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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
发展与重大活动民国15年(1926年)夏,在宿县省立第四职业中学读书时加入中国共产党的王亚箴,回到家乡界沟集,任界沟小学校长,并与同时入党的顾景新一起,利用教书为掩护,在界沟周围的大营、小营、潭家湖、邓庄、小河湾等村发展组织,进行党的秘密活动。先后发展张步奎、邓凡铭、韩贤余、蒋正国、尹修田、赵云良、邓泽裕、程甫亭、张树时、曹化东、王定夷、袁兰生、袁西勇、刘茂林、张子和等人入党。民国16年(1927年)8月,中共界沟支部成立,隶属中共泗县特支领导。成为中国共产党在本县境内建立的第一个党的组织。支部成立后,在界沟及其附近村庄发动贫雇农民,成立“光蛋会”、“牛头会”等农会组织,开展减租减息、抗捐抗税和反对袁镜炎等封建势力的斗争。至民国18年(1929年)底,已发展党员30多名。同时,支部不断向农民进行革命宣传,筹划武装暴动。翌年8月,王亚箴带领支部党员参加了中共徐海蚌特委领导的石梁河农民暴动。不久,因暴动失败,王亚箴负伤转入地下治疗,多数党员被迫到外地谋生隐蔽,支部即停止活动。
中国共产党在县内建立的早期支部还有临北支部、地理所支部、五河支部。民国17年(1928年)8月成立临北党支部,马象九任书记,隶属中共凤阳县委领导,有党员15名。在尤家巷、曹府墙、黄泥坂等地发展党员、宣传党的纲领,领导佃雇农减租减息。有的党员还参加了临淮关火柴厂的罢工。民国21年(1932年)8月,中共长淮特委军委书记刘小平叛变投敌,党组织遭到破坏,大批党员惨遭杀害,支部随即停止活动。民国17年(1928年)12月成立地理所支部,陈义平任书记,隶属中共凤阳县委领导,有党员15名。民国18年(1929年)6月,因中山、大庄口两小学争学产,共产党员刘麦溪、陈义平等人被大庄口保长告发,陈义平逃往外地,支部就此停止活动。民国20年(1930年)冬,成立五河党支部,孙启家任书记,隶属中共长淮特委领导,有党员15名。民国21年(1932年)8月,孙启家回到家乡皇墩庙、李庄,发动农民暴动,准备攻打双河集警察所,后因走漏消息,凤阳中统特务陈其穷派一连人前往镇压。孙启家被迫出走,该支部亦停止活动。
民国28年(1939年)3月,中共皖东北特支和特委,先后派遣多批党员干部,来泗(县)、五(河)、灵(璧)、凤(阳)县边区开辟抗日根据地,在本县建立县级党组织,至此,党组织得以恢复和发展。民国28年(1939年)7月成立中共五灵凤县委,辖五河县第三区,灵璧县第三区,凤阳县第三区。丁明志任书记,县委成员有丁明志、陈立祥2人。后改为工委。9月,石立志任工委书记,丁明志任组织部长,陈立祥任宣传部长,发展党员10多人。他们在小溪、井头、朱顶、紫阳(今属嘉山县)等地开展工作,亲自动手生产卷纸烟到五河城里卖。为了扩大抗日宣传,在纸烟盒里夹上油印的抗日标语,或通过其他方式向五河城内送传单,使日伪军大为恐慌。11月,石立志调走,丁明志任工委书记,隶属中共淮北苏皖边区委员会领导。民国29年(1940年)2月成立中共泗五灵凤县委,向乃光任书记,县委成员有向乃光、张国权、郑淮舟、辛华、赵敏等5人。辖沱东、沱西、五北3个区委,有党员50人,隶属中共皖东北地委领导。此时,抗日战争进入艰苦阶段,日伪军不断向边境根据地进攻骚扰。同时由于县武装沱河大队已升编入正规部队,驻县新四军开赴苏北,县委决定重新组建石梁河大队,逐步发展壮大地方武装,坚持对敌斗争。10月,县大队成立,70多青年农民和民兵踊跃参加,共编为两个排。大队成立后,经常活动于石梁河以西,界沟以北的邓圩子、大营、小营、邓湾等地。民国30年(1941年),日伪军和土匪猖撅,斗争形势恶化。2月7日,泗县伪军邓泽涵率部300余人进犯武桥、白行、老鹳张的县委和石梁河大队驻地。地方武装在县委宣传部长辛华的率领下,坚持抵抗。由于子弹打光,无法再战,乃组织突围。在突围中,队伍被打散,辛华及区委书记石溪、大队长袁颀仁等12人壮烈牺牲。3月,向乃光调走、曾谋任书记。县委成员有朱侠、张文炳、吕振球、陈迪、曾谋5人。民国31年(1942年),县委辖沱东。沱西、天井、五北4个区委(每区设1个中心支部),有党员300余名。党组织在所辖地区,大力宣传抗日,推行党的政策,壮大人民武装。根据县境河流多的特点,党组织经常依靠淮、浍、沱、漴、潼诸河几个渡口和数条渡船联络工作,展开活动。民国31年(1942年)5月,在新四军二师五旅十五团的协助下,大规模开辟泗五灵凤地区,解放了南至淮河,西至津浦路的广大农村,大部分区乡政权相继建立。8月,曾谋调走,李云鹤接任县委书记。县委成员有李云鹤、王炜、张文炳、吴光(女)、陈迪、徐崇富、洪渊7人。民国32年(1943年)2月,李云鹤调走,县独立团政委张彤兼任县委书记。县委成员有张彤、洪沛、郑淮舟、谢柳林、陈迪、吴光(女)、张文炳、徐崇富8人。县委辖五北、沱东、浍南、沱南、浍北、淮北、沱西、路东等10个区委,隶属中共淮北地委领导,有党员2700余名。民国34年(1945年)3月,张彤调走,曾谋任书记,孟亦奇任副书记,成员有曾谋、孟亦奇、王亚箴、洪沛、谢柳林5人。8月24日,五河首次解放,县委机关从农村申集迁至县城。10月15日,中共泗五灵凤县委改为中共五河县委。县委成员有曾谋、孟亦奇、王亚箴、谢柳林、陈迪、范涡河、曹化东7人。县委辖12个区委,148个乡支部,党员5000余名。
民国35年(1946年)7月,国民党军队进犯县境,县委遂撤离县城。11月下旬,曾谋带领范涡河、钱亦山等50余名干部随地委东渡运河,辗转至山东解放区;王亚箴带领百余名干部和地方武装转战洪泽湖畔,被敌包围打散,王亚箴、陈迪等在战斗中牺牲;孟亦奇带领刘华光、刘瑞芳、毕玉坤等200余名干部和地方武装,转战于凤阳山、程园子等地,被国民党正规军打散,毕玉坤等人牺牲。孟亦奇潜入南京找到中共驻南京办事处,取得联系,回到山东解放区。留县的党员干部与县委失掉联系,一部分转移外地,一部分向敌人自首。至此,本县党组织被迫转入地下。
民国36年(1947年)初,随着解放战争形势的发展,转入地下的党员干部,陆续返县开展活动。10月中旬,中共淮北地委派陈雪、胡传胜、钱亦山从江苏淮宝等地返回五河;11月初,孟亦奇、金展带领南下干部吴炎武、王可礼等20余人从山东经金锁镇返至县境。他们以泗南县为依托,逐步向天井湖以西开展工作。12月中旬,经地委批准,成立中共泗五灵凤县委,孟亦奇任书记(兼泗南县委副书记),范涡河任副书记。县委成员有孟亦奇、范涡河、钱亦山、钱明道、陈子良、陈雪、李春华、王可礼8人。辖沱东、天井、五北3个区委。民国37年(1948年)5月,为了开辟浍河以南地区,县委决定成立中共浍南工委。翌年元月15日,五河再次解放,县委机关从农村迁至县城。元月30日,中共泗五灵凤县委改为中共五河县委、孟亦奇任书记,县委成员有孟亦奇、钱亦山、范涡河、方忠国、陈子良、陈雪、李春华7人,有党员573人。1949年10月底,全县建立13个区委员会,1个总支委员会,113个农村支部,27个县直机关支部,党员1737人。
建国初,县委抽调一批党的基层干部、党员和积极分子组成工作队,深入农村,开展支援前线、生产救灾、反匪反霸、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运动。1951年,全县有9个区委员会,16个县直属机关支部,110个农村支部,党员2536人。
是年,县委针对一些党员以功臣自居,贪图享受,不愿再过艰苦生活的思想,整顿干部中的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的思想和作风。9月,县委召开全县乡以上干部315人的大会,带头检查,然后,所有干部都要按照整风反省提纲写出检查材料,在小组会上交待,让大家帮助。这次整风,端正了干部的思想和工作作风。
1952年,县委按照党中央的指示,在全县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机关干部学习有关文件后,即转入所谓“打老虎”(抓贪污犯)阶段。在运动中,由于提出“有山(指经济单位)必有虎”,“对老虎不能心慈手软”等左倾口号,在所有经济单位都组织了打虎队,甚至出现逼供打骂现象。结果,全县抓“大老虎”3人、“中老虎”2人、“小老虎”69人。到运动后期落实定案时,竟没有一只“老虎”。但这次运动有利于干部认识到贪污浪费的危害性。1953—1956年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贯彻党中央制定的《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1954年,县委成立农村工作部,组成专职办社工作队,每乡并加配1名办社副支书,全县共配备113人,加强对农业合作化的领导。1955年,专职办社工作队从41人增加到232人。年初有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806个,到年底发展到1128个。1956年,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又转入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并开始在整社、建社中结合建党,全年共吸收新党员2410人,是建国后几年来接收党员最多的一年。发展的新党员,大部分是农业社的骨干分子,以加强党对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领导。
是年,县委成立5人小组,下设“肃反”办公室,开始在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进行肃清反革命分子运动(简称“肃反”)。上半年,在财贸、工业两系统进行“肃反”,下半年在党政机关及文卫系统进行“肃反”,小学教师在暑假期间进行“肃反”。年底,据党政群团、工业、交通、银行、公安7个单位统计,参加运动的有476人,其中县级干部20人,区级干部74人,一般干部382人。通过群众揭发和内查外调定为审查对象的有46人,占干部总数的9.66%。所有参加“肃反”运动的干部,都要填写肃反登记表,经审查后存入本人档案,重点对象则列入专案处理。
1957年4月27日,党中央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各级党组织领导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文件,检查对于党的各项政策的执行情况,发动群众向党提出批评建议。全党整风运动随即逐步展开。县直机关停止办公,区乡干部集中到县,用大鸣、大放、大字报的方法向县委提意见。6月,全县转入反右派斗争。由于“左”倾思想的影响,把向领导提意见和对强行推行农业“三改”(改变夏秋作物比重、改变作物品种,改变广种薄收习惯)持不同意见,视为“反党”、“反社会主义制度”、“恶毒向党进攻”,致使全县404人被错定为“右派分子”,329人被错划为“右倾”、“中右”、“疑似右派和反社会主义分子”。1958—1959年继续批判干部中的“右倾思想”,给一些说实话、做实事的干部戴上“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的帽子,进行批判斗争,然后下放劳动。
1958年3月,县召开了党的第二次代表大会,动员和组织1958年生产“大跃进”。在是年8月底召开的党的代表会议以后,在全县掀起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高潮。9月,撤区井乡,成立12个人民公社。接着,全县大办公共食堂,95%以上的农民到公共食堂吃饭;粮食工作大搞高指标、高征购;调动众多劳力大办钢铁;大搞“河网化”,造成许多“半拉子”工程,同时出现了“共产风”、浮夸风、瞎指挥风、强迫命令风、特殊化风,造成人力和物力的极大浪费,严重地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1961年9月,县委根据党中央《关于加速进行党员、干部甄别平反的通知》和省地委有关指示,开始给在反右派、肃反、反右倾、整风整社等运动中受到错误处理的党员、干部甄别平反。至1962年底,已甄别平反195人。其中原县委书记1人、正副县长4人、县委正副部长6人、县科局级干部12人、区委正副书记9人。在进行“右派分子”甄别平反时,由于按照“先党内后党外,先领导后一般干部”的原则分批处理,结果只甄别平反91人,占“右派分子”总数的23.15%。原区以上干部中的“右派分子”全部甄别改正,区乡党政干部中的“右派分子”也改正了一部分。
1962年1月,省委派29人、宿县地委派80人、蚌埠市委派90人来县,与县委抽调的330人共529人,组成工作队,深入农村,开展整风整社整党的“反五风”运动。全县开展整党“反五风”的总支127个、支部617个,参加的党员5493人。通过“反五风”,发动群众“揭盖子”,进行“民主革命”补课,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即“十二条”)、《农村人民公社条例》(修正草案)和省委的具体规定,推行田间管理责任制加奖励的生产管理办法,退回农民自留地,赔偿农民经济损失,落实了党的农村经济政策,农村经济开始好转。
1964年,县委抽调党员干部553人,组成工作队,深入农村社队,进行“清思想、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同时结合整党。通过“四清”,“查出”在“政治上、思想上、经济上、组织上”有各种“问题”的党员3052人,占党员总数的51.7%,其中属“立场”方面的问题有990人,占党员总数的16.8%。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不久,县委一些领导人被打成“走资派”,受到批斗,县委机关陷于瘫痪。1970年9月,县召开了第四次党代会,恢复中共五河县委员会。
1971年9月,林彪反党集团被粉碎。之后,县委按照中央的布置向全县人民传达了《粉碎林彪反党集团反革命政变的斗争》的材料。1972年,以批林整风为全党的头等大事。1—6月,县委分批分期举办学习班,培训干部,向群众宣讲有关文件。同时,对全县314个农村大队党支部进行了改选,增选正副书记99名,占支部书记总数的19%。增选支部委员264名,占支部委员总数的32.4%。
1974—1976年,在全县分批开展路线教育运动,每期时间1年。在路线教育中,重点解决领导班子中存在的问题。但在处理干部和执行政策方面,出现了一些“左”的倾向,挫伤了一些党员和干部的积极性。
1976年10月6日,党中央根据全国人民的意愿,一举粉碎了江青反革命集团,结束了“文化大革命”。经过批判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肃清“左”倾错误的影响,各级领导班子进行了必要的调整。1978年,县委成立审干办公室和纪律案件复查办公室,对“文化大革命”中的854个案件进行了复查甄别,并作出了复查结论。
1979—1981年,县委对错划为“右派分子”的302人,“疑似右派和反社会主义分子”99人(1962年已甄别平反的未在内),全部进行了平反纠正。1981年,开始对历史老案进行了复查,全年共复查30件,并重新做出结论。其中收回工作的3人,办理退休手续的14人,当事人死亡办理抚恤的2人,恢复党籍、伍龄的4人,维持原结论的5人。
1982年,县委抽调干部对8个区和城关镇、水上公社党委领导班子进行了考察了解。1983年,县委又抽调干部组成9个考察小组,对全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考察。至10月底,先后考察66名干部,并对其中20名干部从“德、才、勤、绩”四个方面进行重点考察,将9名中青年干部推荐进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纪委的领导班子。
1984年1月,本县开始机构改革。农村人民公社改称为乡,行政领导统称为乡长或副乡长。通过层层动员,民主推荐,反复筛选和组织考察等方法,按照精干的原则和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组建了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纪委的领导班子和县部、委、办、局及区、乡的领导班子。机构改革后,县委常委由9人组成,比原来减少3人,平均年龄43.1岁,比原来下降6.3岁。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6人,占总数的66.7%。
1985年,对已到届的29个乡党委和水上乡、城关镇、县直党委以及305个基层党支部,分别进行了换届和改选,改选后的党委成员平均年龄都在40岁以内,普遍下降4—5岁;文化程度则显著提高。
机构设置民国29—30年(1940—1941年),中共五灵凤县委、工委和中共泗五灵凤县委、工委,均设置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民国31—34年(1942—1945年)中共泗五灵凤县委下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敌工部、民运部。民国35年(1946年)中共五河县委下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民运部。民国36—38年(1947—1949年)中共泗五灵凤县委下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建国后至1952年,中共五河县委下设秘书室、组织部、宣传部、纪委会、党训班、统战部、县直党总支等。1954年6月,增设农村工作部。1956年,县委下设机构有秘书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农村工作部、财政贸易部、文教部、政法部、监委会、审干室、五人小组、党训班、县直机关党总支等。1965年,县委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农村工作部、财贸政治部、监委会、审干室、党校、县直机关党委、信访办、档案馆等。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不久,县委及其职能机构陷于瘫痪。1970年9月,恢复县委,其职能机构仍由革委会的政工组等代替。1973年,始恢复县委办公室与革委会办公室合署办公。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县委机关相继恢复。1977年,县委下设办公室、组识部、宣传部、统战部、党校、县直机关党委会。1981—1985年,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农村工作部、机关党委会、党校、政策研究室、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
若干个份党员文化程度和年龄结构状况

若干年份党组织分布状况

二、县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
1955年5月中旬,县委召开党的代表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县直机关、各区乡党小组长以上党员干部347人。会议讨论了如何完成党在过渡时期的各项基本任务,组织和领导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农业增产运动的问题。会议通过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了县委、区委的领导作风,讨论了工作任务。代表会议选举了监察委员会,委员由7人组成。
第一次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五河县第一次代表大会,于1956年1月12—19日正式召开,代表377人。县委书记唐海萍作报告,总结农业合作化、增产运动、粮食统购统销和镇压反革命等所取得的成绩。大会提出1956年的工作任务,要求年底办好140个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入社农户达3.5万户,即占总农户的42.6%以上。会议认为,必须坚决执行党中央“书记动手,全党办社”的指示,在农业生产上必须大力贯彻“三改”办法,多种高产作物。会议提出,改种水稻3万亩,在1955年粮食总产18万吨的基础上争取增产50%,即达到27万吨的水平。
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县委员会,由委员25人组成;选举产生县监察委员会;由委员7人组成。
党的代表会议于1956年5月4—11月召开。会议正式代表500人,列席100人。大会确定,一切为了1956年的增产,围绕这个中心来开展各项工作。会议补选县委委员1人、候补委员2人;补选县监察委员4人;选举出席省党代大会代表8人。
第二次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五河县第二次代表大会于1958年3月3—7日召开。出席会议代表300人。书记苏桦作“组织1958年生产大跃进,快马加鞭赶上先进县”的报告。大会认为,要认真贯彻执行粮食“三定”政策,对余粮社、自给社、有灾社,按照不同的供应标准进行安排,分别不同情况进行以人分等定量。报告谈到有些干部官僚主义、强迫命令作风严重;有的虚报成绩,欺骗上级,危害了社会主义事业。大会选举第二届委员会,由委员22人、候补委员3人组成。还选举了县常务委员会,由9人组成。选出第一书记1人、第二书记1人、书记处书记4人。大会还选举了监察委员会,由委员11人组成。
党的代表会议于1958年8月27日召开。会议补选了10人为县委委员,1人为候补委员,6人为常务委员。同时免除8名县委委员和5名常务委员的职务。
第三次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五河县第三次代表大会于1960年2月27—29日召开,正式代表299人,候补代表1人。书记祝明夫作“认清大好形势,为1960年更大跃进而奋斗”的报告。大会总结了各项工作的成绩,制订了1960年的“特大跃进”规划,提出了“更大,更好,更全面的跃进,苦战三年,提前实现农业机械化,水利化、电气化、化学化”不切实际的奋斗目标。同时强调,必须继续坚持“政治挂帅、反右倾、鼓干劲”。这次大会后,全县高指标、高征购、瞎指挥严重泛滥;95%的农民到公共食堂吃饭;出现了公社与公社、队与队之间任意调配和无代价使用劳力、牲畜、粮草的现象,在全县刮起了“共产风”和浮夸风,宣扬五河跨上了“千里马”。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县委员会,由委员25人、候补委员6人组成。同时选举产生县常务委员会,由常务委员9人组成。还选举了县委监察委员会,由委员7人组成。
第四次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五河县第四次代表大会子1970年9月20—26日召开,代表549人。鞠远武作工作报告。报告对“文化大革命”作了肯定估价;提出今后要“狠抓阶级斗争”,“用阶级斗争推动一切”。大会按“军、干、群”三结合和“老、中、青”三结合的要求,选举产生了第四届县委员会,由委员29人、候补委员4人组成。还选举产生了常务委员会,由委员11人组成。
第五次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五河县第五次代表大会于1980年12月22—25日召开。正式代表487人,候补代表44人。这次代表大会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的形势下召开的。书记孟繁孝作工作报告。大会批判了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总结和分析了全县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的情况和经验,提出加强和完善生产责任制的措施。大会强调要贯彻“以粮为纲,全面发展,因地制宜,适当集中”的方针,注意调整农业内部结构,克服农业内部结构比例失调的现象、促进农林牧副渔的全面发展。大会确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为武器,清除“左”的影响,拨乱反正,动员全县共产党员、干部和群众,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同心同德,聚精会神,为加速全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奋斗。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县委员会,由委员35人、候补委员4人组成。选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委员7人组成。并选举了县委常务委员会,由委员11人组成。
第六次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五河县第六次代表大会于1985年11月27—30日召开。正式代表350人。书记陈岱业作工作报告。报告提出:发展国民经济,要本着“放宽政策,发挥优势,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精神,加快农业发展的步伐。大会确定,要坚持以农业为基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利生产的方针,从实际出发,完善各种形式的责任制,推广专业承包和联产计酬责任制,逐步试办农工商联合企业。大会围绕“翻两番”的宏伟目标和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的根本任务,讨论了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党的自身建设的问题。动员全县人民为建设富庶、繁荣、文明的社会主义新五河而奋斗。大会选举第六届县委员会,由委员25人、候补委员4人组成;选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委员11人组成。并选举了县委常务委员会,由常务委员7人组成。
1939—1948年历任县委领导人更迭表

中国共产党五河县委员会领导人,从1949年1月—1955年12月,均由上级党组织任免;自1956年1月以后,除个别领导人由上级党组织任免外,均由历届县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1949—1985年历任县委领导人更迭表



三、纪律检查
机构设置1950年12月29日,经中共宿县地委批准,建立中共五河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55年6月,撤销县纪委,设立中共五河县监察委员会,由委员7人组成。1959年4月,更名为中国共产党五河县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并补选监察委员4人。“文化大革命”中,监察机构被取消。1979年9月20日,中共五河县委四届六次全委会议,根据党的“十一大”通过的党章规定,重建纪委,并选举产生了中国共产党五河县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1984年1月,设立纪委常务委员,11月,更名为中国共产党五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并上升为县五大领导班子之一。1985年11月27日,在中共五河县第六届党代会上,选举产生中共五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纪检委(监委)负责人1950—1955年纪检委正副书记均由上级党委组织任命;后则由每届县委员会选举产生。其间,有个别领导人由上级党组织任免。
历届纪检委负责人更迭表

主要任务1979年以前,纪检委和监委的主要任务是:结合生产自救、治淮、镇压反革命、土地改革等党的中心工作,采取不同方式进行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教育,防止和纠正各种不良倾向。50年代,在土地改革中,贯彻执行“思想教育与执行纪律相结合”的方针,对破坏土改、违反政策、贪污腐化的干部,给予了纪律处分;在“三反”运动中,抽调人员成立“三反”委员会,向贪污分子、不法商人进行了斗争;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加强了党在农业社和农业生产中的监察工作,对抵制社会主义改造的党员进行了党纪处理。1957年1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遵纪守法教育。但在50年代后期,监察工作受到左倾思想的影响,把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当成敌我矛盾处理。1960年3—5月,全县被扣信件达1600多封,严重地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民主权利。
1961年开始对冤假错案进行甄别改正,但不彻底。1962年,在全县被错划为“右派分子”的404人中,仅甄别改正91人。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委监委被迫停止活动。1979年9月重建纪委。年底复查冤、假、错案644件,占需要复查总数96.5%。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纪委抓了党风党纪教育,复查纠正一大批冤假错案;查处了一些违纪案件。1982年,根据“十二大”通过的党章规定,纪检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协助党的委员会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近年来,纪检工作的指导思想又有发展,过去主要是查处党员的违纪案件,现在转移到着重抓端正党风上来。
四、统一战线
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抗日战争爆发以后,国共合作,中国共产党派遣大批党员干部参加国民党政府、军队的工作。民国27年(1938年),省动委会中的党组织派遣江上青、吴云村、赵敏、吕振球、谢景鸿、徐崇富、周村、王韶、廖量之、张国权、李艺等党员干部,以及省动委会直属第八工作团20多人,随同第六区专员盛子瑾一起到皖东北地区工作。工作团由团长谢景鸿带领到五河后,深入各阶层,组织“青抗会”、“工抗会”、“商抗会”等群众抗日团体,团结动员爱国青年起来共同抗日。谢景鸿并利用自己任国民党县政府政训处主任(文教科长)的身份,动员丁明志、欧元方(现名欧远方)、邱奕盛(现名邱成宣)、陈征化、张光万、谢景节(现名柳林)、郜大盘等20多名五河青年到皖东北军政干校学习。民国28年(1939年)4月1日,五河籍学员在干校提前毕业、组成“第六区专员公署直属五河工作队”,并即赴五河工作。王尔宜任工作队队长,邱奕盛任副队长。他们在县城街头演讲,出壁报,宣传抗日。工作队与工作团一起组织发动各阶层群众,成立“青抗”、“妇抗”、“商抗”等抗日组织。4月19日,工作队会同国民党县政府、县党部,成立了“五河县各界第二期抗战第一次扩大宣传周筹备会”。5月1日,在县城大王庙召开大会,连续两个晚上演出话剧、舞蹈、歌咏等节目。每天晚上都有上千人扶老携幼前来观看,一时轰动全城。工作队还在街头书写“巩固和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等标语,向青年宣讲《救国十大纲领》、《论持久战》、《反对自由主义》等文,以扩大中国共产党的影响,坚定抗战必胜的信心。并向大刀会、红枪会头子范焕章宣传抗日救国的道理,争取会众共同抗日。
民国28年(1939年)5月22日,五河县城沦陷。6月,中共皖东北特委派丁明志到古沛等地活动。7月,成立中共五灵凤县委。党组织派遣丁明志打进“红枪会”组织,一面做范焕章的思想工作,争取红枪会员参加抗日活动;一面积极发展党组织,动员青年抗日。
民国31年(1942年),中共泗五灵凤县委成立,下设敌工部,在日伪占领地区开展群众工作,使敌占区的老百姓表面上是日本的“良民”,暗中支持共产党;使一些日伪政权的乡、保、甲长成为“两面政权”的人物,暗中给八路军、新四军送粮草;有的怕当汉奸,暗地为敌工部传递情报,掩护干部。5月,驻蚌埠伪军独立旅副旅长陈香圃,在敌工部干事陈炯的策动和争取下起义。之后,被任命为灵南区大队长,武装发展到100多人。不久,调任县独立团第二营营长。
民国30年(1941年)秋,为适应抗日新形势,县委决定在根据地成立县参议会,在区、乡建立“三三制”政权,吸收开明绅士、知名人士担任参议长、区长、乡长等,团结了各阶层人民共同抗日。
对民族工商业者的工作建国初,中共五河县委对民族工商业者做了大量的统战工作。在历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中,都吸收了一定数量的工商业界代表参加,工商业代表张光汉并当选为第一至第六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席。1951年3月8日,成立五河市工商业联合会。1954年6月1日,召开了五河县工商业联合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成立了五河县工商业联合会。
1956年,本县开始对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全县有2933名工商业者按行业分别加入395个合作店、组。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合作店、组合并为202个,一大批小商小贩和小手工业者以及其他劳动者被带进了公私合营企业,对他们统称私方人员,接资产阶级工商业者对待。在反右派斗争中,有的被错划为资产阶级右派分子。
1979年,中共中央[79]84和95号文件决定,将原定为资产阶级工商业者的部分劳动者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别出来,明确他们本来的劳动者成份。1980年,县成立“三小”区别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开展工作。全县区分出小手工业者4人、小商1人、小贩1人、小业主1人,并补发了工商业者1966年9月以前停发的定息。
民族工作本县有回、蒙、满、高山、朝鲜等少数民族。绝大多数是回民,主要聚居在临北、四铺、赤龙、大方、上营5个回民村和陈巷、五铺、新店等10个杂居村。1949年,有回民580户,2310人。1955年,全县回民已有1047户,4989人。建国后,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十分重视。1951—1955年,国家拨出专款13.7万多元。1954年,少数民族有39人被选为县人民代表,有6人担任乡干部。从1956年9月起,国家对县内9名阿訇给予生活补助费。1973—1980年,国家给予少数民族生产补助费5.2万多元。1981—1985年,省拨给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文化、教育款9.7万元,县拨给5.9万元,共15.6万元。1985年,省民委直接给临北乡官塘铺村(回汉杂居村)拨款5000元建学校。县农业银行向5个少数民族居住村发放生产贷款18.8万元。县内少数民族教育事业有了很大发展,1985年,全县有回民中学1所,学生98人;小学7所,学生1118人。
宗教工作建国前,全县有天主堂14处,基督教堂11处,佛教大小寺庵120余处。1953年9月,天主教神甫杜义道(意大利人)进行非法活动,被遣送回国。1954年,基督教成立自办、自传、自治“三自”爱国委员会。在1958年“大跃进”和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中,农村教堂房屋均被大队和生产队改做仓库或牛房。设于县城的天主教总堂的房屋被用作“群众专政指挥部”及“民兵指挥部”的办公地点,基督教总堂被城关第二小学占用。1979年,恢复15个基督教活动点。信佛教群众有650余人。同时,恢复了天主教修女秦凤懿的城镇户口和粮油供应,平反改正了回教阿訇马厚德错划右派问题。1982年11月,天主堂被占用的40间房屋(604平方米),全部退还。1983年,县拨款2万元,赔偿基督教被占房屋。对两名尼姑,从1983年起由县财政拨款,按月发给生活费,并拨款2.3万元为其修建房屋,还给生活有困难的尼姑添置僧衣、僧被,并解决1名尼姑城镇户口和商品粮油供应问题。
对党外人士的工作1949—1955年,在县政府各部门里安排了一定数量的党外人士担任科长、副科长。1949—1950年,在司法科、文教科、建设科担任科长、副科长的共3人。1953—1956年,党外人士担任正副科、局长的共有13人。在1957年“反右派”斗争和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中,有的被错定为“右派分子”,有的被打成“叛徒”、“牛鬼蛇神”。
1978—1985年,推荐、安排党外人士共249人:其中当选县政协第一、二、三届委员14人,市政协第六、七届委员15人,省政协第四、五、六届委员3人;当选县人大第九、十届常委6人,市人大第九、十届代表8人,省人大第五、六、七届代表3人。
对国民党政府和军队起义投诚人员的工作建国初,各级党委和政府,遵照党的政策,对起义投诚人员进行了安排使用。但以后长时期以来由于受“左”倾思想的影响,党的“既往不咎”政策没有得到认真落实,在起义投诚人员中造成了一批冤假错案。
1979年元月17日,党中央作出“认真落实对起义投诚人员的政策”的决定,本县于1980年抽调专人,对全县起义投诚人员进行了调查核实。从1983年4月—1985年10月,共明确了25名起义设诚人员的身份,并重新颁发了证书。
对港澳台胞的工作全县有台湾同胞336户,香港、澳门同胞和旅居美国、玻利维亚、联邦德国、英国、巴西、智利、加拿大、日本、印度尼西亚、新加坡等国家的侨胞264户。过去由于受“左”倾路线的影响,其亲属受到歧视。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港、澳、台胞和海外侨胞的信件,亲属不敢接收,因此大多失去联系。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各级党委和政府对落实“三胞”亲属政策做了大量工作。1981年7月,县成立对台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办公。10月,对“三胞”亲属进行调查登记。之后,多次召开“三胞”亲属座谈会,听取对政策落实的意见。1982年,县委抽调干部60人,组成调查组,对“三胞”亲属进行全面的调查。1984年,解决了4名“三胞”的城镇户口和商品粮油供应、工作安排。4名因有“台湾关系”而影响转正和财物被抄占的,也得到了转正,退赔。1983—1985年,共接待了回乡探亲的“三胞”11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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