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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制】
1958年2月建立市计量检定所,隶属市商业局,配备专业人员2人,所址在国货街17号,9月迁至人民路172号。1959年底由市科委代管,所址改在玉琳路173号。1961年迁至健康路3号。1964年5月,市计量检定所改为市标准计量管理局,刘立法兼局长,人员增至15人。1966年3月,内设标准监督科和计量技术检定科。1971年,市标准计量管理局改为市科技站计量组。1973年6月,改为市标准计量所。到1977年,有工作人员22人。
1978年6月,成立市标准计量局,局长朱振权,仍由市科委管理,内设政秘科、标准化科、计量管理科(对外称计量检定所)。1980年,有工作人员45人。1981年4月,计量检定所改为计量测试研究所。1983年8月,增设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同年12月,市标准计量局隶属市经委。1984年1月,计量测试研究所改名为计量管理所,6月又改为计量测试所。1985年增设度量衡管理所,人员增至52人。1986年6月成立纤维检验所。同年10月,局、所分开,局机关实施管理和监督,下属所负责对计量器具的检定、修理及量值传递工作。1988年5月,市标准计量局机关迁往市府路2号。局长朱昌寿,总工程师胡长根。下设办公室、标准化科(内设标准计量情报资料室)、计量管理科、计量测试所(内设长度室、温度室、天平室、压力室、电学室)、纤维检验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度量衡管理所(内设衡器室、衡器管理站)。共有人员55人,其中工程师8人,助理工程师14人。安庆区划调整后成立新的市标准计量局,局长潘大彩。
【标准化管理】
标准制订与实施
1964年前,市工业企业的产品有的按照国家或部颁标准生产,有的采用外地标准生产,有的无技术标准。为提高产品质量,市标准计量局会同手工业局、轻工业局开展制订产品标准的工作。1965年3月,市农具厂制订全市第一个企业标准WD—0.55型单管喷雾器。传统产品蚕豆酱、虾子腐乳、桂花生姜以及玻璃器皿等14种产品也相继制订出企业标准。到1966年,全市共制订企业标准25个。同年,国家颁布的GB1—58型《标准幅面与格式首页、封面》标准在市内推广应用。“文化大革命”期间,标准化工作陷于停顿。1976年6月,为宣传贯彻《机械制图》、《表面形状和位置公差》两项国家标准,市革委会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开展宣传活动,并为企业提供标准文本、资料、挂图、图册。到1980年,市属机械行业全部按照国家标准完成改图工作。
1978年6月,市标准计量局在郊区召开会议,贯彻国家林业部、国家标准计量局联合召开的全国第二次种子标准化经验交流会议精神,会后进行普及宣传。9月,对市属工业企业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在所调查的96个工厂的543种产品中,执行国家标准的有37种,执行部颁标准的350种,执行企业标准的116种,无标准的57种。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颁布后,市标准计量局将《条例》翻印送至各部门和工厂企业,并在各街道和工厂车间张贴布告,还组织企业科技人员座谈讨论。1980年4月,市标准计量局制订《安庆市企业标准代号编号几项规定》和《关于加强企业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7月,对118个工厂的产品标准进行调查:在440个产品(1883个品种)中,有33个采用国家标准,196个采用部颁标准,120个采用企业标准,无标准的91个。其中造漆厂生产的酚醛调和漆、红棕酚醛透明漆,食品厂生产的蛋糕,1983年1月分别被评为全省先进标准二等奖和三等奖。1981年12月,市服装行业举办2期服装标准学习班,宣传贯彻国家轻工业部颁发的11项服装标准,有5家服装厂的44名技术骨干参加学习。1983年2月,市经委、计委,地、市标准计量局,地、市能源办公室联合举办贯彻国家4项能源标准(即《热量单位、符号与换算》、《热设备能量平衡通则》、《设备热效率计算通则》、《综合能耗计算通则》)骨干学习班,有46个工业企业(含地、市重点能耗单位)的51名工程技术人员参加学习。是年4月,全国直流电工仪器仪表第一批采用国际标准厂长会议确定市电工仪表厂生产的BZ3电阻为第一批采用国际标准的产品。1985年8月,机械部上海仪器仪表研究所对其进行全面评定和测试,结果全部合格。市变压器厂按国际标准生产的SL7—250/10低损耗电力变压器,1984年经省、市级检验验收,定为一等品。1986年1月,市标准计量局发出《关于填报〈产品标准覆盖面情况表〉及〈企业标准情况表〉的通知》,开展对市属企业和乡镇企业产品标准及计量情况的调查。10月,举办GB2828—81、GB2829—81新国标学习班,54人参加培训。1987年9月,市标准计量局举办企业标准化工作培训班,授课内容为工业企业标准化和GB1.1、GB1.2、GB1.3—87等3项国家标准,参加培训的学员45人。12月,举办GB7718—87《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宣传会,以会代训,要求市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从1988年1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是年底,市属129个企业(含部分区办厂)的461种产品中,执行国家标准的有131种,执行专业标准的153种,执行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167种,无标准产品10种。1988年6月成立全国乡镇企业标准化函授培训安庆学区领导小组,7月,从郊区乡镇工业企业招收学员50人。1965—1988年底,全市有87个企业先后制订出243个企业标准(其中1980—1988年为218个),46个企业的112项产品采用国际标准。
质量监督
1983年以前,产品质量由生产厂家自检,市标准计量局标准化科设专职质检技术干部2人,根据全市工业产品的创优计划,协同市经委、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或工业企业的主管部门不定期地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测。
1983年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成立后,兼管全市产品质量工作,并利用有关单位的检测仪器抽样检测,进行产品监督检验和质量仲裁。其中对60家乡镇企业的水泥及其制品定期抽样检验。1984年4月,市粮油储运公司1800多包油菜籽从南京运安庆,船在途中触礁进水,致使500包被浸泡,经抽样检验,黄曲霉素B1含量达20~30毫克/公斤,超过GB2716—81《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故改作工业用油。同年12月,市伞厂与福州市仓山区下渡工业联合经营部签订纬密度为190根/英寸的尼龙伞布购销合同,成交投产后发现质量不合要求,造成经济损失。经检验证实,由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裁决该经营部赔偿伞厂损失近万元。1985年7月,市五金站从上海利华电器厂购进300台落地电扇,因质量不好,群众纷纷要求退货。鉴定确认该批电扇不符合质量标准,经上海法院裁决退货。
情报服务
1964年,市标准计量管理局成立情报资料室。1979年,配备专职资料员,开始系统收集、整理和交流情报资料。加强对农副产品及其加工、轻纺、化工、机电行业标准情报资料的收集,先后与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的86个馆、所、室建立业务联系。到1988年,共搜集5大类几十个品种的资料3万多件,其中期刊、图书1000多册,国家标准9565个,专业标准1321个,部颁标准1684个,地方(企业)标准3784个,国际和国外标准351个,计量检定规程672个。情报服务除交流编印5期馆藏目录外,还开展为用户代查、代索、代购、专题咨询、阅读阅览和复印复制等业务。1986年后,平均每年提供情报服务300多人次。到1988年底,共接待1358人次。
【计量管理】
1957年7月,市商业局派人分管计量工作。1958年2月市计量检定所成立后,省计量局即拨三等千克组砝码及其配套设备20千克和3千克天平各1台,主要管理商用衡器,检定项目为商店和市场上使用的秤、尺和酒、油提子。1961年,计量检定所与地区计量局在市通用机械厂进行在用量具使用、保管的试点工作,计量工作开始为工业生产服务。1963年后,市计量部门先后为市内外企业生产中有关物资、材料、仪器、设备方面的性能测定,生产环节最佳条件的确定,工艺过程最佳方案的选取或解决某一质量数据问题等,进行近千次测试,并于每年第一季度向各企业发出计量器具周期检定的通知。1964年7月,市标准计量管理局向市五金公司、手工业联社、制秤社、衡器修理门市部发出《关于贯彻执行省标准计量管理局加强衡器监督管理四项措施的通知》,对原市衡器厂生产的质量欠佳和积压台秤进行处理,修理的计量器具,均经市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交还使用单位。1975年上半年,石化总厂从国外进口油泵,经测试,泵中的螺杆棒尺寸超差,该厂向外商索赔1.3万美元。1977年8月,市革委会印发《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管理条例(试行)〉的通知》,要求加强计量管理。市科技局、标准计量局、工商局、公安局等部门互相配合,开展《条例》的宣传贯彻和计量整顿工作。
1980年4月,根据市建委的要求,对市第二砖厂一条长129.63米的隧道窑进行温度测试。经过97天,全隧道自动测温控制运行正常,红砖合格率由原57.3%提高到64.7%,同时节约了煤炭和电力(当年节煤12.8吨)。这项测试工作得到省计量局、省建材局和国家计量局的肯定。当年,市计量检定所已能开展长度、温度、力学、电磁、化学五大类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修理和一般测试工作。是年5月,市革委会转发市标准计量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管理条例(试行)〉的实施办法》,要求切实做好计量工作。6月,市经委、科委、标准计量局联合转发国家经委、国家科委和国家计量总局《关于颁发全国厂矿企业计量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10月,市政府转发《安徽省计量管理暂行办法》。1982年5月,根据国务院《关于节约用电的指令》,由地、市能源办公室组织,市计量测试研究所派人对全市87个工厂的175台风机进行测试,为风机改造提供依据。同年,市计量测试研究所派员参加市能源计量大检查,主要检查年耗能万吨以上的纺织厂、染织厂、氮肥厂、玻璃厂和纸厂。1983年2—4月,市标准计量局与统计局、能源办公室联合对市属165个工厂计量器具进行调查统计,有各种计量器具、仪表(不含竹木直尺、木杆秤和酒、油提子)共25125台(件),与1978年相比增加1倍。其中水表应装1532台,已装988台;电度表应装2155台,已装2023台;蒸汽流量表应装82台,已装50台。1984年9月,市计量测试所派技术人员参加市能源办公室组织的水泵测试队,对全市各厂矿的水泵进行为期6个月的耗能测试,共测试54个工厂的273台水泵。
1985年,市标准计量局在全市工商企业中开展的量值传递项目,由建所初期的3项增加到38项;用于量值传递的计量标准器由2台(件)增加到115台(件);工作用房建筑面积由50平方米增加到1099平方米。全市22个工厂企业(含军工和石化总厂)建立计量室,共配备专职计量人员162名,设有长度、温度、力学、电磁、化学计量检测仪表、器具467台(件)。同年,根据国家经委《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试行)》,市能源办公室、标准计量局会同市“三电”办公室、燃料公司、自来水厂,对市属年耗能(折合标准煤,下同)万吨以上的5家工厂的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其中纺织厂、染织厂被评为一级合格企业,纸厂、氮肥厂、玻璃厂为二级合格企业。同时,又配合省经委、省标准计量局,对年耗能5万吨以上的石化总厂、电厂进行验收。石化总厂为一级合格企业,电厂为二级合格企业。对年耗能不到万吨的企业,其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情况则列入工业企业计量定级、升级工作一并考核。
市标准计量局于1987年4月下发《关于填报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情况登记表的通知》,1988年1月发布《安庆市第一批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通告》,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55项111种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根据市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的分布情况和能够承担的强检项目,列入强检目录的计量器具计30种,除水表由市自来水公司承担强检外,其余29种皆由市计量测试所和度量衡管理所承担。至1988年底,全市共完成强检计量器具6378台(件)。
1988年,市标准计量局建立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由70年代初的8项扩大到32项。筹集资金80余万元兴建的1795平方米检测大楼主体工程基本完工。
计量定级
1984年12月,召开全市工业企业计量定级工作会议,在企业全面整顿的基础上,开展工业企业计量定级、升级工作。到1985年底,全市有33个工厂完成计量定级,其中二级计量单位6个,三级计量单位27个。对完成定级的工厂,省、市标准计量局颁发《计量合格证书》。1986年,有13个工业企业完成计量定级,其中二级计量单位2个,三级计量单位11个。是年,市标准计量局下发《关于对全市计量检定员进行技术考核与计量专业培训的通知》,举办力学、电学、热工计量专业技术培训班,全市78个企事业单位120人参加学习,经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71人取得合格证书。又经省局考核,市计量测试所23人获74项检定项目证书,度量衡管理所7人获10项检定项目证书。1987年初,市标准计量局会同市物价局在市百货大楼、五洲商场、京沪大楼、人民路粮站、地区人民商场、吴越商场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试点,评选百货大楼、京沪大楼、五洲商场、南方商店、人民商场为“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6月,下发《关于企业申报计量标准考核的通知》,并成立企业、事业最高计量标准考核小组,负责全市企事业最高计量标准考核工作。考核领导小组根据省局统一规定,分项目进行考核后,给16个企事业单位的34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发证。是年,有5个工业企业被评为二级计量单位,5个为三级计量单位。1988年,全市有3个工业企业被评为二级计量单位,14个为三级计量单位。
量制改革
民国17、18年(1928、1929),国民党政府先后颁布《中华民国权度标准方案》和《度量衡表》。20年,安徽省建设厅训令省度量衡检定所,要求在全省推行划一的度量衡办法,但都未能奏效。市境多种单位制并存,各种度、量、衡器混用,量值不准、秤值不一、大进小出、短斤少两情况较多(表10—29)。
1959年4月,召开全市秤改工作会议,由市场管理委员会等部门组成木杆秤改革委员会,按系统摸清全市杆秤数量和需改制的杆秤数量,同时要求市衡器厂制作十进制的木杆秤,以适应改制工作。秤改采取由点到面的步骤:先改副食部门,后改主食部门;先改集中的,后改分散的,条块结合,分批分期地进行。经试点和推广,将原16两(1市斤)制秤改为10两(1市斤)制秤,从6月15日起执行。1963年3月,市人委要求各主管部门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统一我国计量制度的命令》,对所属国营、公私合营以及集体经营单位现行的非10两制秤尽快改用10两制秤,并责成市计量检定所具体检查、管理这项工作。之后,市计量检定所派出专人对市区、郊区和大渡口镇的主要门市部进行一次普查。经查:大部分单位都改用10两制秤,绝大多数营业员对10两制秤的优点认识明确,也发现有极少数店在内部称货时仍用16两制秤。是年12月,市长颁发布告,规定全市一律将原16两1斤改为10两1斤的十进位,但中医处方可以继续使用原来的计量单位;英制除因特殊需要可以继续使用外,一律改为米制;其他的旧杂制,均予废除。
(表10—29)1949年初度量衡器具主要种类

1978年9月,市标准计量局与卫生局、商业局就贯彻国家计量总局等单位《关于改革中医处方用药计量单位的请示报告》,向全市各医药、医疗单位下达《关于改革中医处方用药计量单位的联合通知》,要求在1979年1月1日前将现行中医用药的计量单位16两制改为米制,即一律用克、毫克、升、毫升表示。全市各医药、医疗单位均按国家规定的时间完成中医处方用药计量单位的改革。1985年10月,召开全市杆秤生产单位和个体户会议,传达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部署市制秤改为千克秤的要求及千克制秤的试制计划,并规定市场贸易用的市制秤,允许使用到1990年,1990年底以前完成向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过渡。到1988年底,市区领取生产许可证的固定秤店全部生产制造千克秤。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命令》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5年11月至1986年,市标准计量局先后举办计量法和法定计量单位学习班、讲座10多期,参加学习人员达1500多人次。全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军队和企事业单位的公文、统计报表,文化教育、新闻出版部门新编教材和宣传材料,科学研究和工程技术部门的各种技术文件等,基本上使用法定计量单位。1987年3月5日起,市计量测试所先后与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签订各类试验机改制协议,并着手其改制工作。到1988年底共改制测力设备113台。同年12月,市标准计量局发出《关于精密压力表、普通压力表单位改制的通知》,安庆地、市范围的压力单位改制工作,由市计量测试所负责进行。1988年1月,市计量测试所开始改制精密压力表;到年底,共改制307只。普通压力表的改制,凡已取得压力项目标准器考核合格证书的单位由本单位负责改制,市局监督检查;其他单位的改制工作由市计量测试所负责。
(表10—30)市属部分工业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器具

(表10—31)市内第一批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

(表10—32)市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

计量器具制造与检定
清末至民国初(1875—1925),城区有秤店6家(叶茂盛、官祥兴、赵永盛、袁森和、杨万兴、赵同兴)。民国15年至27年(1926—1938),有秤店6家(刘洪盛、赵同兴、杨洪盛、稽兴盛、赵义兴、周同兴)。民国28年至1949年,有秤店3家(方盛泰、李正源、查复兴)。这些秤店的主人,除杨万兴、稽兴盛、李正源、方盛泰、查复兴是安庆人外,其余均系湖北人。民国27年前,粮行、米店用的升、斗、斛多系西门横坝头胜顺木器店制作,其后升、斗、斛逐渐被秤取代。绸布店和裁缝店用的竹木直尺也多系各秤店制作。
1955年成立安庆衡器社,1957年该社抽调50余人组成台秤生产车间,对外称安庆衡器厂,生产500公斤台秤,年产量约700台。1962年该厂撤销。1958年起,全市杆秤店制造和修理的杆秤均由计量部门定期上门检定,合格的打上钢印。
1966年,市标准计量管理局在试制二等标准电阻的基础上,筹建标准电阻生产厂。1969年,市革委会决定将生产标准电阻的人员、设备和部分厂房交市工业站管理,定名为安庆市电工仪表厂。该厂生产的BZ3标准电阻准确度为0.01%,市计量部门因不具备检定条件,一直由厂方自检。厂自检用的标准器定期送省计量局和上海市计量局检定。1978年5月,市计量部门派员检定市低压电器厂生产的LQG—0.5型电流互感器26台,仅合格1台。6月,由计量部门派员驻厂检定,一次性合格率逐月上升。1980年1月,该厂提出无法支付检定费,驻厂检定中止。1984年该厂又主动要求市计量部门去厂抽检,并商定抽检数为当月产量的10~15%。1985年12月,市计量部门检定市热工仪表厂生产的XC系列动圈式测温仪表,方法是根据当时产量,按品种每种抽检20%。1987年,对市电工仪表厂、热工仪表厂和21个杆秤个体户通过考核发放生产许可证。1988年给6名个体秤工发放生产许可证。
(表10—33)市标准计量事业经费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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