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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后,1950至1952年为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县人民政府致力于恢复战争创伤,平抑物价,稳定市场,实行土地改革和发展国民经济。1953年始,制定和实施桐城县国民经济计划。经过6个五年计划的实施和第七个五年计划的部分实施,至1987年,全县已初步建立起农业、工业、乡镇企业、商业外贸、交通运输、文教卫生、体育科技和人口控制协调发展的国民经济体系。
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计划实施之初,全县农工商各业私有经济占绝对优势,经济基础薄弱。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基本目标是建立县地方工业基础,进行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为此,县人民政府制定了农业、工商业、交通运输业等方面的指令性计划,发展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实行粮、棉、油统购统销,基本建设资金投向以农田水利建设为主。后因双季稻种植面积不断扩大,对粮、棉、油种植、产量计划有所调整。计划执行结果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累计投资427万元,占投资总额的73.6%,完成土石方3818.2万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增加到26万亩,旱涝保收面积15万亩。工业累计投资23.6万元,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由6家增加到17家,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由4家增加到11家。五年间,农业总产值年平均递增2.1%,工业总产值年平均递增16.2%,社会商品零售额年平均递增14.9%,地方财政收入年平均递增5.9%。通过计划调控,至1957年,全县农业、轻工业、重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分别为86.56%、12.07%和1.37%。
第二个五年计划及国民经济调整(1958—1965)第二个五年计划自1958年起至1962年止,1957年底编制,1958年“大跃进”,计划被打乱。农业生产计划被“高指标、高估产、高征购”所取代,要求粮食总产达到16亿斤。5年内兴建大中型水库20座。工业“大办钢铁”、大上基本建设项目,要求5年内投资2000万元,扩建厂矿65个,新建厂矿1200个,招收职工15万人。结果计划失控,比例关系失调,国民经济陷入严重混乱状态,地方财力耗尽,森林资源被毁。农业总产值年平均递减0.4%,工业总产值年平均递减4%,其它各业亦同时受挫。1960年,因物资匮乏,强化计划控制。当年纳入县指令性计划、统一调拨的工业品45种,农副产品180多种,建材、农业生产资料、工业原材料一律按计划分配使用,农副产品、地方工业品由商业部门统购包销。市场调节机制被取消,工商企业和农村生产队经营自主权被削弱。1961年,县计划部门按照国家“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压缩基本建设投资52%,停办亏损企业46家,精减职工2100人,农村推行“责任田”4.5万亩,扭转了被动局面。到1962年第二个五年计划结束时,全县经济形势已开始好转。
1963至1965年,国民经济继续调整,重点是理顺县内农业、轻工业、重工业的比例关系。三年内,农业投资347.59万元,占基本建设投资总额85%;轻工业投资2.65万元,占0.6%;重工业继续关、停、并、转,并再次精减职工2338人。通过调整,全县经济形势继续好转。农业总产值年平均增长11.8%,轻工业总产值年平均增长3.7%,重工业总产值年平均递减44.0%。1965年农业、轻工业、重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分别为91.92%、7.82%、0.26%。
第三个五年计划(1966—1970)于1966年编制,因受“文化大革命”干扰,未正式下达。后由县生产指挥组据此下达年度计划,对全县工农业生产进行指导。五年内农田基本建设投资335.39万元,占基本建设投资总额53%,共完成土石方2168万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增加到31万亩,旱涝保收面积18万亩。工业投资191.07万元,新建和扩建部分电力、机械、建材、化工工业项目,国营和集体工业企业总数由期初81家增加到148家。但计划中的主要经济指标均未完成。粮食总产完成计划的96.5%,年平均增长率1.1%;棉花总产完成计划的62%,年平均增长率16%;油料总产完成计划的36.7%,年平均增长率为-7.1%。农业总产值年平均增长2.9%,工业总产值年平均增长8.9%。1970年,全县农业、轻工业、重工业的经济比重分别为89.56%,10.04%和0.4%。
第四个五年计划(1971—1975)这一时期县内形势较为稳定,具备了发展经济的客观条件,工业基本建设投资有所增加。五年内农林水投资254.95万元,占基本建设投资总额的28.62%;工业建设投资371.47万元,占基本建设投资总额的41.70%。牯牛背、境主庙水库配套工程基本完工,全县有效灌溉面积增加到39万亩,旱涝保收面积21万亩。县化肥厂、陶瓷厂建成投产。农业总产值年平均增长5.3%,轻工业总产值年平均增长12.9%,重工业总产值年平均增长78.7%。农轻重比例关系发生了变化。1975年计划终结时,农业、轻工业、重工业经济比重分别为79.62%、14.56%和5.82%。
第五个五年计划(1976—1980)1976年编制,执行初期,提出“建设大寨县”要求,追求“高速度、高指标、高积累”,大上农田基本建设项目,基建投资额增长过快。1977年,地方财政预算外支出达26%,财政赤字上升。1979年始,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清除经济中“左”倾错误,控制基建规模,紧缩财政开支。五年内农业投资187.9万元,占投资总额27%,比第四个五年计划缩减28.79%;工业投资181.58万元,占投资总额26.1%,比第四个五年计划缩减51.12%。农业总产值年平均增长0.2%,其中的种植业经济比重下降,副业明显上升。工业总产值年平均增长6.5%。计划终结的1980年,全县农业、轻工业、重工业的经济比重分别为74.27%、18.59%、7.14%。
第六个五年计划和第七个五年计划前二年(1981—1987)1981年,县计划部门编制了“六五”、“七五”两个五年计划和各年度计划,合并称为《桐城县国民经济十年发展规划(草案)》,规划贯彻改革开放方针,实行计划体制改革。农业中的粮食、棉花、油料、生猪、蛋类、茶叶、蚕茧、麻类、药材、水产品等10类农产品改指令性计划为指导性计划,改粮、油、棉统购为合同定购。地方工业亦改指令性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县内计划调拨分配的物资由158种减少为钢材、合金、煤炭、石油、木材、水泥、汽车、拖拉机、烧碱、化肥等10种,并实行计划控制与市场调节双轨制。区、乡(镇)、村办工业不纳入计划,以市场调节为主。
计划增设农(居)民建房用地和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指标。对全民所有制单位固定资产投资仍实行指令性计划控制,投资重点由农业转向工业和交通运输。7年中农业投资362万元,占投资总额的4.45%,水利工程蓄水量增加到3.38亿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52.77万亩,旱涝保收面积37.47万亩。工业投资1889万元,占投资总额36.83%,固定资产总值30万元以上的中小企业增加到27家。新建县自来水厂,完成了县内燃机配件厂、酒厂等17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1987年完成工农业总产值5.17亿元,比期初的1981年增长184%,年平均增长率16.26%,社会商品零售额1.91亿元,比期初增长128%,年平均增长11.6%,地方财政收入2149万元,比期初增长133%,年平均增长率14.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9‰。1987年全县农业、轻工业、重工业经济比重分别为31.16%、50.95%和17.89%。在工业经济结构中,乡镇企业工业占75.68%。农业内部五业经济比重:种植业占72.49%,林业占0.79%,畜牧业占18.94%,副业占5.02%,渔业占2.76%。
1949—1983年工农业总产值表
(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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