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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环境监测是以规划区内设置的各种监测点所形成的监测网络,对大气、水体、噪声等环境要素中确定优先监测的污染项目,进行人工或半自动的定期、定点采样,用实验化学法和物理法进行监测分析,并采取各种措施,检验、判断环境质量和污染影响。
【大气监测】
1979年11月9日,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首次进行全市性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分别在城市建成区内原地区木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三建设公司第二工程处、柏子桥、人民剧院、反帝街道、军分区农场6处布设采样点。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悬浮微粒。采样同时,对测点风向、风速、气温、气压、湿度等气象要素同步观测。6个测点采样测定二氧化硫总平均值为60微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总平均值40微克/立方米,总悬浮微粒290微克/立方米。1980年2月,对大气监测布点进行局部调整,按城市功能区布设6个采样点,即工业集中区选定化三建、火柴厂,商业繁华区选定人民剧院,交通稠密区选定柏子桥,文化居住区选定第三人民医院,清洁对照区选定军分区农场。采样时间定为每季度首月(1、4、7、10月),连续5天,每天2时、8时、14时、20时采样。
1980年1月,市监测站在全市布置14个自然降尘集尘点,每月收集、测定降尘量1次。全市14个测点测定,降尘量每月每平方公里达13.38吨。1982年采样点调整为10个,1983年调整为8个。
1982年3月,市监测站开始对城区酸性降雨实行不定期监测。测点设在监测站化验楼楼顶。1983年增设石化总厂、市气象台和国营四七七厂3个酸雨测点。鉴于酸性降雨频率极低,1988年撤销1个测点,保留监测站、气象台和四七七厂测点。所测数据汇总上报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表5—3)1980年2月14—18日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表5—4)1985年石化工业区废气排放概况

(表5—5)1988年石化工业区工业废气主要污染物

【水质监测】
长江安庆段监测点
1977年2月26日,市环保办公室组织市环境监测站筹备小组和市卫生防疫站首次联合进行长江安庆段枯水期水质监测。江段共设4个断面,每断面设5条垂线,每条垂线设1个采样点,共计20个采样点。采样当日的气象、水文资料由气象、水文部门提供。重点测定水温、色度、PH值、总硬度、溶解性固体、溶解氧、五日生化需氧量、汞、氰化物、砷、酚、铬等13项14个指标。1978年,长江安庆段水质监测任务由监测站单独承担。1979年,依照长江水源保护局《长江水质监测暂行办法》要求,由原来枯水期、丰水期每期取样监测1次,改为每期取样监测3次。1980年,江段监测断面减为3个,每个断面垂线改为3条。监测频率改为每季度1期,每期采样监测1次,即2月、5月、8月和11月各1次。
1981年,长江水质监测项目增加到17项:水温、PH值、总硬度、化学耗氧量、总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溶解氧、总铬、砷、氰化物、挥发性酚、汞、氨态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同年9—12月,长江水源保护局“长青号”监测船先后2次对长江安庆段进行表层水监测及17米以下的深层水质采样分析。底泥测定结果表明:左侧数值高于右侧,污染物质由左岸入江,经长期治理,迁移至主干道底。
1985年,环境监测站对长江安庆段沿岸十大对江排放口污废水进行监测评价,获得重要数据。
(表5—6)1981年安庆江段车渡口断面底泥状况

(表5—7)1985年长江安庆段主要排放口污染概况

破罡湖水系监测点
1978年开始,对近郊菱湖、大湖、新河水质进行常规监测。1979年监测范围向远郊发展,对长枫港、张家氵赛水域进行监测;1980年又增加石塘湖、破罡湖水域水质监测。水质监测项目共计26项:水温、浊度、色度、PH值、悬浮物、总硬度、溶解氧、化学耗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电导率、氨态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挥发性酚、氰化物、汞、砷、有机磷、氯化物、锰、锌、铅、铁、硫化物、总铬、石油类等。具体布点为:大湖水域布设4个采样点,广圩湖(长枫港—张家氵赛)布设8个采样点,破罡湖布设9个采样点,石塘湖布设8个采样点。各点每年枯水期连续采样3次,并分批监测。多年监测结果表明,水质变化幅度不大。1986年以后,采样监测频率改为每2年监测1次。
(表5—8)1980年破罡湖水系水质概况

井水监测点
1980年起,对城区范围内井水水质普遍进行1次监测调查。共调查282口水井。井深最深17米,最浅1.3米。井深7米以上30口。1981年9月下旬,选择44口水井采样监测。监测项目及分析方法与长江安庆段水质监测相同,每口井采样1次。1982年后中断对城区民用井水水质监测。
【噪声监测】
1979年7月11日,市环境监测站在柏子桥、五里墩等15个监测点进行交通噪声与机动车辆流量测试调查。7月12日,在闹市区安庆饭店完成24小时固定点噪声监测。1980年在全市范围内布设189个测点,进行测量取值的统计,首次完成区域环境噪声监测任务。1981—1983年,确定在集贤南路、德宽路、沿江路、湖心路、华中路、宜城路、孝肃路、解放路、人民路9条干道监测交通噪声。在人民照像馆(代表闹市区)、外贸局(代表交通区)、华安旅社楼顶(代表高空区)、第三人民医院(后改在市监测站内,代表居民区)4个点24小时监测噪声。1982年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调整至187个,1983年又调整到188个。各种噪声监测均使用MD型普通声级计进行测量。1986年,交通噪声监测干道增加湖滨南路,测点共计44个。
【设备】
1979年,有2间(约20平方米)设施简陋的水质化验分析工作间,仪器装备不齐全。1980年4月,监测大楼竣工使用,其后环境监测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各种监测仪器、装备逐年增加。1988年底,有监测用房1080平方米,各种仪器、设备46台(件)。主要有:万分之一分析天平3台,十万分之一分析天平1台,72型、721型、7221型分光光度计各1台,气相色谱仪2套,紫外分光光度计2套,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套,COD测定仪1台,PH电位计2套,烟道采样器2套,声级计6台,大气采样器10台,监测车1辆,小客车1辆,其他千元以上仪器1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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