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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制】
解放初,市政府组织个体手工机织户成立行业公会,实行自我管理。1950年,中国花纱布公司安徽省安庆市公司成立,通过加工订货对手工业纺织户和私营织布厂实行管理。1952年后,先后实行合作化和公私合营,纺织企业开始由政府部门直接管理。其中,由合作化形成的集体企业多数分属市手工业局和两个城区,上升和新办的国营企业主要归市工业局管理。1958年,市属纺织企业归口市轻工业局,对集体企业也按对待国营企业的方式加以管理。60年代前期,在管理上重新顾及集体企业的特点,对区街创办的纺织缝纫企业继续实行升级过渡。如将区街组织家庭妇女创办的鞋厂、童鞋厂等上收市手工业局,改为第一、第二布鞋生产合作社和童鞋生产合作社等。纺织企业基本分属两大部门,其中纯纺织行业主要由轻工业局管理,缝纫、纺织器材企业主要由手工业局管理。
“文化大革命”初期,企业生产指挥系统被打乱,职权被削弱。1968年底,各企业相继成立革委会,实行“一元化”领导。纺织、缝纫企业先后分属市第一、第二工业站、轻工业局和手工业局。
1979年实行行业改组,原属手工业局的红星针织厂(改名二袜厂)、工农棉织厂(改名第一棉织厂)、棉毯厂(改名毛毯厂)、纺织器材厂、纺织机械厂和原属迎江区的针织厂(与大观区童袜厂合并成立三袜厂)、大观区的童袜厂、长毛绒厂(改名第二毛纺织厂)、蚊帐厂(改名第二棉织厂)9个企业划归市轻工业局管理。1980年7月,纺织工业从轻工业中分出,单独成立纺织工业局;9月,在手工业局下成立市服装鞋帽工业公司。1981年1月,成立市纺织工业公司,与纺织工业局合署办公,试图将管理局逐步向企业性质的工业公司过渡。1983年,撤销市纺织工业局,保留市纺织工业公司,主要仍行使行政管理职能。1985年,原安庆地区纺织品站(二级站)划归纺织工业公司,形成工商合一的格局。1987年3月,市政府决定,市服装鞋帽工业公司成建制地划归市纺织工业公司。市纺织工业形成了从纺纱织布,到服装鞋帽,到商业营销的大行业管理体制。市纺织工业局历任主要负责人有夏怀渊、蔡文中等。市纺织工业公司历任主要负责人郑文炳、吴传国等。市服装鞋帽工业公司历任主要负责人杨春、叶开杰等。
1988年安庆区划调整后,11月成立新的市纺织工业局,局长郑文炳,党委书记吴传国。
【生产经营管理】
计划管理
50—70年代,纺织工业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原料计划供应,生产计划安排,产品统一包销,计划调拨。每年七、八月份,市主管局组织各厂上报下一年度计划建议数,在此基础上综合平衡、汇总成全系统年度计划建议数,上报省市主管部门,省市主管部门根据省、国家平衡情况确定年度计划建议数,以征求意见稿下达,市主管局再与各企业协调,将调整后意见上报省、市主管部门,争取上报计划与下达计划一致。在省市下达的年度计划基础上,市主管局制订企业年度计划,下达各企业。年度计划制定以后,市主管局提前一个半月根据各厂上报的下一季度计划建议数制订季度计划,各企业按月汇总各项报表,考核计划完成进度,对产值500万元以上的重点企业实行旬报,必要时采取五日报。各企业根据局下达的计划,编制出本企业的生产作业计划。每月20日前编制月度作业计划。指标内容有产量、品种、质量、消耗、机物料金额、机油耗用量、百米耗煤和耗碱量、百米耗水量、机械设备完好率、万米用工、利润、销售收入、坯布和坯纱供应、染化料供应等。市主管局根据月度计划,对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衔接和协调服务,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1983年,国家下达的生产计划由指令性为主改为以指导性为主,纺织产品出现产大于销。为适应这一转变,1984年,纺织工业公司在年初下达生产计划的同时,增加销售计划,实行销售承包,各企业以销定产,先后采取推销、代销、铺底、移库批发、设销售网点等多种经营形式,并逐步发展到相对稳定的工商联营经销。1985年,安庆地区纺织品站划归市纺织工业公司。纺织工业产品形成自销、内拨、商业收购和出口相结合的多渠道销售方式。原料供应中市场调节的成份也逐年增大。至1988年,纺织产品销往所有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外贸销售达苏联、罗马尼亚、民主德国、联邦德国、荷兰、美国、日本、加拿大、英国、科威特、马来西亚、利比里亚、新加坡、波兰、孟加拉、马尔代夫、巴基斯坦、沙特阿拉伯、斐济、南斯拉夫、冰岛、瑞典、比利时、法国、瑞士、奥地利、塞浦路斯、伊朗、香港、澳门等30个国家和地区。
质量管理
纺织工业系统质量管理工作由局(公司)生计科负责。1979年国家经委颁发《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后,开始全面质量管理推广。纺织机械厂开展QC教育活动,质量管理由检验把关转向质量控制和质量攻关,至1988年基本形成质量保证体系,并有17个QC小组获省、市优秀QC小组称号。纺织厂按化纤、纯棉两大类,分纱、布的产品工艺、设计、操作规程、技术标准等专题进行管理,质量管理部门在生产过程中的关键工序设置质量管理点,建立岗位责任制,严格根据产品技术标准,执行工艺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该厂重视质量教育,强调质量管理的基本理论、思想和方法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强调上工序为下工序服务,把预防为主与检验把关结合起来,分析影响质量的各种因素,并以质量检查为主,进行整改、复查、讲评,加强对指标真实性和原始记录真实性的检查,重点检查出口产品。该厂还把“质量月”扩大为“质量年”活动,每年举行几次操作运动会和捉疵活动。1986年,纺织厂通过部质量管理奖预评,被单厂创优产品QC小组和纺织厂西后车间QC小组获省经委“优秀QC小组”称号。1987年,纺织厂生技科条干QC小组被命名为国家经委“优秀QC小组”,东风袜厂技术科QC小组、纺织厂质检科QC小组获省经委“优秀QC小组”称号;1988年,纺织厂获省经委质量管理奖,印染色织总厂染纱车间硫化藏青色纱QC小组获省经委“优秀QC小组”称号。同年,纺织厂、印染色织总厂、东风袜厂、针织总厂、被单厂、毛巾厂、第二毛纺织厂等获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
安全管理
纺织工业各企业自兴建起就把安全管理列为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1980年,纺织工业局配备专职安全员。1981年,纺织厂、染织厂、东风袜厂、帆布厂等共设专职安全员7人。1982年,纺织工业系统共有11个企业设专职安全员18人,另5个企业设兼职安全员5人,各企业班组都设有不脱产安全员,计386人。全系统义务消防队15个,计291人。
纺织工业企业的安全工作为厂部、车间、班组3级管理,形成安全管理网。1981年后,开展创“无死亡、无火灾、无重伤”企业的活动,广泛进行安全教育,建立3级教育卡。各厂还自编《安全教材》,建立健全一系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印染色织总厂设有各直属厂和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安全防火委员会,厂安全科对全厂安全工作行使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能,车间安全生产由分管生产的主任负责,班组设不脱产安全员。毛纺织厂对全厂职工(包括调进人员、培训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未受安全教育者不得上岗,未通过技术考核者不安排电工、锅炉工、焊工等特殊工种。各工种均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生产区各区域和生产岗位均设立安全防火事故标志和标牌。不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而发生事故的,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
(表16—4)1981—1988年纺织系统企业事故统计

【职工】
1980年后,纺织工业系统运用多种形式开展职工教育工作。至1988年,全系统青年职工参加初中文化补课的有6385人,考试合格4869人;参加初级技术补课的有5561人,考试合格4869人。此外,全系统还有约500人业余或脱产参加中专、大专学习,已有部分学员毕业。
从50年代开始,各企业陆续兴建职工生活福利设施。1988年,纺织工业系统有职工住宅面积23.59万平方米;托儿所、幼儿园24个,面积4616平方米,有保育员199人,入托婴幼儿1067人;食堂22个,面积6151平方米;招待所6个,面积2479平方米;医务室15个,面积2986平方米;浴室19个,面积6724平方米。
(表16—5)1988年纺织系统企业职工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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