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一、县人民政府
1949年4月23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渡江后,华东军区沿江支队(简称沿江支队)于4月24日中午解放泾县县城,支队副司令员李友白指派金德培为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4月26日金德培随军调走。同日,泾旌太游击队司令洪林率部队进驻县城,宣布泾县人民政府成立,洪林兼任县长。办公地址设夫子庙内(即今址)。1955年12月县人民政府改名为县人民委员会(简称县人委会)。1966年,“文化大革命”风暴席卷泾县,县人委会受到“造反”冲击,至1967年1月被“夺权”,人委会领导“靠边站”,机构瘫痪。同年3月职能被县革委会生产领导组取代。直至1981年12月县第八次人代会选举产生县长、副县长,复称县人民政府。
二、县革命委员会
1967年3月8日,以县人武部与当地驻军为主,吸收原县领导部分成员和群众代表成立“泾县革命生产领导组”,作为全县行政权力机构,代行县人委会职能。半月后,泾县革命生产领导小组改称“泾县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领导全县工农业生产及处理日常工作。5月,支“左”部队遵照中央关于解决安徽问题的指示精神,由解放军6408部队进驻县城实行军管,后经协调,实行联合,于1968年8月17日成立“泾县革命委员会”,实行“一元化”领导。县革会由57名委员组成,其中常委21名。委员中有军队干部、地方干部及工人、农民、红卫兵(学生)代表,系军、干、群“三结合”的领导班子。1981年12月,县人民政府恢复,县革会不复存在。
三、职能机构
1949年5月初,县政府开始建立职能行政机构。分置秘书室、公安局、税务局、财政科、粮食科、实业科、民法科、教育科等工作机构,行使政权职能。嗣后逐有调整和增加,至10月共设14个部门。1966年设27个部门。县革委会成立后设办事、政工、人保、生产指挥4大组,大组下设各小组。1981年恢复县政府后,各职能机构历有变动、增加,至1987年设53个职能机构。
泾县人民政府职能机构简表





此外,1950年设检察署,1952年改称监察委员会,1959年撤销。1977年政工组“五·七”小组改为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1980年撤销。1980年设多种经营办公室,1986年撤销。
四、领导人更迭
县人民政府(含县人委会、革命生产领导组、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县革委会)主要领导成员由上级中共党组织任命和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县人民政府领导人更迭表



五、政务纪要
1949年4月县人民政府成立后,自5月至6月开始废除保甲制度,在全县划区建乡设立行政村。为巩固新政权,组织民兵和地方武装县大队配合解放军剿匪(国民党军残余武装)、反霸。至1950年10月取得基本胜利,破获4个反革命组织。
1949年7月成立第一个公有制(国营)企业泾县工业品经理处,继又建立泾县盐业运销处。翌年,县政府增设工商科,开始对全县工商业实行行政管理。同时建立泾县第一个集体性质的商业单位泾县供销合作总社。1951年相继建立泾县百货经营处、专卖批发部、土产办事处、中粮油脂办事处、木材收购站、煤建办事处等一批国营企业机构。同时扶持恢复宣纸生产,成立泾县直纸联营处。积极发展经济,保障供给,支援前线。
1950年2月,组织召开第一届全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共商全县兴革大事,至1953年共召开10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后过渡到通过普选产生乡(镇)及县人大代表,召开县乡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人民参政权力。
1950年8月始,组织全县人民土地改革,彻底废除了封建土地剥削制度。同时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大张旗鼓宣传党的政策,发动群众检举揭发,依法判处一批反革命分子和不法地主恶霸。
在进行政治斗争和发展经济的同时大兴文化教育事业,除发展全日制中、小学外,并在城乡兴办冬学、夜校。不少成年男女通过冬学、夜校学习基本脱盲。冬学、夜校(或民校)既是文化学习场所,又是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的阵地,使广大农民与农村干部文化素质和政治水平不断得到提高。
1952年12月始,宣传“抗美援朝,保家卫国”,动员全县人民捐献款物购买飞机、大炮,支持和慰问中国人民志愿军。号召青年参军支前,同时发动和平签名运动。
1952年,在全县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以及“反行贿受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资材,反偷工减料反盗窈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打击少数严重违法分子,教育干部、群众。
1950年泾县~宣城、泾县~芜湖公路修复通车。次年8月建立泾县汽车站。至70年代,实现县城至各公社通路通车,与外地交通亦四通八达。
1952年8月,县政府主办全县首次物资交流大会,其后,水东(今陈村)、茂林、榔桥、章渡等集镇先后举办初级市场物资交流会。
通过1949年~1952年三年经济恢复和初步建设,全县工农业总产值达3282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数)。比1949年增长28.3%,年平均增长率为8.6%。1953年开始制定和执行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
1953年1月县成立“贯彻婚姻法委员会”。并以3月份为“婚姻法宣传月”,大张旗鼓宣传婚姻法,在全县开始实行婚姻登记制度,使封建婚姻制度、观念、习俗逐步为新婚姻制度所代替。
同年7月,全县按照过渡时期总路线总方针,在城关镇开展对个体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试点工作。随后在全县各地开展。
1953年起,按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部署,县成立“人口普查办公室”,开展全县第一次人口普查。嗣后分别于1964年4月、1982年6月进行三次全县人口普查。此外,泾县自行于1958年对全县人口进行了一次普查,为研究县情,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提供依据。
1953年开始全县贯彻粮食“统购统销”政策,次年实行“定产、定购、定销”到户。
1954年5~7月本县发生罕见特大水灾。县政府组织全县人民奋力抗灾,生产自救。安置救济外县流徙来泾的灾民16000余人,调拨大宗竹木等防汛材料无偿支援兄弟县防洪抢险。
1955年下半年,领导全县农村实行农业合作化运动,建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和茶林、茶叶生产合作社。后转为高级农业社。
1956年初开始城市规划和建设。以“三友坊”为中心,开拓三条宽15米泥浆浇灌路面,即现在的茂林路、苏红路、云岭路。自此城区建设不断发展。
1956年9月动工兴建安吴渠。1958年8月干渠、支渠、电站全面竣工,9月初正式输电至县城,为县城用电照明之始。
1958年8月始,全县掀起“大办钢铁”群众运动。普遍建立土高炉,泾县地方国营钢铁厂初火箭钢铁厂相继建立。次年所建土高炉停产。县钢铁厂亦于1960年冬下马后于1970年重建投产。
1958年9月始,在“大跃进”形势下撤销乡镇行政建制,全县改设10个大公社。实行政社合一“人民公社化”管理体制。
1961年9月始纠正“左”的错误,在全县农村实行“包产到队、定产到田、责任到人、分田到户”的农业生产措施,使农业生产得到发展。
1966年6月,“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席卷泾县,在“造反有理”的冲击下,全县各条战线开始混乱。1967年1月,县委、县人委被“造反派”令权,党政机构陷于瘫痪,形成元政府状态。直至中共泾县核必小组和县革委会建立后开始好转,经济建设逐步恢复正常。
1969年7月开始大抓计划生育工作,控制人口增长。使全县人口增长率由1969年的43·11‰纸至1987年下降为8·97‰。
70年代初起,贯彻“工业学大庆”号召,并相应成立“工业学大庆办公室”,全县掀起学大庆热潮。
1970年4月始,全县大办“五小”(小化肥、小水泥、小钢铁、小机械、小电力工业。先后建成化肥厂、磷肥厂、水泥厂、李子园火电厂等一批工业企业,使全县工业初具雏形。
1968年9月,县首批组织县、区、公社干部去大寨参观。回县后进一步推动“农业学大寨、赶郭庄,超《纲要》”实现“大寨县”运动的开展。1978年秋,全县农村生产体制开始实行改革,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至1980年春,全县已全面实行联产计酬、定产计酬、专业承包、分田到户、包产到人等各种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生产力得到充分解放。
1979年1月始,允许农民在完成定购粮油基础上多余部分进入市场自由销售,价格随行就市,活跃了农贸市场。并在调查分析全县农业状况的基础上制订全县农业区划。
1981年10月开始全县林业“三定”(即稳定山林权、划定自留山、确定林业生产承包责任制)工作,改革林业生产体制。
由于农业生产体制改革和风调雨顺,1982年全县粮食总产超历史纪录,一跃成为余粮县,结束了千百年来缺粮县的历史。
同年大搞城镇建设,县城原来的老街、巷道全部铺设水泥路面,旧貌基本改观。同时开发县环城南路,建首批商品房13幢、3千余平方米,形成新的工商贸易市场。1985年开发县城东郊,兴建4层以上的住宅、办公、营业大楼20幢,建成泾川新村。

下一篇:没有了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