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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一级,作为省的派出机构,并行使一定的领导、管理职能,是一个客观存在的行政实体。无疑,地区志的记述,要从地区自身的特点出发,突出一个“简”字,篇幅字数浓缩,内容结构简要,力避与所属县市内容形成简单重复,其基本设计是,立足地区,反映概貌,侧重现状,简溯历史。把记述重点放在建国后,主要记述省志不能详载,县志不易完整、系统记述的事物。篇目设置采取类目体,以利灵活记述,减少层次。在事物领属关系上,适当应用升格、降格法,以充分反映地方特色。在记述章法上,有详有略,有分有合,分记合述,灵活运用。具体编纂中,主要把握以下几条原则:
第一,记述内容上求“特”。从地区志的个性出发,坚持突出重点,求特不求全。着重记述具有地方特色的事物,反映地区的优势和精华,不搞面面俱到,详特略共,详异略同。徽州历史悠久,又是山区,林茶和旅游资源都十分丰富,我们就抓住反映地方特色的内容,如旅游、林业、茶叶、徽商和新安理学、徽派朴学、新安画派、徽派篆刻、徽派版画,新安医学,徽剧等学术艺术流派,有的合并归类,有的单列成条,安排足够篇幅,予以专题记述。还单设了《文献文物》,以反映徽州“文物之海”的特色。对那些共性的事业、工作和行政管理内容,如经济部分的工商行政管理、城市建设、粮食等,政治部分的人事、劳动,民政等,均不单列记述,而将其中认为需要记述的内容分别归入有关类目略记。
第二,篇目结构上求“简”。简志采用类目体,整个结构为四层,按照事物的有机联系归并分类,类下分设若干条目,第一、二、三层只写标题,表明事业的统属关系,第四层为记述的实体。全志主体部分按事业分为14个类,经济部分只分设农林水利、工交邮电、财贸金融3类;政治部分也仅设了政党团体、政权司法、军事3类。为了减少内容和简化层次,一般能合并的类目尽量合并,如把属于流通范畴和行使经济管理职能的商业、供销、外贸、物资、物价、粮油、财政、税务、审计、工商管理和“四行一司”等15个部门和单位的工作内容,统一纳入《财贸金融》。又如把教育和科技合并,体育和卫生合并,人物采用小传体式。
第三,记述方法上求“概”。采取概写方法,注重反映概貌,通过精选资料,科学地使用背景、综合、典型和现状等资料,力求反映出事物的大势和本地区的基本面貌。简志不设“小序”,视情况需要,在有关条目下增写一段概述性文字,对历史背景和发展过程作一简单介绍。政治类一般不追溯历史,体现徽州地方特色的类目,则简要追溯历史,目的是为了反映事物发展的规律性,或为了同现实对比,以体现时代特点和行业特点。同时适当选用图表,以期节省文字,增强直观性。
《徽州地区简志》分16个部分,具体为卷首(包括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地理、农林水利、工交邮电、财贸金融、政党团体、政权司法、军事、教育科技,文化艺术、文献文物、体育卫生、旅游、社会、人物、卷末(包括附录和编后记)。
(一)关于概述和大事记
概述和大事记为总述部分,概述以横陈现状,反映概貌为主;大事记以纵述史实,反映历史脉络为主。一横一纵,提纲挈领,以求展现大势,体现特色,对徽州地区基本面貌有一个全景式的描叙。
概述的写法不求面面俱到,重点放在徽州历史文化、旅游资源和山区生产上,点明现状,突出重点,反映优势,展示前景。做到既有整个面貌的素描,又有重要部位的着色。
大事记采用编年和记事本末相结合的方法,贯穿占今,详今略古,民国以前不断代,民国以后不断年,力求反映徽州社会历史发展的脉络,注意体现人民创造历史的功绩。
选记的大事,以对本地区有重大影响的历史事件为主。就社会影响范围来说,基本上涉及到全区:就时间影响而言,比较久远;或在本区范围内首次出现的新事物。具体内容为:1.地区一级建置之始及名称变更,涉及外区的区划变动,县(市)只记建置之始;2.重要的经济建设和最新的经济成果;3.重大革命斗争和重要的军事行动;4.涉及本区的全国、全省性的重大事件和本区发生影响全省乃至全国的重大事件;5.国家领导人和全国著名人物来访;6.政党团体最早的组织机构和代表大会;7.地委、行署召开具有重大影响的会议;8.地委、行署邀请来访或应邀出访的重大外事活动,部门组织出访或来访,对徽州的经济、文化建设有重大影响的外事活动;9.重大文教卫体活动和设施建设;10.重要名胜古迹和文物的发现或发掘;11.获得中央部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12.特大社会事故和特大自然灾害。
(二)关于地理
《地理》设位置面积、行政区划、建置沿革、地质地貌、山脉水系、气候、自然资源、自然灾害8个类目。为避免同县志重复,减少记述上的繁杂,“行政区划”中的乡镇,县城概况,地区行政区划的历史沿革均从略,只记1987年的现状。历史上的区划范围在“建置沿革”中略加叙述。山脉水系一般呈地区性、整体性,分县不便记述,难以从山体来龙去脉和水系源流关系上叙述清楚,故地区志单列详写。地质、地貌亦同。山区物侯现象极不统一,山上山下不同,山阴山阳各异,河边山坳两样,很难全面准确记载,故省略不记。对自然灾害,不取一般化的记叙方法,略去发生于局部地区的自然灾害,集中对发生频繁、涉及面广、危害程度大的水旱灾害,运用概述笔法,进行重点剖忻,体现规律,以期借鉴。
(三)关于经济部分
经济部分在总体设计时,从简志的个性出发,删繁就简,打破部门、行业界限,力求突出重点,反映地方特色。
简志经济部分只设《农林水利》、《工交邮电》和《财贸金融》三类,略去共性的一般经济管理工作内容,将其需要记述的内容并入有关类目。如将集市贸易纳入“商业”,审计纳入“财政”,劳动就业纳入《社会》等。关于城市建设,鉴于县志记述比较具体,地区志未单独设目,只将需要记述的内容分散处置,建材纳入“工业”,古建筑纳入《旅游》。
从徽州山区特点出发,按照大农业的观点设置了《农林水利》,把粮油、林业、茶叶、多种经营、水利并列,突出林业、茶叶在农业经济中的地位。而畜牧、渔业则放在“多种经营”列目记述。
《工交邮电》按工业、交通、邮电设置类目,工业按行业设目,以产值多少顺序排列记述。歙砚、徽墨、工艺竹编、漆器等,是徽州传统手工艺美术品,单独设了“工艺美术品”,详加记叙。
明清时期徽州商人集团在中国商业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故在《财贸金融》中首设“徽商”,专题记述。根据简志容量不大的特点,把商业、工商管理,供销、外贸、物资、粮油、物价、计量、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工作内容统统列入财贸类,设商业、供销合作、对外贸易、物资供应、粮油购销、物价计量,财政审计等目。
(四)关于政治部分
政治部分按党、政、军顺序分设《政党团体》、《政权司法》,《军事》。
清以前,府州是一级行政实体。民国初,废府设道,后设行政督察区,均未行使过行政实权。建国后,地区为省派出机构,同清以前的府州也有区别。考虑到这一历史实际情况,加之清以前有关内容旧府志已有记载,因此对民国以前的政权及政务均从略,着重记述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斗争和政权司法建设,建国后有关党务、政务、如宣传、统战、纪检、人事、民
政、信访、档案等,属于日常工作,将需要反映的内容分记于有关部分,不单独设目。
在《政权司法》中设“重大政事”,集中记叙建国后的历次政治运动。建国后,政治运动频繁,对历史发展均起到一定的推动或阻碍作用,是客观存在的重大事件,故予以实事求是的记载。
(五)关于文化部分
徽州素称“东南邹鲁”,有“文献之邦”、“文物之海”之誉。尤其是徽州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自然地理单元,文化的发展,往往呈现出总体发展的趋势,如“新安画派”、“徽派版画”、“新安医学”、“徽派朴学”、“徽剧”等,是在中国各项专题史中占有一定位置的学术艺术流派,这些流派属于全区性质,并在全国有一定的位置和影响。因此,文化部分为简志记述的重点之一。
文化部分设《教育科技》、《文化艺术》、《文献文物》和《体育卫生》,其中反映地方特色的条目有《教育科技》中的“陶行知教育思想研究与实践”,《文化艺术》中的“学术艺术流派”,《体育卫生》中的“新安医学”等。《文献文物》单独列类记述。“文献”中设有徽派刻书、徽州藏书、书目辑要以及文献选辑等4目。书目辑要主要选辑历代名作,并就其文献价值略作提示。当代作品主要选录在国家级出版社发表的著作,以及在省级出版社发表并获奖的作品。非名作,但属于研究和介绍徽州的作品酌收。作品较多的人物,只录其代表作。“文献辑存”的选择,以能推动生产力发展的为主线。“文物”只作概述,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介绍列在《旅游》中记述。
(六)关于旅游和社会
徽州山青水秀,有黄山之奇,太平湖之秀,蓬莱洞之美,西递古民居之雅,加上古朴的屯溪老街和历史文化名城歙县,构成了饮誉国内外的著名旅游区。1987年11月,国务院批准设立地级黄山市,以黄山为中心,发展旅游业,带动皖南经济的发展。为突出这一特色,单设了《旅游》,下列“自
然景观”、“人文景观”、“地方名产”和“旅游服务”。着重记述了旅游资源,突出旅游事业在徽州的独特性及其价值。
《社会》部分设“人口民族”、“方言”、“宗教”和“风俗民情”。主要从社会构成、社会职能和社会生活三个方面加以记述。
徽州社会构成的特点是宗族势力较强,并影响到政治、经济、文化各个方面,盛行撰修宗谱之风,是徽州别于其他地区的又一特色。我们在“人口民族”中设了“氏族”一目,以突出徽州这一个性。
徽州方言是全国颇具特色的方言之一,无论语音、词汇和语法都有其自身的特点。它是中国语言学研究的重要课题,并受到美、日等国际语言学家的关注。原徽属六县语言各不相同,就是在一县之内亦有四乡之别,方言各异。为反映这一特色,又尽量避免与县志重复,采取对比概述法,点明徽州方言特点、各县语言之间的差异及其与普通话的不同之处。
“社会新风”没有单独列目。社会风俗总是同一定的社会环境相联系,一些风俗消亡了,一些风尚兴起了,这是历史的必然。“助人为乐”、“敬老爱幼”、“丧葬改革”、“文明礼貌”等,在不同的社会都有其不同的内容。简志在“人生礼仪”、“衣食起居”条目中,按历史顺序记叙建国后较为流行的社会风气。
有关帮会、陋习等,考虑到新中国建立后,已采取各种措施加以取缔,并在《政权司法》“治安”条中,作了必要的记载,故《社会》中不再记述。
(七)关于人物
简志设《人物简介》,采用小传体式,不搞详传,不搞录、表,以减少与县志的重复。人物立传的指导思想是,纵向体现徽州历史发展的进程,横向反映各个领域中的突出人物;注意体现劳动人民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作用,详今略古,以近现代人物为主,旧志已载的,只选代表性人物和需重新评价的人物;以正面人物为主。
人物入传标准为:对徽州历史进程起过一定发展或阻碍作用,在全国有一定影响者。文化科技经济界人物,须在某个学术领域或行业中,有突出成就者;政界人士一般为省军级以上人员;劳动模范为国家级;成绩突出的优秀教师和能工巧匠亦适当收录。内容着重简记人物的生平及其主要业绩,重点放在徽州的活动上。
立传人物以本籍为主(祖籍原则上限三代以内),但祖籍在徽州、本人不在徽州出生,同徽州历史发展又没有任何联系的不记(如赛金花、舒绣文、洪钧等)。非本籍人,但对徽州的历史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适当予以收录(如王祯、宁春生等)。对籍贯说法不一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力求掌握第一手资料,考证核实后方才入传。如方腊,《宋史》记为青溪(今淳安县)人,我们查了《桂林方氏宗谱》,其卷三方有常条载:宋“宣和间,有歙人名腊者,佣于家”,同谱元时人刘彭寿《宋故承信郎彦通公墓亭记》亦称:“公姓方氏,讳庚,字彦通,世居青溪。有歙人名腊者,来佣于家。”故将方腊入传。另一宋人毕异,安徽省人民出版社1983年出版的《安徽旅游》载:“相传为徽州(今歙县)人。”此后相继出版的《安徽省情》、《安徽历代名人》,更进一步称毕异为“歙县毕家村人”。经调查,歙县尚未发现有毕家村这个地名,数部毕氏宗谱也不见载有毕昇其人,由于未掌握第一手资料,为了慎重起见,未将毕昇收入《人物简介》。
(八)关于附录
附录部分列了4个内容:《历代名人咏徽州》、《异闻轶事》、《徽州修志源流》和《徽州地区简志编纂说明》。
徽州大好山河,历代文人骚客吟诗畅咏甚多,简志选录了一些名人咏徽州的代表诗作,作为体现徽州特色的一个方面,以飨读者。《异闻轶事》保留了大量的历史资料,不可省。《徽州修志源流》是对徽州历代修志工作的回顾。《编纂说明》主要记载《简志》的编纂原则和谋篇布局的基本思想,以供鉴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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