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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第二监狱】
解放后,原饮马塘监狱改为皖北安庆行政区监狱。1951年2月由皖北人民法院安庆分院移交安庆专署公安处管理,内分男监、女监和看守所。1952年6月改称安庆专署公安处直属劳动大队。1953年3月,将旧监房原名“知”、“过”、“必”、“改”改为“劳”、“动”、“改”、“造”。6月,由省公安厅命名为安徽省第二监狱(简称省二监)。1963年4月,省二监直属省公安厅。1967年3月省二监实行军事管制,1968年10月成立革命领导小组,1969年11月成立革命委员会。1971年7月至1981年1月,省二监管理机关迁至安庆轮窑厂。1981年5月,省二监犯人加减刑案件划归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管理。6月和10月,设立驻监检察小组和驻监法庭。1983年5月,省二监移交省司法厅管辖。
1950年2月,组织犯人参加织布、碾米等劳动改造。1952年6月建新生纺织机米厂。1954年6月撤销机米厂,以织布生产为主。1957年5月对外称安徽省地方国营安庆新生布厂。1956年9月,省二监在市郊马家岭建砖瓦土窑厂,作为所属劳改生产中队。1957年1月该厂对外称安徽省地方国营安庆新生窑厂。1959年建轮窑后,改称轮窑厂,并从省二监划出,由专署公安处管理。1958年9月,省二监增设新生机械厂和新生畜牧场。1960年5月,新生布厂、新生机械厂、新生畜牧场和新生轮窑厂统属安庆地委政法部管理,加冠“安庆专区政法”于厂名前。新生机械厂后又称新生水泵厂、新生农业机械配件厂,1962年撤销。新生畜牧场一直保留中队建置。1963年4月,轮窑厂收归省公安厅直接管理,编为安徽省第十七劳改独立大队,厂名改为安徽省地方国营安庆轮窑厂。1971年7月,省二监与轮窑厂合并,对外称安徽省安庆皖江机床厂,以轮窑厂为厂址。1979年8月撤销皖江机床厂,厂址(机床、砖瓦两车间)移交石化总厂。1983年12月,省劳改局接收丁村化肥仓库作省属劳改场所。该处1984年7月由省二监组建二大队;1985年1月成立安徽省安庆少年劳教管理所,归省二监管辖。
【市看守所】
解放初,市看守所设在原饮马塘监狱(今省二监)。1951年2月,市公安局扩建看守号房。1955年11月至1956年10月,市公安局内设临时看守所。之后在押犯转到安庆专署看守所(李公祠街39号)。1959年,市公安局在五里墩窑厂设临时看守所。1961年6月临时看守所改为看守所。1965年,市看守所迁入原专署公安处看守所,并增建号房。1980年,对看守所号房、伙房、浴池多次翻修、扩建,增加安全设备。市看守所由市公安局预审科管理。
看守所建有值班、通信、接见、号房管理、检查、提审、解押和人犯出入监所等各项制度。看守人员与武装警察相配合,警戒值勤。对在押犯进行监规、政策、法制、形势的教育,组织他们读书、阅报、听广播、看电视。各号房备有法律知识读物及科技、文艺书籍。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负责人定期向在押犯训话,教育他们走坦白自新之路。对释放人员,还与其原所在单位或街道取得联系,妥善安置。在押犯在饮食、卫生、医疗、劳动、活动、休息诸方面都有规定。对少数民族和患病人犯伙食上给予照顾。有专职医生为他们检查身体,治疗疾病。夏季各号房装上电风扇,增加防暑饮食。伙房、号房备有消防器具。
【市收容审查所】
1962年10月,市公安局建立收容办公室,同时在五里墩设收容所。收容所由治安科管理。1965年撤收容所,收容审查人员转到安庆专署公安处看守所。1980年市公安局建立收容审查队,次年改名为收容审查所,地址均设在原行署公安处看守所。
市公安局1975年制订《收容审查管理工作暂行规定》14条,1983年制订《收审人员规则》8条。收审前要整理收审对象的材料,填写收审登记表,写明收审理由和要求,经公安分局长(或科长、大队长)签署意见,报市局分管局长(或值班局长)批准,填发收审证。1984年收审批准权下放到各公安分局。收审所对收审对象逐人登记建卡、建档,密切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组织他们参加学习和改造活动。对同案人员和案情重大的对象分号收押、重点管理。收审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案情复杂需要延长时间的,报市局研究批准。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中,对一些应当逮捕但主要犯罪事实尚未查清,不能及时报捕的打击处理对象,也采取收审措施。收审对象问题查清后,需要逮捕、劳教、遣送或释放时,办案单位必须持市公安局批准手续,方可带人出所。
【安徽省少年收容教养管理所】
地址在东郊丁村。原为化肥仓库,1983年12月由省司法厅劳改工作局接收作省属劳改场所,归省二监管辖。后因其地不具备监管条件,改作关押收容少年犯罪劳教分子。1984年初筹建。7月,省二监调整部分内设机构和下属生产单位,该处称二大队。1985年1月,二大队定名为安徽省安庆少年劳教管理所,仍归省二监管辖。9月,所内建育才塑料厂。1987年10月,安徽省安庆少年劳教管理所更名为安徽省少年收容教养管理所,下设3个中队。
管理所建有各项管理制度。收容教养对象接受政治、文化、技术教育。1985年开设初小、高小2个文化班。每周6个上午上课,课程有语文、数学、政治、法制。下午安排劳动或军训。入学率达80%。违法犯罪少年经过教育、感化、挽救,1988年减期的6人,记功的18人,受表扬的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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