴及劳动福利待遇。1986年起,为所有教职员增发工龄、教龄津贴。工龄以每年0.50元计发。教龄分为4档:5~10年以内月3元,10~15年以内月5元,15~20年以内月7元,20年以上月10元。
1985年后,教职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共评定教授、副教授(含认定资格)99人,高级讲师47人,讲师327人,助教、助理讲师270人,高级教师996人,一级教师1443人,二级教师930人,三级教师177人,并相应调整了工资。月工资最高160元,最低52元。增资面50%,人均月增加工资13~15元。1988年为国家正式教职员增加工资10%,为民办和代课教师增发、补发工资。同年12月,对民办教师、厂办学校教职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相应提高工资待遇。
1956—1988年,投资建成教职工宿舍10.2万平方米。其中安庆师范学院1.14万平方米,普通中学5.69万平方米,小学3.37万平方米。90%以上教职员改善了住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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