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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植树
旧时山林由少数人占有,群众植树造林多受限制,只有少量自发性栽插的杉木、油桐、毛竹等,大面积的主要是天然林。民国10年,杜村刘家公堂发动族丁和雇工,挖取野生松树苗于龟山植树,是规模较大的一次民间造林活动。民国22年,杨冲、老田等地组织林业合作社,植树6000余株。民国32年,县政府召集机关、团体、学校及当地村民5000余人,造孙中山逝世纪念林,栽植松、槐、油桐、乌桕等5000余株。
建国后,县财政为植树造林共投资188.2万元。1950年,县人民政府号召“每人栽一棵树,活一棵树”,沿公路两旁共栽树4.2万株,后因管理不善,成活万余株。1952年,政府号召人人参加植树,全县共植107万株,成活率50%。1957年,以农业社为基础,掀起植树造林高潮,植树62434亩,其中共青团组织青年造林10片,称“青年林”;妇联组织妇女造林69片,称“妇女林”。全县有百亩林20处、千亩林1处、四旁植树680570株。1958至1960年,植树造林采取大兵团作战形式,上报3年造林325309亩,实际是浮夸。经查实仅保有幼林面积106亩。1961年,纠正浮夸风及重造轻管的偏向,明确“谁种谁有”政策。是年,国营林场造林476亩,集体造林7596亩,四旁植树80万株。杜村、陵阳、乔木、木镇、杨田等公社,相继办起社、队林场。1964至1971年,强调“以粮为纲”,植树造林陷于停顿,少数队还毁林种粮。从1972至1975年,由县委书记或县长率领有关社、队干部和林业技术人员,先后到浙江省临安县、湖北省广济县和湖南省株州参观学习,提高认识,从而加快了造林步伐。这期间全县涌现不少林业先进人物。原东堡公社下东林场场长廖根子,中共党员,复员军人,1975年调来该场,12年如一日,以场为家,坚持不下山过春节,身不离挖锄,一心办林场,终于将2000亩荒山,变成了杉木林、毛竹园。1986年他将自己宝贵的生命献给了林业,在林场与世长辞。
1981年,落实林业“三定”政策,乡村林场部份山场,由家庭及联户承包造林任务,出现了林业大户,1983年,陵阳乡黄石村汪良田承包村灌丛林1031亩,5年间造林715亩,多次受到省、市、县的表彰。木镇镇南河村曹坡生产队有山场430亩,其中有林地原来只有20亩,余皆童秃荒山。1987年,该队推行联户承包,将造林任务包给28户农民,由集体统一规划,农户分期整地、植树,确定专人管理,待有收益时合理分成,至1989年已植树375亩。
1980至1989年全县植树26.9万亩,相当于前30年的植树总和。
二、飞播
本县在进行人工植树的同时,1968至1986年,对森林覆盖率不足5%的山场及成片荒山,5次用飞机直播松树种8.9万亩。同时,县林业局与山场所有权单位签订管护合同,按面积确定专管人数,按管理难易落实报酬,以明确责任。1980年,沙济乡沙堤、上章、谢村、南埂4村,建护林领导小组,对直播山场设有护林专业队,山场成苗率50%左右。1989年,全县林场均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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