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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价格水平
(一)农产品和粮油制成品价格
民国3年(1914年),蚌埠市场上使用铜钱购物,每斗中等大米1000文,每市斤中等面粉70文,每市斤猪肉(带皮骨)170文,每市斤牛肉(去皮骨)110文。到抗日战争爆发前的民国26年,与民国19年相比,除民国20年因严重水灾使农产品和粮油制成品价格上涨外,其余年份都是下降的。沦陷时期,农产品和粮油制成品价格明显上升。战后民国35年,因国民党发动全面内战,通货膨胀导致价格连年飞涨。民国37年与35年相比,每石中等大米平均价格由法币4.6万元上升到123万元,每袋中等面粉由1.8万元上升到245万元,每担纯熟豆油由11万元上升到2300万元,每个鸡蛋由40元上升到2万元。
蚌埠解放初,农产品和粮油制成品价格一度不稳,1951年后波动很小。1952年用人民币(折成新版币值)购物,每公斤(下同)中等大米0.208元,标准粉0.314元,豆油0.970元,带皮骨猪肉0.830元,鲜鸡蛋0.640元。
1960年起,因处于经济困难时期,居民粮油定量标准降低,肉菜副食品匮乏,价格昂贵。当时胡萝卜价格由原一角钱购七八市斤,涨为一元钱只能购三市斤;煮熟的猪肉片,每片(约半两)卖价一元。
1963年后,国民经济状况好转,农产品价格恢复平稳。“文化大革命”中,农产品价格基本冻结。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有计划地提高了主要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和销售价格,改变了农副产品价格基本冻结的局面。1980年,市面上带皮骨猪肉每公斤平均价由1978年的1.60元上升到2.06元,去皮骨牛肉由1.20元上升到1.76元,去皮骨羊肉由1.32元上升到2.00元,鲜蛋由1.60元上升到1.98元,鲜鲤鱼由0.92元上升到1.52元。1985年,水产品、肉食等价格放开,平均价格又有较大幅度上升。主要副食品售价为:每公斤带皮骨猪肉2.55元,去皮骨牛肉3.38元,去皮骨羊肉3.28元,鲜蛋2.53元,鲤鱼4.82元。
蚌埠民国20~37年8种农产品和粮油制成品零售平均价格表单位:元

蚌埠市解放后部分年份10种农产品和粮油制成品零售平均价格表
单位:元(新人民币)/公斤

(二)工业品价格
民国25年(1936年)前,市面上多数工业品(不含粮油制成品,下同)价格基本稳定,涨跌无大的波动。从民国26年开始,工业品价格与全国一样逐渐上涨。以布匹、呢绒价格为例,民国31年10月比30年10月上涨2~3倍。而民国32年10月又比31年10月上涨2~4倍,有的品种,民国32年10月比30年10月上涨10倍左右。
蚌埠民国30~32年各年10月份9种织品价格表单位:码、法币元

民国36年,工业品价格更是与日俱增。是年3月15日到4月15日,棉纱、细布、糖、香烟等商品,仅仅一个月的时间,就上涨30%~60%。其中,棉纱每杠由法币8.5万元上涨到13.5万元,龙头细布每匹由16万元上涨到19.4万元,白糖每担由23万元上涨到38万元,红糖每担由13万元上涨到24万元,美丽牌香烟每条由2.1万元上涨到3万元,克雷司牌香烟每条由1.1万元上涨到1.8万元。
民国37年8月19日,国民政府发行金圆券,实行“八·一九”限价。限价结束后,市场上物价恶性狂涨。与限价前比,煤炭、士林布、煤油、固本肥皂等,均上涨1000倍左右,个别品种达万倍以上。
建国初期,蚌埠工业品价格一度涨幅很大,但通过采取有力措施,很快趋向稳定。恢复时期和“一五”时期,工业品价格降多于升,仅对农村销售的工业品价格略有上升,但升幅较小。1958年至1960年,工业品价格继续下降。1961年至1963年,因处于经济困难时期,工业品价格多有上升。
“文化大革命”开始到1980年,日用工业品价格保持基本稳定。1977年调查28种主要工业品的价格,同1952年相比,在长达25年的时间中,食品类价格上升46.5%,但医药类下降36.3%,日用杂品类下降9.16%。
1981年后,工业品价格经调整有升有降。1985年同1980年相比,地产东海牌乙级烟每包由0.27元上升到0.36元,散装白酒每公斤由1.64元上升到1.76元,白细布每米由0.86元上升到1.35元,普通蚌产火柴每盒由0.02元上升到0.03元;但沪产毛巾每条由0.99元下降到0.77元,40码解放牌胶鞋每双由5.26元下降到4.71元,上海19钻手表每只由125元下降到70元。其它如团结牌肥皂、蚌产竹壳水瓶、民用煤球、民用电、自来水等,价格未动。蚌埠民国时期部分年份主要工业品零售平均价格表单位:元

蚌埠市解放后部分年份主要工业品零售平均价格表单位:均按新版人民币元

(三)服务业收费
理发收费民国35年(1946年),男子理发甲等每客收法币1400元,到民国37年上涨到55万元,上升391倍。同期,乙等上涨335.5倍,丙等上涨331倍;女子洗头,甲等上涨309倍,乙等上涨322倍,丙等上涨300倍。解放后到1985年,理费收费一直稳定。1955年新版人民币发行后,男子甲等单项理发(洗头、理发、修面)价格,每客一直稳定在0.30元,到1985年未变。
浴池收费民国34年5月,男子甲等每客收法币1500元,到6月份后,上涨到3000元。民国35年在高升园浴池,男子甲等每客降到700元,但到翌年复上升到1200元,民国37年达到1.2万元。解放后到“文化大革命”前,各浴池男子甲、乙、丙等价格一直分别是0.20元、0.16元、0.12元人民币。“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部分服务项目取消,各等级均降价0.02元,一直执行到1985年6月。7月份后,男子特等、甲等、乙等、丙等和女子淋浴、盆池价格上涨,升幅为25%~50%。
旅馆业收费解放前,旅馆、客栈按房间大小分等收费,并随市场物价涨跌而升降。民国35年9月比4月上涨3倍以上,民国36年底比35年9月又上涨3倍左右,民国37年12月再上涨5倍多。解放后,旅馆业收费均按国家统一定价,并一直稳定。
电影收费民国37年在维多利电影院,甲等每客收法币6.5万元。建国初,电影收费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故事片黑白电影每张0.11元人民币,1952年提高到0.225元。1966年后电影收费降价,成人场故事片黑白普通银幕每张0.15元,彩色普通银幕0.20元,彩色宽银幕0.25元。1982年起逐步提高价格,到1985年,黑白普通银幕每张0.20元,彩色普通银幕0.25元,彩色宽银幕0.30元。此外,还试行浮动价,对娱乐性强、观众喜欢看的新故事片,可按成人场基本票价标准上浮0.1~0.3元,但上浮票价的新片,平均每月不超过2部。
蚌埠市解放后部分年份服务业收费平均价格表
二、工农业商品比价
30年代,蚌埠工农业产品“剪刀差”时有变化。以每百市斤稻谷为例,民国20年(1931年)可分别换回淮盐62.73市斤、榴花砂糖29.87市斤、龙头白布68.61市尺、淮南统煤0.68吨。到民国22年,换回的上述工业品分别为48.81市斤、22.48市斤、51.00市尺、0.53吨;至民国25年,换回的上述工业品分别为69.63市斤、25.32市斤、61.13市尺、0.69吨。抗日战争爆发后至蚌埠解放前,工农业产品“剪刀差”一直在扩大。
建国初期,因多次提高农产品收购价,工业品对农产品过大的比价呈缩小态势,但仍存在一定的“剪刀差”。以每25公斤稻谷为例,1950年可换回淮盐31.75公斤、食糖5.8公斤、白细布13.16米、淮南统煤0.47吨、煤油9.05公斤。到1955年,可换回上述工业品分别为56.56公斤、10.31公斤、14.99米、0.58吨、13.69公斤。
1956年至“文化大革命”前,工农业产品“剪刀差”仍在缓慢缩小。至“文化大革命”期间,因物价基本冻结,“剪刀差”未能再缩小。1977年,每25公斤稻谷可换白细布16.61米,比1950年多3.45米;可换煤油20.58公斤,比1950年多11.53公斤;每500克鸡蛋可换白细布0.83米,比1952年多0.4米;可换盐2.6公斤,比1952年多1.15公斤。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到1985年,农产品收购价格总水平比1978年上升66.9%,电视机、机械手表、涤棉布、农药等工业品价格又降低,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进一步缩小。
蚌埠市1950~1985年每25公斤稻谷换回工业品数量表

三、物价指数
蚌埠解放初期,物价指数波动较大。民国38年(1949年)4月至建国后1950年2月,有4次物价大波动。其中的1949年10月,涨价风潮持续50天,到11月中旬,仅13种主要物品价格,比上月份平均上涨两倍。之后通过不断采取措施,力求控制波动,至1950年4月份渐趋平稳。到1959年,一直保持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1960年后,因处于经济困难时期,物资匮乏,又加出台一部分高价商品,食品类物价指数上升幅度偏大。1961年全市零售物价总指数,比1957年上升8.8%,比1960年上升3.4%。其中,食品类分别上升13.4%、5.4%,衣着类分别上升1.2%、0.1%,日用品类分别上升16.7%、3.7%,文教用品类分别上升5.9%、2.2%,书报杂志和医药类指数下降。1964年后,国民经济调整见效,另外高价商品陆续退出市场,消费品零售价格与上年比下降6.05%。其中,平价商品下降1.63%,高价商品下降12.34%,集市价格下降22.79%。集市贸易价格与计划价格相比,除粮食仍高于国家牌价约1.5倍外,大多数农副产品已接近牌价,基本上恢复到正常的价格水平。1965年,国民经济调整任务实现,物价得以稳中有降。全市零售物价总指数,分别以上年为100,1961年为103.4,1962年为99.6,1963年为89.30,1964年为93.95,1965年为91.48。
“文化大革命”期间物价基本冻结,10年间,环比指数上升最高的是1974年,为2.44%;其中1971年、1972年,环比指数分别下降0.63%和0.15%。1977年,全市零售物价总指数(据有资料可查的28种商品),比建国初期的1952年仅上升12%。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市场开始活跃,物资比较丰富,价格也基本稳定。直到1984年,零售物价总指数环比上升幅度,均在一位数。特别是1981年,在全国许多城市蔬菜供应紧张、价格上涨的情况下,蚌埠市由于狠抓蔬菜生产,又对产销形式作了一些改革,蔬菜价格反而下降。其中,国营牌价比上年同期下降0.12%,集市贸易上市蔬菜价格比上年同期下降8.1%。但部分副食品因货源短缺,价格上涨,其中,肉、蛋、禽价格指数比上年同期上升15.8%,水产品上升26.22%。
1985年,随着主要副食品价格大部分放开,市场物价水平有较大幅度上升。零售物价总指数升幅首次达到二位数,比1984年上升19.26%。其中,副食品中的肉蛋禽鱼菜5类商品价格指数,比上年同期上涨26.6%,并影响总指数上升5.32%。同年物价水平上升幅度虽大,但职工的工资增长幅度也大,职工收入水平扣除当年物价上涨因素,仍比1984年实际增长4.1%。
蚌埠市1966~1985年零售物价指数表单位: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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