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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市场管理】
社会集资管理
1985年,市属18家企业为技术改造进行招工集资,共集资606万元。发行股票有金融服务社1户,为15万元。社会集资占用企业专用基金160万元,绝大部分为民间借贷和储蓄。为管理好社会集资市场,安庆人行派员到企业宣传“发行股票债券暂行管理办法”,要求企业集资必须报经人民银行审批。全年共审查批准4个企业。在审查中除确认该企业具有信用保证和法人地位外,还审查集资用途,对用于技改项目的集资从严控制,并进行可行性调查。1986年,为加强对股票、债券的管理,安庆人行帮助企业拟订集资简章,完善发行手续,对7个申请发行债券的企业进行审查,批准6个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45万元。在百货站人民商场股份公司试点,从登记注册、验资核股、制订章程、发行股票到财务核算,均以规范化要求。当年市属企业发行股票、债券145万元,石化总厂发行660万元。1987年批准市造纸厂为生产铜版纸在企业内部集资,发行债券100万元。批准3家城市信用社向社会发行股票30万元。批准发行股票的安开贸易股份公司因资产权发生争执,为保障投资者利益,安庆人行督促该公司将已发行的4万元股票按银行一年期储蓄利率连同股金一并退还。1988年加强对企业发行股票债券规范化管理,印发《证券市场管理知识》小册子。全年共批准发售股票60万元、债券75万元。对一些企业搞的内部集资股票,经调查属企业债券性质的,坚持按《企业债券暂行条例》批准,并认真做好企业资产、产品销售、盈亏、债券用途、负债情况的调查。对批准发行的到期债券兑付利息、红利分配进行检查,保证兑付。
资金拆借管理
1986年12月,安庆人行成立资金市场,在专业银行之间互相拆借以弥补短期资金不足。以同业短期资金拆借市场为主,每周星期二由资金市场组织开市成交,平时也可以随时联系成交。共开市3次,成交额10200万元。1987年,要求各专业银行将在安庆人行临时借贷的16000万元于4月初压回。经安庆人行积极组织牵线搭桥和与省内外同业联系,融通了部分资金,缓和了资金临时紧缺的状况。5月,市中行因外贸收购急需资金,安庆人行帮助从地、市工行拆入资金500万元。全年各专业银行共拆入资金100700万元,拆出资金51800万元,最高利率6.3‰,最低利率5.7‰。
【外汇管理】
1975年下半年市人行设立外汇专柜,办理收兑外汇和人民币特种存款业务。除收兑外钞外,还收兑旅行支票、银行信用证、国外汇票等。兑换的外币种类有美元、法郎、日元、英镑、港币。此后收兑范围逐渐扩大。1984年市中行成为经营外汇的专业金融机构,凡单位、企业和个人的外汇收入、买进卖出,全部经由市中行办理。单位留成外汇额度和拥有现汇,由中行监督支付,不准私自买卖或挪借。1985年安庆人行兼理国家外汇管理局职责,对外汇业务实行领导和管理。1986年7月成立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庆分局(简称安庆分局),由安庆人行正副行长兼任正副局长,并成立外汇管理办公室,具体承办市及安庆地区10县的外汇管理工作。
外汇额度管理
1979年起,实行外汇留成和外汇额度管理办法。1986年安庆分局为地、市145个创汇企业开立帐户,查清历年错帐46笔,金额196.89万美元,落实悬帐,建立必要的核算制度。1987年针对创汇企业外汇额度帐户多的特点(当年有220户),对拨入拨出的外汇额度根据内容逐笔编制传票,定期对帐。全年共发出书面查询15笔,查清错帐金额125万美元。1987年,安庆地、市外汇额度总收入1080.9万美元,其中安庆市545.9万美元。1988年,外汇额度帐务改革,省局不再保留各地、市总帐,记帐方法由过去的单式记帐为借贷记帐。
安庆分局还开展外汇检查,抓违纪案件的查处。1986年,有人利用作废外币及伪币诈骗钱财,致使部分群众受骗上当。在公安部门配合下,依法没收作废外币及伪币,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1987年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全市创汇用汇单位开展检查,年底共收到自查报告155份,占发出总数的94%,并对市属35个单位进行重点抽查。1988年成立外汇检查组,共抽查22个单位。
外汇调剂
1986年,安庆分局按国家规定的调剂范围、价格、用途办理调剂业务。全年办理登记卖出外汇98笔,493.2万美元,登记买入外汇59笔,721.3万美元;成交99笔,521.3万美元,其中横向融资3笔,43.2万美元。为使外汇资金发挥更好的经济效益,将外汇调剂业务重点放在开放外汇调剂市场上,改变过去外汇资金滞留的现象。全年开证付汇102笔880.87万美元,其中用于技术引进17笔69.3万美元,购进原材料85笔691.6万美元。1987年4月11日召开40个单位参加的外汇调剂专业会议,一次成交35笔22.3万美元。并通过函件联系收集分散在企业的零星外汇,共买入48笔7.8万美元。安庆人行用临时贷款45万元解决购买外汇额度所需的人民币资金,支持外汇调剂业务的开展。外汇调剂的重点为进口工农业生产紧缺的原材料,共用调剂外汇18.6万美元进口化肥,调剂外汇78.9万美元用于进口塑料原料,扩大出口产品的生产。全年办理调剂业务394笔,调剂外汇424.93万美元;其中调入177笔,调出217笔,从省局及区域外调入55万美元。1988年留成外汇核拨由半年核拨1次改为按季度预分。安庆分局与外贸部门合作,根据“谁出口,谁留成”的原则,以该企业上季度出口实绩为依据,共为210个单位预分留成外汇309万美元。此外,对非贸外汇应核拨的留成外汇,根据中国银行的结汇水单按季核拨,全年共结汇11.8万元外汇人民币,核拨留成外汇9742美元。
1988年6月1日成立安庆外汇调剂交易所,在动员有外汇额度的辖内企业将闲置外汇调剂出来的同时,对数额小、零散闲置的有留成外汇的企业发出征求意见书,在保证出售单位用汇优先供给和自愿的原则下,由外汇调剂交易所买下来。此外,还争取其他地市分局和省分局的支持,全年调入外汇160万美元,其中现汇50万美元。调剂外汇严格掌握用汇方向,注重创汇、节汇项目和计划内用汇。全年共办理调剂外汇526万美元,其中安庆市225万美元,区域外调剂160万美元。调剂的外汇中,用于引进技术设备的23.7万美元,用于进口工农业生产急需的原材料(化肥、石油、塑料、食糖)341.9万美元,用于归还市中行外汇贷款本息112万美元,其他用汇48.8万美元。
为鼓励外商投资,对中外合资企业在开户、资金等方面给予方便和支持,并到“三资”企业帮助解决存在的问题。1987年共为“三资”企业调剂18万美元。1988年,对辖内5个“三资”企业进行全面调查,上报了专题调查材料,同时为开源保健用品有限公司、安华雨伞有限公司共调入现汇8万美元。
(表35—15)历年侨汇转汇、解付兑换概况

侨汇管理
市人行成立后,即办理侨汇转汇和解付业务。1975年下半年在市人行营业部设立侨汇专柜,办理收兑外汇和人民币特种存款业务。收兑的外汇中有美元、日元、英镑、法郎、西德马克、荷兰盾、港币等。同时为法国赫尔蒂工业设备公司开立人民币特种存款1户,平均每星期外商来办理1次业务,种类有存款、取款、汇兑。1978年,为方便外宾及华侨在旅游或探亲中直接使用人民币旅行支票,于10月恢复华桥物资供应券,并在市华侨旅行社、石化总厂外宾宾馆、市百货公司、食品公司、糖业烟酒公司、土产果品公司、粮食局等处设立特需商品专柜,供应外宾和华侨所需商品。1978—1981年共发出副食品、工业品供应券49.54万元,回笼37.54万元。1984年10月,原由市人行办理的外汇业务全部移交市中行办理。至1988年,市中行共办理转汇业务1114笔84.93万元,解付侨汇3554笔1413.25万元。
【结算管理】
会计核算
解放初期,市人行沿袭旧银行的会计核算办法,采用借、贷方复式簿记记帐法。1951年改用收付记帐法,即在借贷的基础上,将记帐符号改为收付。业务部门负责明细核算,会计部门负责综合核算,实行总复制,并采取事后勾帐的方法。1954年9月,推行苏联国家银行会计核算方法,改收付记帐法为借贷记帐法。市人行对帐务组织实行双线核算,取消科目日结单,建立棋盘式日记帐,改总帐为综合帐卡,建立明细分类帐和余额表,改单式传票为复式传票。每日营业终了,总分核对平衡,做到日清月结。凭证传递、转帐业务采取先借后贷的原则,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帐,现金付出先记帐、后付款。1958年在“客户银行一家人,拆除柜台更亲近”的口号下,于8月1日连夜拆除柜台,撤销三人专柜,取消复核,实行收款、付款、记帐一手清的个人负责制;抽出专人登门收款,代发预约工资;对较远的商店实行上门服务。银行内部取消分户帐、日记帐、登记簿等,以凭证代帐,造成见票付款、有求必应、存款透支、贷款超额,错乱现象严重,总帐多日不平。同年11月11日恢复分户帐,当日轧帐,总分核对。但到年底,1055个帐户中尚有20户与单位帐务不符。1962年恢复“大跃进”前的规章制度。同时开展清仓核资,对全行13个储蓄所进行清查,发现9个所总分不符,63个建帐代办所中有37个所帐务错乱,14个单位与银行的往来帐不符。经过1年的纠正,仍有7个所出现错帐现象,金额达14986.87元。1964年继续进行清查,纠正串户、重解、漏解汇款等错帐4万元,查清10个单位往来错帐和省辖、县辖错帐,补收贷款利息5254元,收回关停企业贷款193万元,处理久悬未清款项6858元,呆帐损失650元,出纳短款2814元和出纳长款1298元。1966年9月,借贷记帐法改为现金收付记帐法,由明细核算和综合核算组成帐务核算体系,即将原贷方改为收方,借方改为付方,取消现金科目,以现金库存平衡帐务。1979年1月实行资金收付记帐法,恢复库存现金科目,明确实行复式记帐法,以货币资金作为记帐的主体。1983年,在营业部会计股试行工作承包责任制,调整劳动组合,实行定员定额,奖罚兑现;采取增设帐务平衡员、控制联行进出口凭证、事后勾帐等方法,工作质量明显提高。会计股全年完成业务量156.4万笔,较上年增加16.3%,人均日业务量127.8笔。1984年,市人行、市工行分设,实行两套帐目、资金分开的过渡办法,核算方法变化较多。同时将承包责任制推广到基层办事处。全年会计业务量比上年增加20万笔,人均日业务量为112.2笔,达到全省银行系统最好水平,差错率为0.097%。1985年,市工行开展“抓业务学习,抓基本功训练,抓检查考核,抓岗位责任制”活动,业务量较上年增加9.5万笔,差错率比上年下降17.5%。
转帐结算
解放初期,资金结算主要采取传统结算方式进行:同城使用支票,异地使用电汇、信汇、票汇、进出口押汇和电话汇款。1950年,市人行对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组织签定划拨结算合同,办理划拨结算,减少现金收付。1951年11月开办由私到公转帐结算业务,并一律采用保付支票结算方式。1953年总行推行苏联的8种结算方式,市人行实行支票、保付支票、托收无承付、电信拨(汇兑)、特种帐户等6种方式。1955年,8种结算方式修订为10种结算方式。市人行实行8种,即异地结算以托收承付、特种帐户、信用证、汇兑、汇票,同城结算以支票、付款委托书、托收无承付。1959年结算方式作部分修改。同城结算有托收承付、托收无承付、付款委托书、支票4种结算形式;异地结算有托收承付、信用证、汇兑3种形式。1962年市人行坚持凭商品发运证明办理托收,定期代收须查实商品确已发出始准承付。对企业临时性的商品交易采用信用证结算。使用汇兑结算的必须交验有关证明并填明具体用途,汇交采购员帐户,不准直接汇入供货单位帐户。1965年,市人行贯彻执行农副产品收购价款结算的五项原则:钱货两清及时清算,取现金或转帐由生产队自愿选择,谁的钱进谁的帐由谁支配,银行不硬性扣款,个人出售农副产品一律付给现金。1976年11月,为方便农村社队企业单位进城购买生产资料和商品,实行《城乡限额结算办法》。1978年1月实行《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改变“文化大革命”期间结算纪律不严,乱开实物收据,随意套取银行信用的状况,取消实物收据办理托收的规定,清查帐户,推行新的结算制度和帐户管理办法。1981年推行安徽、江苏、浙江、上海三省一市间的《限额结算办法》。1983年,市人行放宽开户条件,凡有主管部门文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的营业执照,均给予开立帐户。当年新增595户。1984年3月执行总行对异地托收承付结算的修改办法,同时开办票汇结算。到1985年止,市工行实行的同城结算方式有支票结算、托收无承付、付款委托书;异地结算方式有托收承付、委托收款、汇兑结算、限额结算、票汇结算等。
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后,安庆人行按照结算制度和有关规定,对债权债务进行了解和清算,同时加强对商业信用的疏导和管理,推行票据承兑和贴现等业务。1986年变异地结算为同城结算,协助地、市工行开展区域性票据交换,由安庆人行牵头,帮助签订协议,分摊费用,安排交换场地。当年地市及地辖6个县的10个办事处共18个银行机构办理异地结算,凭证直接交换,当日汇划款项,次日进帐抵用。从11月15日开办至年底,共交换40场,票据金额8530万元,缩短在途时间平均1.5天,为社会节约资金12795万元,减少企业负担利息2.81万元。同年,推行农村定额转帐支票,以方便农副产品收购结算,节约现金使用。1987年在加强票据交换所管理的同时,组建县级银行票据交换所,并对农村7种结算方式进行专项调查。同年9月,试行华东三省一市推行的将限额结算改为新票汇结算办法,以其通汇面广、结算灵活、允许转汇、易于兑现和安全性强等特点促进横向经济联系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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