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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制】
计划体系
解放后,全市编制的长期计划有:《1956—1967年全市农业发展纲要(草案)》、《1981—1990年农业、工业发展规划》和《1981—2000年经济发展规划》。长期计划提出计划期内的发展战略,确定国民经济的社会发展目标、方针、布局、重大比例关系和科学技术发展方向,规划发展速度、重大指标、重大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制订实现规划的政策和措施等。编制的中期计划有7个五年计划,其中“二五”、“五五”、“六五”和“七五”计划内容比较详细,包括建设的指导思想、方针与任务,工业生产、农业生产、基本建设、交通邮电、财政、金融、贸易、文化、教育、卫生、科学技术、分配与积累等,并有分年指标。1953年开始编制国民经济发展年度计划,其内容比中期计划更具体。1955—1988年,除1967、1968年外,每年都在1—4月间召开全市计划工作会议,传达全国、全省计划会议精神,检查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安排当年计划任务,提出实现计划的主要措施。
管理内容
从1953年第一个五年计划起,称为国民经济计划。1982年改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一五”计划编制内容有工业、农业、运输、商业、基本建设、文教卫生、城市公用事业、财政等16种。“大跃进”期间,中央和省经济管理权限下放,计划内容减少到12种。1963年计划内容恢复原16种,并新增人口、技术改造、国民收入等,共20种。“文化大革命”中,计划工作被削弱,计划内容主要有工业、农业、运输、基本建设和物资供应等。1978年以后,除原20种计划外,增加劳动、居民收入和消费、物价、环境保护等内容。“六五”计划内容增加经济效益等。
1978年以前的20多年中实行的是指令性为主的集中统一的计划管理体制。70年代中前期,由市计划委员会(简称计委)下达的指令性工业生产计划产品品种为170~200种。1979年以后,逐步实行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并由指令性计划为主转为指导性计划为主。1988年,由市计委下达的工业生产计划,主要产品为10大类共220种,其中在省下达计划的62种中有指令性计划6种,其余均为指导性计划。
企业、事业单位计划实行分级管理原则。全市除4个中央部管企业和5个省管事业单位外,其他企事业单位的生产建设、事业发展计划以及财务计划、产供销的平衡衔接,均由市管理,但服从国家和省的统一计划,保证产品调出任务的完成。对市管企业,省有关部门在发展规划、技术发展方向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支持。对驻市中央企业,由市负责督促和检查执行国家计划情况。企业在保证完成国家计划的前提下,可接受由市提供原材料的一定数量的追加任务。
工农业生产计划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的生产和分配由国家统一计划,逐级安排,统一管理。市属企业产品的生产和分配,主要由市管理。小商品和企业自找原材料、自揽业务部分由企业自行安排。工业部门提供的生产资料按其重要程度,分为国家统一分配、主管部门管理和市管理3大类,并分别进行平衡和供应调度。1988年,由国家统一分配的物资为256种,部和省管理的物资为581种,其中指令性计划分配物资15种。
固定资产投资计划50年代末至70年代中期,2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均属基本建设项目,须统一报市计委审查再报省计委批准,下达年度计划。2万元以下零星土建工程的审批,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零星固定资产购置以及科技“三项费用”项目的审批,大修理工程(即原地点、原面积、原层次和原基地工程翻修)的审批属于市计委管理。工程建设所用资金,事先经财政部门审查签署意见,再由计委确定是否列入计划。1977年起,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分为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零星土建3项。生产性基建或技改项目300万元以上由市报省审批,300万元以下由市计委审批;非生产性基建项目50万元以上由市报省审批,50万元以下由市计委审批。1986年开始,非生产性基建项目100万元以上报省审批,100万元以下由市计委审批。同时,根据国家计委规定,师范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建设以及施工企业用自有资金的内部建设,均不占基建规模。1988年,集体企业生产性建设全部放开。农村从乡镇企业收入中通过财政渠道实行“以工补农”办法发展粮食生产和交通、水利事业,不称作基建投资和基建规模。
物资计划市计委主要管理物资分配计划,申请、经营、调拨、运输等计划由市物资部门承担。1957年起,国家统配和部管物资、工农业生产和基本建设紧缺物资由市计委统一管理和分配。这些统配物资绝大部分执行计划价格,每年由市计委和物资部门分别向省计委和省物资部门申报计划,由省计委下达主要物资分配计划。市计委再根据各区局生产任务和申报计划分配。基层厂矿企业单位所需物资向主管部门申请,主管部门解决不了的,由其向市计委申报计划。在物资分配上主要有4条渠道:一是各级计委系统国家分配的统配和部管物资,由计划部门管理分配;二是省市主管部门管理的物资,由主管部门管理分配;三是物资部门分配和自行组织协作的计划外物资,由物资部门管理分配;四是基本建设和技改项目所需的钢材、木材、水泥,原则上谁批准项目计划谁分配,其他建筑材料分别向物资、商业、建筑部门申请分配解决。1988年,市计委系统管理的主要物资有31种。
财贸和社会事业计划主要包括财政收支、金融信贷、粮食、商业、供销、外贸、教育、计划生育、卫生等计划。这些计划由市各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编制,经市计委审查平衡后统一下达。1986年,增列外汇计划和民政事业计划。
其他计划劳动工资计划由市计委和市劳动局联合下达。1979年开始编制节约能源计划,主要指标有节煤、节电和农村能源。1985年,增列建设用地计划。
综合平衡
市计委在编制计划的过程中,从整个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全局出发,力求统筹兼顾,注意尽可能合理分配社会的人力、物力、财力,安排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多种比例关系,求得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的平衡。在年度计划中,表现为使当年财政、信贷、外汇、物资、市场、劳动力等方面安排的数据保持平衡。农业上,安排农业内部各业之间的比例关系;在对粮油棉实行统购统销时期,每年都协同粮食、农业部门算几次大账,对产量、口粮、种子、饲料、储备、商品率以及粮食部门购销调存进行全面安排。工业上,在实行以指令性计划为主的时期,每年召开工商会议,协调工商关系,由工商双方签订产销合同,促使市内主要产品产销平衡。基本建设上,根据基建计划和建设规模,着重抓财力、物力的平衡和分配。财政上,力求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物资供应上,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择优分配,产供衔接,尽量不留或少留缺口。“一五”时期,全市经济建设工作强调综合平衡。“二五”时期,“大跃进”搞乱综合平衡,经济计划失控。三年调整时期,加强集中统一和综合平衡。“三五”、“四五”时期,正值“文化大革命”,再次打乱计划经济的秩序。“五五”后期和“六五”、“七五”期间,着重抓宏观方面的综合平衡,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工农业产品、物资、财力,都反复研究,慎重安排,并逐步进行计划管理体制改革。
【计划编制与执行】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1950—1952)
解放初期,经济工作的主要目标是:迅速恢复国民经济,安定人民生活,解决失业问题,稳定社会秩序。采取的主要措施有:实行土地改革,引导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扶助工商业恢复生产和经营;组织40多个生产自救组;在城郊开荒1301亩,种植粮食作物和蔬菜;减少消费人口,计下乡312户996人;发动全社会互助互济,计有1573人捐款18824元。经过努力,经济恢复很快。1952年,工业总产值由1949年的221.9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计算,下同)增至966万元,农业总产值由1951年的97.54万元增至155.13万元,社会商品零售总额比1949年增长52.7%。国营商业掌握与人民生活紧密相关的商品。1952年全民所有制基本建设投资78万元,其中生产性建设16万元,非生产性建设62万元;新增固定资产49万元。
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
在顺利完成国民经济恢复任务的基础上制订。主要内容:适应城市建设、农业生产和市场需要,注意因地制宜,优先发展食品、纺织、日用品工业,扩大砖瓦、火柴、皮革、造纸、棉纱、碾米等工厂的生产规模;同时新建农业机具厂,5年拟生产、改良新式农具48万件。对手工业行业,帮助生产条件好的改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帮助产品为城乡居民所需的困难企业解决问题,使其继续生产;劝导和协助产品低劣、不合用的企业转产。大力发展国营与合作社经济,计划“一五”期末,商业中国营和合作社经济的比重上升到三分之二以上。1956年基本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1957年工农业总产值为4473万元,其中工业总产值3818万元。计划执行情况较好。
第二个五年计划(1958—1962)
根据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的要求制订。主要计划目标是增加工业产值,安排1962年达2亿元,比1957年增长约4.3倍。新建纺织印染厂、造纸厂、香皂厂、糖厂、酒精厂、糠醛厂、有机玻璃厂、钢铁厂、炼焦厂、轧钢厂、动力电机厂、电线厂、轴承厂等10多个大中型企业,扩建电厂、罐头厂、食品厂、针织厂、钮扣厂等,开采集贤关、柘山煤矿。扩大郊区,粮食播种面积由1956年的68592亩增至1962年的214473亩。要求粮食亩产量5年提高1倍。安排新建电影院1个,新增普通中学3所、中等专业学校1所、普通小学4所,新建综合医院1个。5年内,达到乡乡通汽车、大队通板车,乡乡社社通电话、通邮路。安排1962年财政收入由1957年的469万元增加到1146万元。
1958年开始“大跃进”,使原已超过实际可能的指标又一再加码,基本建设投资猛增。是年全市工业企业由1957年的90个增至226个,基建投资1829万元,为1957年的3.3倍。1960年基本建设投资增至2388万元。1958年初,省委下达市生铁生产计划8000吨,6月又紧急通知增加到1万吨。市委提出年产生铁3.2万吨,一方面投资新建小钢铁联合企业,一方面动员全市数万人用小土炉、坩锅炼铁。炼出的铁皆为劣品。同时,在农业上提出“一年翻一番,五年翻五番”的口号。“大跃进”的结果造成物资匮乏,经济陷入极端困难。1961年,根据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开始缩短工业战线,关闭市内社会办小企业,对市属18个工业企业实行关、停、并、转,并精简、下放职工。次年基本建设投资降至110万元。同时,1961年4月市郊农村实行包产到队、定产到田、责任到人的“责任田”,实际执行为包产到户。1962年3月,根据省委《关于改正责任田办法的决议》改正“责任田”。但改正工作十分缓慢,许多生产队明改暗不改,消极抵制,直到1963年春才改正完成。
“二五”计划受“大跃进”的影响,受到严重挫折,损失无法估量。但大办工业锻炼了一批干部,经过调整保留下来的企业,特别是轻纺工业企业发展较快,成为市属工业的基础和骨干。
国民经济调整时期(1963—1965)
1963年起,根据中央部署,进一步对全市国民经济进行大幅度调整。调整的目标是:按照农业、轻工业、重工业次序综合平衡,放慢经济发展速度,压缩基本建设规模,把建设规模调整到同经济可能性相适应,同工农业生产相适应的水平,把工业生产调整到同农业所能提供的粮食和原料相适应的水平,把文教事业的规模和行政管理机构精简到同经济水平相适应的程度。调整的措施是:贯彻《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调整农业生产关系,缩小郊区(广圩区、大渡口区分别划入怀宁县和东至县),实行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解散农村食堂,恢复社员自留地及家庭副业生产,纠正平调错误并清查退赔。缩短工业战线,搞好设备维修和产品配套,着重增加品种、提高质量、填平补齐。关停钢铁厂、炼焦厂、轴承厂、有机玻璃厂、糠醛厂、农机厂、光荣橡胶厂、烈军属棉麻厂及集贤关、柘山煤矿等81个原材料不足、耗能高、产品质量差、长期亏损的企业。停办轻工业学校、农业中学各1所和科学研究所1个。同时压缩城镇人口,精简职工。调整时期共下放城镇居民584户1823人,精简职工28646人。
经过3年调整,1965年基本完成省下达的工业调整方案规定的任务,国民经济全面好转。
第三个五年计划(1966—1970)
主要内容是:继续贯彻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方针,集中力量加快工业建设,以支农工业和轻纺工业为中心,相应发展冶金和机械工业,充分利用已有工业基础和停建、下马工厂,力争投资少、收效大。计划新建农药厂、印染厂、纺织机械配件厂、集贤化工厂4个工业企业;续建、扩建或恢复27个工业企业,主要有氮肥厂、农机厂、农业药械厂、电机厂、纺织厂、被单厂、毛巾厂、制袜厂、内衣厂、帆布厂、纺织器材厂、塑料制品厂、胡玉美罐头厂、电厂、阀门厂、通用机械厂、汽车修理厂、长江化工厂、有机玻璃厂、石棉制品厂、轧钢厂等;将37个手工业合作厂、社调整合并成22个工业企业。这些项目建成投产,需要基建投资6000万元,需要增加职工7000人左右。“三五”期间,计划工业总产值年递增25%,1970年达2.4亿元,约为1965年的2.5倍。农业基本保持郊区原规模,棉花产量计划增加1倍左右。在交通运输、文化、教育、卫生事业方面,计划增加公路里程,添置公共汽车10~15辆;1970年与1965年相比,轮渡客运量提高38%,轮渡货运量提高2倍,装卸量提高30%,货运周转量提高35%,人力车货运量提高50%;兴建电影院2个、文化馆2个、美术馆1个、图书馆1个;兴建半农半读大学1所、半工半读学校2所;兴建医院2个、护士学校1所,增设医疗保健所2个。
“三五”计划的第一年,绝大部分指标都按计划完成和超额完成。安庆纺织厂、被单厂建成投产。1966年工农业总产值为11168万元,其中工业总产值10585万元。此后两年受“文化大革命”影响,工业生产明显下降。1967年未完成生产计划。1968年,工业生产各项物资特别是煤炭、木材、钢材和有色金属缺口加大,全年工农业总产值仅完成6106万元,其中工业总产值5347万元。1969年,工农业生产有所恢复,经济情况好转。全年工农业总产值为13113万元,其中工业总产值12508万元。1970年的工农业总产值超过当年计划指标的16.4%。是年,钢铁厂、轧钢厂等恢复生产,重工业投资占基建投资的56.4%。
第四个五年计划(1971—1975)
根据国家要求做好反侵略战争准备的精神,计划大力发展工农业生产,大力发展钢铁、煤炭、有色金属工业和机械、化学、电力、建筑材料工业,大力发展轻工业中纺织、造纸工业,交通运输业重点加快交通运输和战备通讯线路的建设。
“四五”期间,全市经济发展较快。1975年与1970年相比,工农业总产值增长70.9%,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增长57%,财政收入增长35.4%。5年共完成粮食征购867万公斤,比“三五”时期563万公斤增长54%。文化、教育、卫生、科技、广播等事业都有相应的发展。
第五个五年计划(1975—1980)
计划目标是从已有基础出发,并考虑石化总厂、热电厂等大型企业相继投产的因素,近期以轻纺工业为主,远期逐步向石油化工过渡,准备经过5年的努力,把安庆市建成以石油化工、轻纺、电子工业为主体的新型工业城市。郊区农业在发展粮食生产的同时做到以菜为主,多种经营,全面发展。主要计划内容包括对郊区山、水、田、林、路进行综合治理,使稳产、高产田达田地总数的80%以上,主要作物耕作机械化程度达70%以上,粮食亩产达“双千斤”,棉花亩产达“双百斤”,油菜子亩产达150公斤,蔬菜亩产达6500公斤,并扩大温室面积;轻纺工业实行革新、改造、挖潜,重点发展纺织、印染、造纸、肥皂、日用玻璃、灯泡和罐头食品等工业,提高产品质量,力争多出口;安排1980年工业总产值达13亿元,约为1976年的4倍;各行各业继续大力支持石化总厂建设,保证其按时建成投产;发展新市区,有步骤地改造老城区;城区普及高中、郊区普及初中教育,等等。
“五五”计划追求高速度、高指标。虽然有些指标未能完成,但由于石化总厂按期建成投产,工业总产值有大幅度增长。1980年工农业总产值比1975年增长177.4%,为95842万元,其中工业总产值92036万元(不含其他经济类型、城镇合营和个体、村及村以下办工业产值)。5年内,基建投资55655万元,其中生产性建设投资45135万元,非生产性建设投资10520万元,新增固定资产29286万元,竣工建筑面积57.96万平方米。
第六个五年计划(1981—1985)
在总结30年经济建设经验教训的情况下制订。指导思想是:工业以石油化工为中心,轻纺为重点,相应发展食品、化学、建材行业;农业主要为城市服务,在短期内为城市提供更多的副食品和工业原料,满足城市人民生活和工业发展的需要。主要内容有:工农业总产值平均年递增13.28%;农业总产值平均年递增13.33%;工业总产值平均年递增12.9%,其中石化总厂产值年递增6.9%,市属工业产值年递增17.9%。市属工业中,纺织工业扩大棉纺到15万锭,新建第一毛纺厂,扩建第二毛纺厂。轻工业以造纸、香皂、玻璃、皮革为重点。食品工业向多品种、高质量、精包装发展,合理利用资源,与原料产地联营,建立稳固的原料基地。电子工业由生产元器件向生产单机和整机方向发展,相应发展电子元件。建材工业以提高质量、降低消耗、增加品种、以塑代木、以塑代钢、扩大销售为中心。机械工业以为农业服务的机械为主进行改组,以为轻纺工业服务的机械、配件为重点进行规划。计划到1985年,各工业行业产值及其在市属工业总产值中的比例是:纺织工业5亿元,占50%;轻工业1.5亿元,占15%;食品工业1.4亿元,占14%;电子工业0.2亿元,占2%;建材工业0.2亿元,占2%;机械工业0.3亿元,占3%;化学工业1亿元,占10%。郊区充分利用既有资源,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粮食年产量按3%的速度增长。计划到1985年,粮食总产量达5000万公斤;棉花总产量达210万公斤左右;油料总产量达317万公斤;蔬菜播种面积扩大到8000亩,总产量达4000万公斤;生猪饲养达12万头,出栏6万头;奶牛养殖达500头以上,年产奶60万公斤;水产品总产量达325万公斤,并建成破罡湖、石塘湖水产基地;社队企业总产值达5000万元。5年内造林2000余亩,并使杨桥、花山两公社逐步形成水果生产基地。加快老峰、杨桥、集贤关的集镇建设,使之成为区域经济文化中心。市内短途运输货运周转量平均年递增14%。整修安合路、安长路、十魏路、安枞路,续建老峰、罗塘至枞阳的公路(安枞东路)。市内公共汽车通往郊区主要乡村。安排1985年财政收入为1980年的130%。商业零售额平均年递增4.56%。外贸收购总额平均年递增18.67%。“六五”期间,还计划新建青少年宫、石化俱乐部和城北电影院;新办纺织、轻工、建筑、水产等中等专业学校,新建5~10所小学附属幼儿园;建成职业病防治所、防疫站、第一人民医院门诊部、第二人民医院病房大楼,迁建血防站,新增传染病医院、妇幼保健医院、第四人民医院、盲人按摩医院。5年内,安排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36个,投资额4.02亿元,其中工业投资占59.7%,交通投资占9.7%,城建投资占18.7%。
“六五”计划执行的前三年,工业总产值平均年递增7%,其中市属工业总产值年递增10%;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5170万元,其中住宅投资占27.1%;财政收入共34308.7万元,支出共7623.7万元。1983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比1980年增长31.8%。城市建设速度加快,拓宽改造了菱湖南路、龙山路北段等干道,翻修了23条小街巷。“六五”计划后两年,经济建设发展进一步加快。1985年,工农业总产值比1983年增长33%,为164337万元,其中乡以上工业总产值154690万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8809万元;财政收入10234万元,支出4619万元。
第七个五年计划(1986—1990)
计划要求确立“工贸并举,以贸促工”发展经济的指导思想,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开发利用皖江为重点,以改革为动力,以“内引外联”促进技术进步为手段,争取提前10年实现工业产值翻两番。以1985年为基数,到“七五”末期的1990年,工业总产值达29.3亿元,平均年递增14.3%。其中市属工业14.3亿元,年递增11.3%;石化总厂15亿元,年递增17.7%。农业总产值达0.7亿元,平均年递增7.3%。财政收入达1.65亿元,平均年递增10%。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6.3亿元,平均年递增12.6%。5年内共安排基建投资项目142个,需投资18.65亿元,其中基建投资15.86亿元,技改投资2.79亿元。按投资性质分,生产性投资占68.7%,非生产性投资占31.3%。全部项目建成后,年可新增产值12.2亿元。
“七五”计划前三年,主要经济指标均按计划完成和超额完成。工农业总产值逐年递增,1986年为175548万元,其中乡以上工业总产值167056万元;1987年为201980万元,其中乡以上工业总产值191035万元;1988年为226553万元,其中乡以上工业总产值213995万元。
1989、1990年(安庆区划调整后),市区全部工业总产值分别为229488万元和366130万元;市郊农业总产值分别为6602万元和15982万元;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分别为67782万元和67267万元。(1990年工业、农业总产值按1990年不变价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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