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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民办集体经济兴起于1979年之后,但在50、60年代产生的区街、社队企业中已有其萌芽。其特点是较少受国家计划的控制(或不被承认),主要依靠民间的力量创办,依从市场的需求生存,依赖自身的活力发展,在组建、经营和管理方式上完全不同于国营经济和合作化基础上形成的老集体经济组织。1980年以后,全市包括区街、乡镇企业在内的各种类型的民办集体经济组织发展迅速,成为推动经济体制改革的活跃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