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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植树造林
1958年,区内森林曾遭受很大破坏。1978年以后,国家对植树造林十分重视,山区每年动员各县人民在荒坡、荒山、住宅、公路两旁植树。据1984年统计:全区人工造林成活面积有32.63万亩,森林覆盖率达28%。如区境内长江、皖河、潜水两岸,就栽培了442万株防护林,初步形成一条绿色屏障,对防洪护堤起着重要作用。在3200公里的公路两旁,普遍种植行道树,农村集镇“四旁”植树达8.1亿株。
自农村实行山林承包责任制后,全区1300万亩的荒山、坡地,由个人或联户承包,使原来的荒山秃岭再着绿装。对于边远高山地区,多使用飞机播种和造林,现已达34.4万亩。区内森林覆盖面积不断增加,促进了生态平衡的恢复。
二、退田还湖、退垦还林
为了解决退田还湖、退垦还林的实际问题,政府保证了群众的口粮供应,并发给了造林补助金。1979年后,退垦还林的坡耕地为26万亩,退田还湖为10万余亩。以后,各地采取了封山育林措施,使原来的坡耕地逐渐绿化。到1985年,全区尚有42万亩荒坡地、10万余亩湖田,等待着退耕还林或退田还湖。
三、生态农业
生态农业是以生态学理论为依据建立起来的新型的农业生产模式。它是在生产经营中利用不同的生产技术,提高太阳能的转化率、生物能的利用率、废弃物的循环率,使农、林、牧、副、渔以及副产品加工业、交通运输业和商业得到全面发展。
区内地貌复杂,地理和气候条件优越,无论是山区、丘陵还是圩区,都有一些生态农业结构的雏型。如怀宁县汤畈村从解决农村能源入手,通过引种芭茅、合理施肥、用地养地,水利建设、开辟庭院经济等措施,初步建立了一个良性生态系统。
四、物种保护
1982年10月6日,东至县公安、基建、林业、水产、外贸、供销等6个部门联合发出了《关于保护野生珍稀动物资源的通知》。
1983年4月28日,安庆行署办公室发出《关于认真开展“爱鸟周”活动的通知》,对地区开展“爱鸟周”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爱鸟周”活动是省政府统一布置的,每年4月4至10日,集中开展各种爱鸟、护鸟的宣传活动。
1983年5月7日,桐城县政府发出《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严格保护珍贵稀有野生动物的通令〉的通知》。
1983年12月,地区公安局、水产局、林业局、建设局等4个部门联合发出《关于保护升金湖珍稀野生水禽的通知》。
1984年5月12日,地区商业、外贸、建设、公安等4个部门联合发出《关于不准随意捕杀蛇类的通知》。
1984年7月3日,安庆地区行署发出《关于严禁捕杀白鳍豚的通知》。
1985年2月1日至4日,华东地区第二次联合保护鹤类及水禽会议在安庆马山宾馆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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