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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林业用地
建国前,区内森林资源从未做过系统调查,无统计资料可查。建国后,由省组织森林资源清查工作共3次,得到了较详细的数据。第一次从1953年开始,历时两年。据清查资料统计,区内林业用地为1347.12万亩,占区内土地总面积的42.8%,有林地742.47万亩,占林业用地55.1%,森林覆盖率为20.5%。1962年,在第一次森林资源清查的基础上,对岳西、东至、贵池、太湖、潜山等重点林区县进行了复查。经调查推算:区内林业用地为1385.38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4.8%。由于水利建设、林粮争地、林茶争地以及开矿、采石和工业、交通等事业的发展,挤占了一部分林业用地。当年有林地948.10万亩,绿化程度达68.4%,森林覆盖率为25.1%。第二次森林资源清查是在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进行的,从1974年开始到1976年结束,历时3年。据调查统计,区内林业用地共计1164.23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0.07%。由于几次乱砍滥伐,中成林破坏严重,林地面积锐减到642.65万亩,绿化程度为57.5%,森林覆盖率达25.6%。1984年结合林业区划调查,地区又进行了抽样复查,根据复查结果推算:区内林业用地1254.57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1.52%,有林地732.64万亩,新造未成林地32.81万亩,绿化程度61.5%,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8.0%。第三次森林资源清查于1986年开始,1988年结束。清查统计,全区林业用地为1321.04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1.10%,有林地为730.24万亩,未成林地57.94万亩,森林覆盖率为28.3%。
二、森林蓄积量
从不同调查年度统计的资源数字分析,区内的森林蓄积量呈曲线型变化。1953年活立木总蓄积为1733.66万立方米,其中林分蓄积为1708.79万立方米,占总蓄积量的98.5%。在林分蓄积量中用材林蓄积量达1578.73万立方米,占林分蓄积的92.4%。
据1976年第二次森林资源清查资料统计,全区活立木总蓄积量为1019.94万立方米,比1953年锐减713.72万立方米,其主要原因是1958年大炼钢铁和“文化大革命”中乱砍滥伐所致。林分蓄积828.05万立方米,占总蓄积量的85.3%;林分蓄积中用材林蓄积为823.50万立方米,占林分蓄积的99.4%;成熟林蓄积仅为84.76万立方米,占用材林蓄积的9.2%。竹类3180.88万株,其中可伐量只有77.85万株。
表941953年森林资源统计单位:万亩万立方米

表951976年森林资源统计单位:万亩万立方米

1984年按林业区划资料统计,区内活立木总蓄积量1225.11万立方米,与1976年相比,增加205.17万立方米,其中林分蓄积1013.52万立方米,占总蓄积量的82.5%;在林分蓄积中用材林蓄积988.38万立方米,占97.5%;成熟林蓄积106.68万立方米,占用材林蓄积10.8%。竹类4440.41万株。
表961984年森林资源统计单位:万亩万立方米

1988年第三次森林资源清查表明,区内活立木蓄积1500.53万立方米,比1984年净增275.42万立方米,比1976年增长480.59万立方米。但从总体看,仍低于1953年水平。特别是贵池、岳西等产林县,近几年来立木蓄积量仍在下降。岳西县由1976年365.08万立方米下降到1988年290.32万立方米;贵池县由1953年362.19万立方米下降到150.42万立方米,分别减少74.76万立方米和212万立方米,递减率分别为20.3%和58.8%。

表971988年森林资源统计单位:万亩万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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